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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神麵前 ZT 第五章 二

(2011-02-15 02:14:53) 下一個

路加福音解經 5/2

作者:周汝文牧師

有一回,耶穌在一個城裏,有人滿身長了大麻瘋,看見他,就俯伏在地,求他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耶穌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大 瘋立刻就離了他的身。 耶穌囑咐他:「你切不可告訴人,隻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又要為你得了潔淨,照摩西所吩咐的,獻上【禮物】對眾人作證據。」 但耶穌的名聲越發傳揚出去。有極多的人聚集來聽道,也指望醫治他們的病。耶穌卻退到曠野去禱告。 (路 5 ∶ 12 ˉ 16 )

在這段經文裏,也有一些矛盾點,值得我們深思。首先,在第十二節裏,麻瘋病患者的話裏就暗藏了玄機;他說:「 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 」,這裏麵的意思就是ˉ我知道禰是有這樣的能力的;但我和禰沒有關係,不知道禰會不會願意醫治我。和彼得的不同的是他相信耶穌是有這樣的能力的;他卻不知道耶穌願不願意醫治他,這就是他的矛盾所在。要知道當時麻瘋病人的處境是十分可憐的;得了麻瘋病不隻意味著身體的折磨,更殘酷的是被社會、人群的棄絕。試想,一個常被拒於門外的人,所作出的懇求是多麽的卑微;在他的心態裏,恐怕也早已作好了被拒絕的心理準備吧!

然而,耶穌非但醫治了他,還 伸手摸他 ,那 滿身長了大 瘋 的身體!如果,換作是你、我,我們會願意去接觸一個 滿身長了大 瘋 的人嗎?為什麽我們會作難?是那外表讓我們覺得惡心、不舒服,而讓我們裹足不前呢?還是怕被傳染?還是像以色列人一樣,怕會變成不潔淨呢?在我們問出了這一連串的問題之後,就會幫助我們理解到他的景況;有多渴望得到別人的碰觸,而當耶穌 伸手摸他 時,對他有多麽深沈的意義了!那麽,耶穌是不是需要摸他才能醫治他呢?是不是 的手有什麽特別的能力呢?當然不是!從第四章到現在,耶穌已經向我們證實 的能力沒有固定的形態可言;在吩咐彼得下網時,耶穌的手可也沒有碰到水,他們就已經是滿載而歸了。可見,  摸他 是向他表示 對他的接納是完全、毫不保留的; 的憐憫也在此彰顯出來!試想,如果你就是那長大麻瘋的人,你的心情會何等的激動;會不會矢誌不移地跟隨了他呢?

就在耶穌向他表達願意的同時,他的瘋病就已不藥而愈了;他所得到的醫治是馬上發生的( 大麻 瘋立刻就離了他的身 ),而且是確實、可以被證實的( 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 )。要知道在當時被拒絕的人,隻有在摩西的律法下(給祭司察看、獻祭都是必需的程序),才能重新被接納。這件事原本是私底下行出的神跡(路加沒有提到任何旁觀者,而「 切不可告訴人 」一語,就讓我們知道這事沒有旁人在場),可能本來隻有兩位當事人(耶穌及麻瘋病患者)知道;況且,耶穌又特別囑咐他 切不可告訴人 。但是,他卻傳揚了出去;這裏的連接詞「但」字( 但耶穌的名聲越發傳揚出去 ),就巧妙地透露出這個信息。我們雖不知耶穌為什麽要囑咐他守口如瓶,或許有其深意;然而,既然聖經裏沒有告訴我們原因,我們就不要多加討論、妄下結論;而是以一個接受的態度來看待它,既然在上下文裏沒有提供答案,我們就不要把自己的意思讀進去,任何離了上文下理的解析,都隻是莫衷一是、徒勞無益的;這也是我們讀經、解經的一個重要原則。

也許有人會說,他是做了好事啊!你看,耶穌的名聲傳揚出去、 有極多的人聚集來聽道,也指望醫治他們的病 ,難倒不好嗎?但身為一個感恩的人,如果連順命聽話都做不到的話,還談什麽?我們又有多少的時候,打著「為 好」、「幫神忙」的旗幟而自以為是呢?願我們都學會謙卑下來,作個順服的基督徒吧!當這個長大麻瘋的人看到人潮蜂擁而至、大有一發不可收拾之勢時,想到耶穌的叮囑( 切不可 ┅),會不會發覺自己做錯了呢?

