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的言與行
(2010-01-21 08:37:49)
下一個
最近讀了一篇介紹林肯的文章,包括曾經被前任中國領導人公開引用的那篇蓋茨堡演說,短短的小文引我深思,林肯為什麽成為曆史上成就卓著受人愛戴的一位總統? 他的言行有什麽獨到之處?
林肯的父親是農夫和木匠,目不識丁。 因家境貧窮, 林肯在二十一歲離家以前正式的上學時間加起來隻有一年。 但他 喜愛讀書,手不釋卷。 林肯所有的隻有四本書:一本是拚音的, 一本聖經, 一本伊索寓言,一本天路曆程。 聖經,他讀的爛熟, 很多故事和經文都牢記於心。
他的貧窮,或許也是他的福氣,因為這四本僅有的書他能夠熟讀,反複思考,實踐,經曆。最後,還能變成他生命的一部分。
二十一歲時, 林肯告別家人,來到新塞倫小鎮打零工謀生,白天他在雜貨店做職員, 晚上他和私人學習法律,因他願意幫所有人的忙,被當地人稱為“願意幫助任何人做任何事的人”。 後來他被選為州的議員,也拿到了律師執照開始為人打官司。 再後來他又當選為聯邦眾議院的議員,在議會裏,他是堅決明確地反對當時合法的奴隸製度的人。1858年,林肯參加公開辯論,稱奴隸製度為“道德上, 社會上, 政治上的罪行", 他還說過, “我不相信一個國家可以一半自由, 一半奴隸”。
1860年反對奴隸製的共和黨提名林肯為總統候選人, 同年11月,他當選美國總統。 在他就任之前,南方七個蓄奴州宣布脫離聯邦政府,自組中央政府。南北戰爭爆發,持續四年之久。戰爭期間, 公事繁忙, 很多人求見林肯,他都一一接見, 因為林肯認為每個公民都有與總統說話的權利。 他從未將南方人民視為仇敵, 認為戰爭本身才是敵人。 戰爭時期時有逃兵被抓被關,林肯先後特赦了幾百名逃兵。 他探望傷兵, 在每張床邊停留,和他們每個人談話,表達悲傷心情。
1862年,林肯頒布了“奴隸解放宣言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 規定次年一月開始,在全美廢除奴隸製度,給所有黑奴以自由。 1863年7月蓋茨堡戰役勝利,林肯為士兵主持獻墓禮,在火車上寫了幾行字, 然後發表了 三分鍾的蓋茨堡演說, 短短260字成為了美國國家精神的代表:
“八十七年以前,我們的祖先在這個大陸上建立了一個新國家,它孕育於自由,並且執著於一種理念,人人生來即平等。
目前,我們正在從事一場巨大的內戰,來考驗這個國家,或任何一個孕育於自由執著於平等的國家,是否能長久存在下去。我們在這場戰爭中的一個偉大戰場上集會。 烈士們為了使這個國家能夠生存下去而獻出了自己的生命,我們來到這裏,是要把這個戰場的一部分奉獻給他們作為最後安息之所。我們這樣做,是十分合情合理的。
可是,就更大的意義而言,我們是無從奉獻這片土地的-- 無從使它成為聖地--也不可能把它變為人們景仰之所。那些曾在這裏戰鬥過的勇士們,活著的和死去的,已使這塊土地神聖化了,遠遠高過我們的微薄能力所能增減的。 世人不大會注意,更不會長久記得我們在此地說了什麽,但他們將永遠忘不了這些人在此地所做的一切。我們活著的人, 卻應該獻身於那個仍擺在我們麵前的偉大事業。這樣,從這些光榮死去的人身上,我們汲取著更多的堅定,來完成他們曾竭盡全力推動的偉大事業。使這個國家在上帝的福佑下,得到自由的新生,要使這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不致從地球上消失。”
1865年4月南軍向北軍投降,內戰從此結束。
林肯的一生是不斷與邪惡搏鬥的一生,他所全力維護的是一個給公民自由平等權利的政府。南北戰爭勝利了, 他卻遇刺,自己也為他全力維護的自由平等權利貢獻了生命。
他的言辭充滿仁愛智慧,今天讀來,仍然光彩不減:
“生命好像文章,不在乎長短,而在乎內容。”
“你可以一時欺騙一切的人, 或者永遠欺騙某些人, 但你不可能永遠欺騙所有人。”
“以惡意對無人, 以仁愛對眾人。”
“我不願作為一個奴隸, 因此, 我也不願作為一個奴隸的主人。”
“剝奪他人自由的, 他們自己也不配得著。”
“隻有一個方法教導孩子該走的路,這方法便是自己走這條路。”
“聖經某處告訴我們, 人是極其自私的,我想即若聖經沒告訴我們,我們也會發現這事實。”
“武力可以戰勝一切, 但它的勝利不會持久。”
“讓我們置信於正義的力量,由此信仰, 讓我們敢於執行所認知的義務。”
“讓沒有房屋的人不要將他人的房屋拆毀,讓他自己勤勞建造。 這樣,由於他的典範,所造的房屋也不至被他人的暴力所毀。”
“選票強於子彈."
