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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簡介-11(轉載)

(2005-12-23 05:45:54) 下一個
元史   《元史》是係統記載元朝興亡過程的一部紀傳體史書,成書於明朝初年。   明太祖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元朝滅亡,朱元璋下令編修《元史》。   洪武二年,以宋濂、王為裁、汪克寬等十六人為纂修,開史局於南京天界寺, 進行編寫。從洪武二年二月到八月,用一百八十八天的時間,修成順帝以前各朝的 曆史,共一百五十九卷。接著,明朝政府派歐陽佑持等十二人到全國各地征集順帝 一朝的資料。洪武三年二月重開史局,仍由宋濂、王任總裁,但纂修人員作了大幅 度的調整,這一次纂修共十五人,隻有趙塤曾參與第一次工作,其餘都是新人。八 月書成,共五十三卷,曆時一百四十三天。前後兩次修成的文稿經過統一加工,共 二百一十卷,內本紀四十七卷,誌五十八卷,表八卷,列傳九十七卷。兩次開局共 曆時三百三十一天。   朱元璋在建國之初,立即著手組織《元史》的編纂,而且在很短的期間成書, 主要出於政治上的需要。他的意圖是以此來說明元朝的滅亡和明朝的興起都出於“ 天命”,而他自己則是“奉天承運”的真命天子。   清代著名學者錢大昕說:“古今史成之速,未有如《元史》者;而文之陋劣, 亦無如《元史》者。”《元史》問世後,很多學者對它表示了不滿,錢大昕則是不 滿者中持激烈否定態度的一個。對於《元史》的批評,主要認為它的編纂工作過於 草率,沒有認真的融合貫通,基本上都是利用已有的文獻資料,略加刪削修改而成 。但是,盡管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元史》仍是我們今天了解、研究元代曆史的 極其珍貴的文獻。它是最早的全麵、係統記述元代曆史的著作。 明史 《明史》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誌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 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明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 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曆史。 清朝順治二年(公元1645年)設立明史館,纂修明史,因國家初創,諸事叢雜, 未能全麵開展。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重開明史館,因纂修《清世祖實錄》而 停止。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以徐元文為監修,開始纂修明史。於乾隆四年 (公元1739年)最後定稿,進呈刊刻。從第一次開館至最後定稿刊刻,前後經過九 十多年,是官修史書曆時最長的一部。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編纂得體、材料 翔實、敘事穩妥、行文簡潔為史家所稱道,是一部水平較高的史書。這反映出編者 對史料的考訂、史料的運用、對史事的貫通、對語言的駕馭能力都達到較高的水平。 雖然它的篇幅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但讀者並不感到冗長而生厭。 清史稿 《清史稿》,近人趙爾巽主編。自1914年設立清史館起,曆時十四年修成。先 後參加縮寫的有柯劭等一百多人。本書體例一如曆代的正史,分為本紀、誌、表、 列傳四個部分,共五百二十九卷。本書的編寫刊行雖在辛亥革命以後,但由於編寫 者大多為清室的遺臣遺民,是站在清王朝的立場來寫清朝史,更因為本書成於眾人 之手,彼此照應不夠,完稿後又未經仔細核改,刊行時又不認真校對,是以體例不 一,繁簡失當,以至年月、事實、人名、地名的錯誤往往可見。趙爾巽在《發刊綴 言》中指出,本書是“作為史稿披露”的“急就之章”,“並非視為成書”。   本書記事上起努爾哈赤稱帝,下至宣統三年清朝滅亡時為止。其中一些列傳還 涉及到辛亥革命以後的張勳複辟、溥儀離宮後出走天津、王國維投北京昆明湖自殺 等事件。本書大部分依據《清實錄》、《宣統政紀》、《清會典》、《國史列傳》 和一些檔案資料寫成,編者對這些史料匯集起來,初步作了整理,使讀者能夠得到 比較詳細係統的有關清代曆史的素材。而且有些誌和清末人物的列傳,並非取材於 常見的史料,當另有所本。因此,本書仍有它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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