和四章四十二節一樣,在十六節裏,我們又看到耶穌離開群眾和父神相交的記載( 耶穌卻退到曠野去禱告 );也再一次地提醒我們回到神前的重要性。這也和接下來的這段經文相呼應;在十七節裏就明確的告訴我們,這些神跡的背後是來自於神的能力( 主的能力與耶穌同在,使 能醫治病人 )。且讓我們接著看下去吧!

有一天耶穌教訓人,有法利賽人和教法師在旁邊坐著,他們是從加利利各鄉村和猶太耶路撒冷來的。主的能力與耶穌同在,使 能醫治病人。有人用褥子抬著一個癱子,要抬進去放在耶穌麵前, 卻因人多,尋不出法子抬進去,就上了房頂,從瓦間把他連褥子縋到當中,正在耶穌麵前。 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文士和法利賽人就議論說:「這說僭妄話的是誰?除了 神以外,誰能赦罪呢?」 耶穌知道他們所議論的,就說:「你們心裏議論的是甚麽呢? 或說:『你的罪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那一樣容易呢?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那人當眾人麵前,立刻起來,拿著他躺臥的【褥子】回家去,歸榮耀與 神。 眾人都驚奇,也歸榮耀與 神,並滿心懼怕,說:「我們今日看見非常的事了。」 (路 5 ∶ 17 ˉ 26 )

十七節是這個故事的布局,將這段敍述文裏的背景、人物點出;而「 主的能力與耶穌同在,使 能醫治病人 」卻不是曆史記載的一部份,隻純粹是作者對一些事情的發生所下的結論(或者是評語);這樣的筆法在聖經裏層出不窮,目的就是要點出事情的重心,讓讀者(我們)能把握住經文的精髓所在。這也讓我們看到聖經雖然有曆史的記載,但卻並非是一本曆史;聖經中的曆史可以幫我們理解神的話,但若我們以研究曆史的角度來看聖經的話,往往就不能真正了解到經文的精義了。

表麵上,這個故事的主角好像是那癱子;然而,耶穌所有的行事、質問都是回應法利賽人和文士的心態;所以,我們就不難斷言他們才是真正的主角,才是耶穌要拯救的對象。透過第十七節的描述,我們知道有許多人慕名而來為得醫治;連文士和法利賽人也來聽 的教導。在這摩肩接踵、擠得水泄不通( 卻因人多,尋不出法子抬進去 )的時候,一個從天(房頂)而降的癱子自然吸引了所有的注意力;在眾目睽睽之下,耶穌此刻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像放在放大鏡下般,讓所有在場的人一覽無疑、評頭論足。耶穌當然不會放過這個直指人心、讓人無處可逃、反思自省的機會,所以,他直接了當的說:「 你的罪赦了。 」

這話一出口,當然造成騷動;因為,從表麵上看來這和癱子的需要好像風馬牛般不相幹。當他們說 :「 這說僭妄話的是誰? 」時,有兩種可能性ˉ一個可能性是不知道耶穌是誰,另一個可能性則是說 :「 什麽樣的人,竟口出狂言,膽敢說出這樣的話來呢!」究竟是何者呢?在前麵的布局裏,已經告訴我們人們是慕名而來的;所以,我們就可以很確定的將第一個可能性刪除;這也讓我們看到布局的重要性了。在他們的觀念裏,隻有神才有赦罪的能力,所以 議論 說 :「 這說僭妄話的是誰?除了 神以外,誰能赦罪呢?」 ;換言之,若是說自己有赦罪的能力就等於是將自己比作神;非僅是僭越,而且是褻瀆了神;這可是非同小可、大逆不道的事了!