" 若一個人對得起自己,並且認為與造他的上帝有關,則很難使他自覺可憐。”
“我知道有一位上帝, 並且他恨惡不義與奴役。”
“若我們做的對, 上帝必與我們同在。 若上帝與我們同在, 我們必不至失敗。”
“當我知道什麽是上帝的旨意時, 我便去做。”
“當我發覺自己的意見是錯誤的時候,我便趕快放棄它。”
“重要的原則必須是不屈不撓的。”
“一個誠實的人是上帝最偉大的工程。”
“上帝並不是將善與惡放在人麵前, 讓他自己選擇。 相反, 他告訴他們有一株樹的果子不可吃,否則必會死亡。”
“一切有關人可貴的幸福,今生的與來生的, 都在聖經中說出來了。”
從林肯讀的書, 做的事, 說的話來看, 他是一個充滿智慧, 勇氣,決斷,仁慈的的領袖人物。 一個總統, 不僅能指揮軍隊和戰爭, 更能引導人民向善的精神。 這才是使林肯聲名永存的原因。
你說的至少有一點還不錯:林肯對待奴隸製的看法是有一個演進的過程,最後定位在奴隸製不得不費,戰爭不可避免。
當然他的態度的演變和美國憲法對現實的妥協有直接的關係。 可是後來,現實讓林肯認識了:妥協不能解決問題的根本,戰爭必須要應付,還得打贏, 修憲必須要做,因為憲法的錯誤造成了人民的困惑, 戰爭和流血。所以, 林肯領導了戰爭的同時也宣布了新的正義所在:給奴隸以自由, 並且推動了第十三條憲法修正案的通過。
你先別急, 我會把這篇文章寫得更細致一點兒, 為了讓你理解。
也建議今後你的評論多以事實說話,免得你的結論讓人覺得隻有口號, 和感歎號。
另外,我談論美國曆史, 我的美國同事都不介意, 並且給我提供了不少他的看法和資料,還很高興, 我給他提了不少尖銳問題, 重新提起他對這段曆史和林肯總統以及美國憲法演進過程的興趣, 為什麽你到替我擔憂我的個人興趣呢,實在不必。
我對什麽感興趣完全是我的權利,就像你說什麽話我完全不能控製是一個道理,不是麽。 如果你想操縱我的思想內容,未免野心太大,
誰給了你這個權力?
問問你自己的良心:就是你的親娘操縱你的思想,你願意照辦嗎。
看到你的資料: "目前所在地區: 歐洲(其他) "
既然你在歐洲,就請安心研究寫康德(KANT)的哲學好了...
而我們在美國的事物,可借用從前門羅總統的說法(大意是):
"你門歐洲人不要管美國的事啊..."
好聽呀! 他做到了嗎??? 做到個P! 現在也沒...
我們的孫中山先生就把它翻成了: 民有,民享,民治.
都很好聽...都做不到!
...
最後(不相再跟你扯了,抱歉,沒空呀!)的結論:
林肯就是個會講話的律師而已!!!
林肯就是個會講話的律師而已!!!
林肯就是個會講話的律師而已!!!
BYE!
比西洋史實在多了!
因為中國在唐朝以前的三千年的朝廷裏有史官(如: 太史公司馬遷),他們的記錄,皇帝是不能幹涉的!照實記錄!
我們那時候的選賢舉能製度,絕對比任何西方所謂的"民主製度"優越!
...還有禮運大同篇...
中國是自清朝以後才末落的...
...太多...請自己讀...
比西洋是實在多了!
因為中國在唐朝以前的三千年的朝廷裏有史官(如: 太史公司馬遷),他們的記錄,皇帝是不能幹涉的!照實記錄!
我們那時候的選賢舉能製度,絕對比任何西方所謂的"民主製度"優越!
...還有禮運大同篇...
中國是字清朝以後才末落的...
...太多...請自己讀...
就是想叫一些人: 打破"林肯多偉大"的神話!
南部人狠死他了...他就不明不白的被宰了!
很多人認為美國政府已經調查出他被殺的秘密了,就是為了國家的團結,不準把秘密說出來.
所以是懸案!
