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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分享:理解因信稱義

(2010-09-06 06:23:40) 下一個

上周日我們教會開始同步查經,第一次是“讀經樂”我做兒童主日學老師, 沒聽見。 晚上女兒告訴我, 梁牧師說靈糧每天都要吃,一周七天。 如果隻有一天大吃一頓,其它六天都不吃了, 那就會餓死了。

耶穌說我是生命的糧就是要我們天天去得到他的供應。

今天早上我讀希伯來書, 上帝給我的話語是 10 章 11 節:“凡祭司天天站著侍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 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但耶穌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 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從此等候他的仇敵成為他的腳凳 ”。

什麽叫作等候他的仇敵成為他的腳凳, 過去我一直不明白。今天我忽然心有領會, 感謝神!

我們不能聲稱過去沒有犯過罪, 這罪也不能因為我們認為今天的好行為能彌補昨天的罪,將功補過,就了結了。法院辦案也是一案歸一案, 沒法混淆。 舊約時代,祭司代百姓一年一度獻祭, 隻是為了提醒百姓他們都是罪人,見 9 章 9 節。隻有基督的血“借著永遠的靈, 將自己無瑕無疵地獻給神, 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我們的良心,除去我們的死行,使我們侍奉那永生神嗎。” 9 章 14 節。

隻有信聖經的話, 真相信基督流的血有赦免我們一切罪行的權柄,因為他是神, 我們才真得赦免, 良心不再活在慚愧中。使我們恐懼的惡靈撒旦的思想也不能再轄製我們的思想, 我們才能得真正的自由,仇敵撒旦因此成為耶穌的腳凳, 一個廢物而已,從此不能再管製我們的生命了。

還有一段兒經文,說到耶穌這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時,實際發生了什麽:

10 章 22 節:“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清潔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麵前, 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動搖, 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

信者雖都有犯罪的過去,但信耶穌,在他麵前認錯, 所犯之罪因此得以懲罰在基督身上, 自己真得赦免,良心可以清潔。 耶穌樂見我的信,自負代價為要看我為義,使我逃出罪的懲罰。 我則因為神這樣的是非顛倒的愛, 而信耶穌為救主,為我生命的保障,從此順服他的帶領,唯獨相信他,而不是任何別的世人。

這段經文給我的信息是:我們不必否認過去犯罪得罪神,但因為我的信,和耶穌基督的救贖, 我們的良心已經清潔,可以坦然無懼來見神。 神愛我們,全不和我們算舊賬。他看重我們的心遠過於看我們的行為。

但是未來,因為我們的心改了,因為耶穌給我們重造了一顆正直的心, 我們願意活在耶穌基督裏, 願意爭取不再犯錯得罪神,特別是不能明知為錯而故犯。

這就是我對於信基督對我生命有什麽作用的理解。通過信, 神稱我為義,基督也漸漸會成為我生命的典範,一個以永遠的愛帶領我的 role 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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