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文章分類
正文

鄉間愛情

(2006-12-28 22:20:11) 下一個


在我對楊華有記憶時, 這個記憶在輕輕地搖。 因為楊華把我抱在膝上輕輕地搖, 他在念一首歌謠。 開頭是這樣的 : “天上一尾鰻, ” 中間忘了, 總之, 這尾鰻魚被捉進砂鍋裏燒爛了。 結尾是 :“ 咱在吃, 你在看 ”。 是很上口的歌謠, 可惜, 我們城市出版的歌謠集裏沒有收。

這個時候, 楊華和薔薇都已經是皺巴巴的老頭老太了。 想當年, 他們的風流韻事, 像飛馳的馬車上馬鞭的一聲脆響, 驚動了昏昏欲睡睡的鄉間。 楊華生來命好,家道殷實, 獨子一個。可惜父母早亡。 之後, 他很快成為村裏的花花公子, 而且花到城裏去了。 他勾上了城裏最大的布店TY 布店的通房丫頭薔薇。 在一個夜黑風高的晚上, 雇了一輛馬車, 雙雙飛奔回村, 不再進城。

薔薇是個苦命人。 從小丫頭變成通房丫頭, 十月懷胎, 生下一個女嬰,轉眼被老板娘拿走, 從後門送了人。 老板娘隻給了她兩百包馬蹄酥坐月子。馬蹄酥是一種好吃的飴餅, 是我們家鄉坐月子時的一種點心, 平常也吃。薔薇直到老年, 還常在念叨這件事, 既記掛自己的孩子, 也怨恨老板娘的狠心, 聽了讓人心酸。

追兵並沒有到來。 整個事件的最大受益者是老板娘。 兩年後, 倆人回TY布店, 老板娘歡喜得直罵,戳著薔薇的額頭,連連說, “你這個臭XX!真是會跑!”。 她讓薔薇取走了自己的衣物。 像所有出嫁的丫頭一樣, 從此當親戚走動。

楊華和薔薇的快樂日子並沒有持續多久。 兩個都隻會吃不會作, 家裏那個大厝, 很快成為村裏所有浪蕩子們的樂園。 賣光了田地,賣光了房子。 等到我有記憶的時候, 他倆已住在我們家了, 也不知住了多久了。 楊華家的大厝在村頭, 他家不但有地, 還有小生意, 他的父母應該是比普通的村民精明一些。他家和我家隻隔著戲台下的空地, 外婆心地善良, 家裏人口又少,他倆就住進來了。

記憶中,楊華戴一頂扁平呢帽, 穿的粗布衣裳,腰間纏著一根繩子。鰻魚的歌謠是坐在太師椅上念的,應該經常念,我才會有印象。也許是對過去華衣美食的回憶吧。念這首歌謠時,他是平和安祥的。 楊華的工作是給生產隊的牛馬煮食, 記得跟他去煮食的大灶上, 從中挑出大個的地瓜當零食。大鍋裏悶出來的地瓜很香。薔薇在我的印象中隻留下一個影子。 她在大隊養紫菜,有時會帶一些給外婆。老倆口都得出去掙工分。不過,幹的算是輕巧活。我們那邊,老太太一般隻在家操持家務。

我們家小孩多,筷子劈裏啪啦往桌子底下掉。外婆不許我們撿,因為這是土地公公晚上挑銀子的扁擔。我們老在盼望南洋的姑婆寄錢。 其實姑婆每年寄錢的次數是固定的, 數目也不變。幾乎從不耽誤, 也從來不多寄。可是筷子我們不檢,薔薇就撿走了。他們老兩口, 筷子插得滿滿的, 插不下了,還往高處插。 我們呢,一堆人,稀稀拉拉幾根筷子,眼看著不夠用了,也不知外婆如何解決問題。

他們是有一個養女的, 叫阿粉。阿粉就嫁在我們前麵一個厝裏, 女婿阿太還是個生產隊長, 不是我們生產隊的。不過, 他們好像老死不相往來的樣子。我不記得阿粉在我們家住過。 阿粉的孩子比我小一點點,應該是我還沒記憶時就嫁出去了。

老兩口都在我們家過了世。喪事當然是阿粉阿太來操辦的。讓人在家過世是積陰德的,從此我們家多了兩位保護神。家裏有什麽不順的時候, 外婆就說,“楊華和薔薇會保佑我們的。”

TY布店還在。盡管沃爾馬和其他國際性連鎖店幾乎把老城區殺了個片甲不留,TY布店還在。 每次回國,都要去買一些花布做裙子。 店員還像從前一樣, 絮絮叨叨羅裏羅嗦地幫你挑花色,看質地,介紹好銷的品種,還要幫忙計算尺寸, 免得買多了。算好以後,再加半尺, 以免不夠。 做好的裙子穿出來, 常常有西人誇好看, 可能是中國人設計的花色, 適合中國人穿吧。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wumiao 回複 悄悄話 好文筆,這個故事我看過一回了,印象中,原來是你的。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