那麽,耶穌怎麽會知道他們在議論些什麽呢?當我們看到 「 議論說 」 時,直覺上一定是想他們定是議論紛紛時,讓耶穌聽到了他們說的了;然而,廿二節裏卻說:「 你們心裏議論的是甚麽呢? 」;可見這是他們心底的嘀咕,但耶穌卻有鑒察人心的本領。所以,這裏的 「 議論說 」 指的不是口出的話語,而是心裏的論斷。耶穌是知道他們的光景的;他們的心思意念在 麵前是赤裸裸地無所遁形的。

在今日, 「議論說 」 一詞指的一定是說出來的話語;然而,在上下文裏卻讓我們看到不是這麽回事。這也提醒我們看到有些字眼時,不要認定了隻有一種解釋;詞字的應用是隨時間而變的,若我們一味執著在自己的認知裏,就很難會意到經文的本意了;但當我們願意放下自己的觀念時,往往就可以在上下文裏體會到字句的原意了。

法利賽人的心態就正如耶穌在廿三節裏所說的( 或說:『你的罪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那一樣容易呢? ),在他們的觀念裏,隻要遵行了律法(這點,他們可是自認都做到了的!),就沒有赦罪的問題存在了;所以, 說:『你的罪赦了』 是比 說:『你起來行走』 要容易的;後者是需要有行動證明的;而前者卻可以口頭上說說而已,事實上,對他們而言,已經不需要被赦罪了。而當他們聽到耶穌說:「 你的罪赦了 」時,直覺的反應就是尋到了耶穌的把柄ˉ 竟敢自況為神,簡直是沒有敬畏神的心(而他們自己卻是敬畏神的)!他們在心裏、在固有的觀念裏已經將耶穌定了罪。所以他們的議論( 這說僭妄話的是誰?除了 神以外,誰能赦罪呢? )等於是在說:「你還沒有把他治好,憑甚麽說有赦罪的能力?先顯點本事看看,把他治好了再說吧!」

那麽,我們認為是赦罪難呢?還是讓癱子起行難呢?我們上意識的反應一定會說赦罪難,因為隻有神才有赦罪的權柄。但在我們這群已得到救恩的人來說,我們已沒有赦罪的問題時,我們還是真的、打心眼裏會這樣的認為嗎?當一個急需幫助的人來到我們中間時,我們是看重他靈裏的需要甚於實質問題上的解決嗎?(當然,我們並不是唱高調說不要去幫忙解決問題,而是藉這樣的例子,幫助我們看到法利賽人和文士的立場。)所以,如果我們能和法利賽人認同的話,就能幫助我們了解到他們的問題出在那裏了;然而,對我們基督徒而言,要和法利賽人認同是何等地困難喔!同樣的,這也是潛意識價值感的問題;有多少的時候,我們的信心也是憑眼見;如果問題得到解決,才是神能力的彰顯;反之,則不然。無怪乎,神的救恩(赦罪)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沒有能力;除非我們的價值感改變,不然是很難讓神的能力在我們生命中發生作用的。

耶穌對他們自以為是的心態了然於心( 耶穌知道他們所議論的 ),所以對他們說:「 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 」(路 5 ∶ 24 );說完,馬上就治好了癱子(顯了法利賽人所謂的「真本事」)。然而,法利賽人的思維被耶穌套住了; 用他們心中的爭議( 除了 神以外,誰能赦罪呢? ),來證明 是神!這裏的「 但要叫 」就讓我們清楚地看到 行這個神跡的目的;所以,不是行了神跡來證明 的身份;而是用法利賽人和文士心中的議論來封住他們的口,藉此來闡明 就是神,有赦罪的權柄!從點明他們心中的思維( 知道他們所議論的 ),到立竿見影( 但要叫你們知道 )的大顯神跡( 那人當眾人麵前,立刻起來 ),這中間一氣嗬成,都讓我們看到 的能力所散發出強而有力的衝擊力,讓人不能不正視 的存在!

