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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憲這事兒,真不想多說。中國本來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憲法,何必較真?
可是看到有網友提問:中國修憲惹誰了?那就試著回答幾句吧。
的確,一國政府做自己的事,外國政府外國人包括加入其他國籍的華裔,的確沒必要大驚小怪的。但是,這也必須有個前提,政府做的事必須符合該國人民的利益,必須符合世界文明的潮流,必須符合全人類的共同利益。
假如,中國此次修憲,是一個公投的結果,我們尊重中國人民的選擇,也說明習總書記深得民心,人心所望。可是,幾個月前執政黨匆匆忙忙提出要求,整個過程幾乎是暗箱操作,橡皮圖章裝模作樣的投票,然後號稱是“廣大黨員幹部群眾一致呼籲”,十四億“人民”就被代表了,你說這次修憲惹誰了?
再有,取消任期製,對於習近平這屆來說,目前我們無法判斷今後習總是個明君還是昏君,即便他一生都是個明君,那麽他總不可能萬萬歲的,之後萬一出現一個昏君暴君呢?他也可以無限的連任嗎?如此隨意的取消一個合理的製度,你說惹誰了??
習近平留戀權位也沒啥大錯,但是,君子愛權,取之有道。這個道就是現代文明社會賴以生存的行之有效的法規和製度。
說到合理的製度,並不是說不得超過兩屆就一定合理,得民心的領導人完全可以繼續幹下去,如果屆時中國也能像德國那樣舉行大選,習近平完全可以像默克爾那樣連任四屆。問題是,人民的領袖要真正讓人民選,讓人民監督。中國行嗎?
所以,這回到中國的根本問題:不是誰當領袖,不是哪個黨執政,而是是否有對權力進行有效監督製約的機製。如果,如果中國能有獨立的司法,獨立的新聞,真正掌握實權的人民代表大會和真正民選的人民代表,習近平掌權或是王近平李近平,共產黨執政或是共和黨或是國民黨又何妨?
附: 中國修憲惹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