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10月,毛澤東與美國著名記者埃德加·斯諾談話時說:
我父親原是一個貧農,年輕的時候,因為負債過多而隻好去當兵。他當了好多年的兵。後來,他回到我出生的村子,做小生意和別的營生,克勤克儉,攢積下一點錢,買回了他的地。
這時我家有15畝地,成了中農,靠此每年可以收60擔穀。一家5口一年共吃35擔——即每人7擔左右——這樣每年還有25擔剩餘。我的父親利用這些剩餘,又積蓄了一點資本,後來又買了7畝地,這樣我家就有“富”農的地位了。〔美〕埃德加·斯諾:《西行漫記》,三聯書店1979年12月版,第105~106頁。
而英國倫敦大學政治係美籍教授施拉姆,在其《毛澤東》一書中對毛澤東家庭成分的評述卻是這樣的:
雖然中國農村非常貧窮,一個人生活稍有寬餘,即足以定為“中農”甚至富農,但毛澤東也可能稍微誇大了他家的階級成分。這可能是因為他從前經常同父親發生激烈衝突而對他不那麽孝敬了;也許是他在1936年想借此說服學生中間的許多富農子弟,他們的階級出身並不一定妨礙他們參加革命活動。無論如何,不管毛澤東的父親後來擁有多少財產,他出身貧農這一點肯定對其家庭有深刻影響……〔美〕斯圖爾特?R?施拉姆:《毛澤東》,紅旗出版社1988年8月版,第1~2頁。
施拉姆這些評述中,可以明顯看到他對毛澤東家庭成分的自述,持有不同的觀點。顯然,他認為毛澤東自認是富農,是出於其他用意“稍微誇大了他家的階級成分”,正確地應當說毛澤東出身貧農。
日本著名學者大澤升在《中國向何處去》一書中,則記述毛澤東是“富裕中農的長子”。〔日〕大澤升著:《中國向何處去》,三一書房1988年4月版。
然而在我們國內,眾多的人都認為毛澤東的家庭成分應當是貧農。其理由是:
早在1929年4月,國民黨反動政府就沒收了毛澤東一家在韶山的全部房屋、家產和田地。1950年,全國在廣大農村開展土地改革運動,是根據解放前3年擁有的家產(主要是不動產)來劃分家庭成分的。湖南是1949年8月5日和平解放的。湘潭解放的時間是1949年8月9日。韶山人民迎來解放大軍的時間是1949年8月15日。韶山解放前的3年,即為1946年。那時,毛澤東被國民黨反動政府沒收的家產仍未歸還。據此,有人認為毛澤東的家庭成分應為貧農。
有的人不同意這種觀點。他們認為,毛澤東的家產雖然早已被國民黨反動政府沒收,但他父親健在時,置買了22畝田地,家中隻有5口人,平均每人占有土地4畝多,而當時韶山平均每人隻能占有九分三左右的土地。除此,毛澤東的父親還雇過長工。因此,毛澤東的家庭成分應該評為富農。
毛澤東的家庭成分到底應該評為什麽呢?這事可把當時負責土改工作的韶山鄉(當時為清田鄉)農會主席兼鄉長毛寅秋難壞了。因為他根本不知道毛澤東早在1936年同斯諾談話的內容,心想:按毛澤東家原有的財產,應該劃為富農。但把富農的成分劃在一個偉大革命領袖家,怎麽行呢?他左右為難,沒有別的辦法,隻好寫信請毛澤東答複。
毛寅秋給毛澤東寫的信,大意是:家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在您的親切關懷下,土改工作現已進入劃成分、分田地的階段了。您知道,韶山是山多田少,初步推算,每人平均九分三左右,不知您老家有幾口人在韶山分田?特向您匯報,請指示。
鄉政府的郭秘書看了毛寅秋寫給毛澤東的信,感到內容比較含糊,便說:“那成分的事,怎麽沒有講呢?”
毛寅秋回答說:“主席看了信,便會曉得我們的意思。”
果然,信發出不久,毛澤東就趁毛岸英、毛岸青回韶山之便,向韶山鄉轉達了他的意見。具體說有以下三點:
一、所有財產分給農民。
二、劃分富農,責無旁貸,付來300元作為退押金。
三、人民的政府執法不徇私情,照政策辦事,人民會相信政府。
就這樣,韶山鄉根據毛澤東的意見,把毛澤東的家庭成分劃為富農。但過去向到韶山參觀的國內外人士介紹毛澤東的家庭情況時,一般仍不講毛澤東出身富農家庭,而說是純樸的農民家庭或革命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