但他們會因此而回轉相信嗎?當他們一心以為自己是走在神的道路時,站在公義的立場來看耶穌的言行時,是會認為 是沒有敬畏神的心的;而當他們走在自義的光景下時,會看得見自己的問題嗎?當人們 說:「我們今日看見非常的事了。」 時,是不是隻停在此,還是決定相信了呢?

這篇裏麵講了耶穌為人處事非常關鍵的思想, 他的道的真髓。 他能接納被人群拋棄了的大麻風病人,以憐憫之心接納並醫治他們。 當這群可憐的人祈求他,你肯嗎的時候, 他說我肯。在這一點上, 他絕不像那些把人群劃為三六九等, 除了維護自己利益對人並無憐憫的上流精英,猶太法利賽人。

隻有耶穌的愛給世界給人類帶來真正的平等, 人類從古至今的實踐就是學習什麽是真正的憐憫, 真正的平等的過程。

關於耶穌醫治癱子, 赦免他的罪的事情更有戲劇性, 和諷刺意味。耶穌說你的罪赦免了時, 他也是給法利賽人說: 我是那位有赦罪權柄的神, 你若認罪,可以到我的麵前來, 我也必赦免你, 像赦免這個癱子一樣。

法利賽人的無知反映在他們有種掩耳盜鈴的心理, 隻要我不說, 神就不知道我有罪。 他們有的可能是狹義理解律法, 隻要我沒犯殺人偷盜的事就不算犯法, 更多人是假裝不知道拜偶像,說假話,不孝敬父母, 對人家的財產起貪心, 全是違反十誡的行為。 所以耶穌有一次形容他們的心像是“粉飾的墳墓”,假冒偽善是他們的標誌特征。 

不承認自己有罪的人,就不可能來到神麵前請求赦免,在不尊重神的指令和權威的同時, 也沒有看到, 在一切的罪中,沒有比悖逆更為重大,無法醫治的, 因為那就等於不承認神的主權。

法利賽人本是猶太社會的精英, 律法知識通常很淵博。 這個事例讓我們得出的教訓是, 人的知識和智慧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耶穌赦免一切承認自己犯罪自己無知的人。 唯有不承認自己罪的,自己要背負自己罪的重擔。 因為,隻有他們坦誠認罪, 耶穌才能赦罪賜他們內心有平安,所以耶穌傳道說的第一句話是:天國近了, 你們要悔改!

法例賽人不知道,或者不相信, 蒙神赦罪的人, 無論你的以前罪過多大, 被赦以後都有天國,神的國度降臨你心中。從此你就有平安。 

而他們呢,就隻眼睛盯著律法主義, 戰戰兢兢地活在律法之下,沒有能釋放他們本來的生命力去做更多的貢獻,他的生命與人與己均無甚意義。他的律法主義隻使他成為一個論斷人的人, 而不是幫助別人的人。 這個論斷行為又是耶穌明確地否定的。 因為神的道要人彼此相愛, 彼此幫助學習真理, 卻不許人擅自判斷別人的為人好壞。 那是神自己的工作。

我們中國人應該特別能理解為什麽神的正道是不論斷人, 因為我們經曆過激烈的階級鬥爭, 知道人常常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冤枉他人。所以人的首要任務是審視自己, 反思自己的思想行為,能正我自己的心, 就是造福社會。

最後,能做到改變自己需要神來帶領。接受神做主,反思自己, 求他赦免自己的罪, 赦免和改正不合神之道的心思行為, 漸漸錘煉自己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使這個世界多一些真誠, 多一些希望。


法利賽人並非宗族的概念,對於已經信主的我們, 是否有時也犯法利賽人的毛病,自欺而不顧神的帶領。 這個是我們每天要自問和覺醒的。
 
我要成為誰的樣子, 走哪條路,每天在每件小事上做什麽樣的選擇。我是更像耶穌, 還是更像法利賽人。 求神幫助我常常回想聖經的教導,少做錯誤的選擇, 因為每個錯誤的選擇,都可能給某個人造成深深的傷害。
 
如果我們能想到被傷害的人,就能想到懺悔。而懂得懺悔的人才是心地柔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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