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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簡析兒童虐待犧牲者的幾種心態以及超越的可能

(2011-02-20 09:33:52) 下一個
          

·雲 易·

大凡從小被父母虐待過的人都有一番難言的心理曆程,有的能超越,有的卻不能。在此我想從受害者的角度,把受害者普遍具備的心態和如何超越的方法做個簡單的分析。

1。怨天尤人
很多童年不幸的人都愛抱怨。給人一個自暴自棄的印象。我個人認為,這個“抱怨”其實就是傷口還摘流血,患者還在感覺疼痛,所以不得不呻吟。這個,並不是患者自願的,甚至是不自覺的。旁觀者不分青紅皂白地叫患者閉嘴,我認為是“站著說話要不疼”的行為。這種行為是人缺乏同情心,或者是對兒童虐待缺乏認識所致。

2。“成年兒童”
兒童虐待受害者的普遍問題就是“成年兒童”——在心理上完全不成熟,不獨立,繼續依賴父母。
首先由於這些人從小就被父母看待成“劣等”,所以他們漸漸形成了根深蒂固的自我認識——認為自己是因為不夠“標準”才受到父母的虐待;其次由於這些人從小萬事沒有選擇的權利,從來沒有接受過人格獨立的訓練,所以他們在意識上很難真正“成年”。這兩者加在一切,讓他們不但不能真正長大,並在自己的成年生活中繼續讓父母壟斷自己的意誌,幹擾自己的生活,而自己也不停地繼續“努力”爭取父母的認可,鼓勵父母繼續虐待他們的行為,成了自願的“被虐待狂”。
這種人生活在對父母的感情幻覺中,總認為父母之所以這麽“恨鐵不成鋼”,都是自己的不足。相信“父母其實是愛自己的”是他們的“宗教信仰”,是他們的生活的全部支柱。對這些人來說,“叛逆”是不可能,甚至想都不敢想的事,因為沒有父母,對這些“成年的兒童”就成了“孤兒”,這將是比父母的虐待自己大得多的懲罰。

3。“原諒”的誤區
“原諒”似乎是在人類的任何一種意識形態中都被高高掛起的“美德”,是人人追求的人格境界。然而,人們似乎不懂得,“原諒”是一種能力,而不是,或者說不完全是一種“選擇”。原諒是一種在自愛充分之後的一種對現實的超越。沒有充分的“自愛”的“原諒”,是脆弱的自愛以及人性虛榮的裝飾品。這樣的“原諒”是對現實的回避,結果是對受害者自己更深的傷害。這也是為什麽好多兒童虐待受害者在成人之後一方麵因為強迫自己原諒父母而繼續認可父母對自己的各種蠻橫要求,另一方麵在其他人際關係中釋放自己被壓抑的自我,把“氣”出到無辜的人的身上,比如自己的孩子,自己的伴侶。

蘇珊·弗爾沃特(susan forward)在“毒藥般的父母”中提到受害者恢複自愛的第一步就是他們可以“不原諒”。她認為“原諒”是父母通過自己的努力 -改變自己對兒女的態度等- “掙”來的,而不是兒女“施舍”的。
我個人認為,要求受害者原諒,其實是站在施害者(父母)一邊的對受害者更大的權利剝奪。在人類的相互傷害中,不管施害者和受害者是誰,從公正的角度,受害者的需要永遠是第一位的。如果受害者的傷口沒有痊愈,他們需要呻吟,他們無法原諒,這些,都是值得同情的,是旁觀者不但不應該指責,更應該理解的行為。作為受害者,一定不要強求自己原諒,因為我們任何人都不能強迫自己做自己做不到的事。我們隻有首先做一個真實的自己,才能在這個基礎上發展,或者添加成其他我們想要的品質。

4。“超越”過去
我們能選擇事業,朋友,愛人,但我們卻不能選擇父母。這,的確是比較遺憾的事。但事情已經發生,“認命”也許是最容易的選擇,也可能是唯一的選擇。然而,“認命”不同於“認可”。認命並不等於我們要讓自私的父母繼續虐待我們。我們不能改變昨天,我們也許不可能忘記苦難,但,我們卻可能讓它不再幹擾我們的生活,從而創造一個屬於自己的明天。這,就是“超越”。
超越的方式,很多人可能會認為是“原諒”,我不以為然。超越可以是原諒(如果父母作出了努力的話,或者自己強大了的話),也可以是不原諒。這些,都是因人因事而異的具體方法。但有一點是必須的,就是不能讓父母繼續虐待或者幹擾自己的精神生活。沒有這一點,“超越”是不可能的。做到這一點的方式,可能是和父母疏遠甚至斷絕關係,也可能是父母一如既往,但自身由於身心強大從而心靈不再感受到傷害。

總之,方法各異,但殊途同歸——都是為了擺脫自私父母的控製從而發展出獨立的健康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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