引:"...而且南北戰爭是因南方軍隊先開槍攻擊北方的聯邦軍隊而開始的。 "
===
南北戰爭是因為北方在商業上欺壓南方而起的!
你曆史真是不懂啊!
難道你黑說:"日本打中國,是因為日本的一名士兵丟了,所以就開始打中國了!"
這是同樣的大笑話啊!
至於導火線,就隨便寫"曆史"的人寫了!
告訴你,南方人寫的,和北方人寫的美國南北戰爭記錄,是不同的!
你找來找去,還是在"同一個圈子裏"找,所以看不到東西!
引:“1) 林肯在攻擊"要獨立的南方"的四個月後,他才編了個美麗的話說: 解放黑奴!...那是北方也有黑奴,他為何不先解放自己的北方啊?”
我的回答是,你應該補一補政治理論課,和政府如何運作的基本課程,然後才有資格評論政治和曆史。
總統的權利是憲法授予的,當時美國憲法沒有授權給總統去廢除在南方各州業已存在的奴隸製度。所以,在1861到1862年間,林肯隻能聲稱北方是為維護聯邦統一而戰。"
===
我的話你也沒看清楚! 我是說:"他才編了個美麗的神話說: 解放黑奴!" ...大概美國憲法裏一直都沒說要解放黑奴吧!
而林肯在人們的想法裏,是為解放黑奴而成名的!
你看看幾個中國人會稱讚林肯是統一美國的偉大呢?(除了我如此說!!! 哈哈!)
而你卻說"總統的權利是憲法授予的,...沒有授權給總統去廢除在南方各州業已存在的奴隸製度。所以...林肯隻能聲稱...統一而戰。"
你的回答"邏輯性很不對勁啊!"
總統做事授權問題嗎?
你應該知道" 美國的越南戰爭是"非法之戰"吧!...再去查查好了!
Recital: Jeff Daniels
http://space.wenxuecity.com/media/1207294198.mp3
Four score and seven years ago our fathers brought forth on this continent, a new nation, conceived in Liberty, and dedicated to the proposition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Now we are engaged in a great civil war, testing whether that nation, or any nation so conceived and so dedicated, can long endure. We are met on a great battle-field of that war. We have come to dedicate a portion of that field, as a final resting place for those who here gave their lives that that nation might live. It is altogether fitting and proper that we should do this.
But, in a larger sense, we can not dedicate -- we can not consecrate -- we can not hallow -- this ground. The brave men, living and dead, who struggled here, have consecrated it, far above our poor power to add or detract. The world will little note, nor long remember what we say here, but it can never forget what they did here.
It is for us the living, rather, to be dedicated here to the unfinished work which they who fought here have thus far so nobly advanced. It is rather for us to be here dedicated to the great task remaining before us -- that from these honored dead we take increased devotion to that cause for which they gave the last full measure of devotion -- that we here highly resolve that these dead shall not have died in vain -- that this nation, under God, shall have a new birth of freedom -- and that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
葛底斯堡演說 作者:亞伯拉罕·林肯 翻譯:佚名
87年前,我們的先輩們在這個大陸上創立了一個新國家,它孕育於自由之中,奉行一切人生來平等的原則。
現在我們正從事一場偉大的內戰,以考驗這個國家,或者任何一個孕育於自由和奉行上述原則的國家是否能夠長久存在下去。我們在這場戰爭中的一個偉大戰場上集會。烈士們為使這個國家能夠生存下去而獻出了自己的生命,我們來到這裏,是要把這個戰場的一部分奉獻給他們作為最後安息之所。我們這樣做是完全應該而且是非常恰當的。
但是,從更廣泛的意義上來說,這塊土地我們不能夠奉獻,不能夠聖化,不能夠神化。那些曾在這裏戰鬥過的勇士們,活著的和去世的,已經把這塊土地聖化了,這遠不是我們微薄的力量所能增減的。我們今天在這裏所說的話,全世界不大會注意,也不會長久地記住,但勇士們在這裏所做過的事,全世界卻永遠不會忘記。
毋寧說,倒是我們這些還活著的人,應該在這裏把自己奉獻於勇士們已經如此崇高地向前推進但尚未完成的事業。倒是我們應該在這裏把自己奉獻於仍然留在我們麵前的偉大任務——我們要從這些光榮的死者身上汲取更多的獻身精神,來完成他們已經完全徹底為之獻身的事業;我們要在這裏下定最大的決心,不讓這些死者白白犧牲;我們要使國家在上帝福佑下得到自由的新生,要使這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世長存。
謝謝您給我們這麽好的文章!類似的文章我已經讀過一些。林肯是我最崇拜的政治家。我喜歡的政治人物還有:孫中山,蔣中正,胡適,趙紫陽,馬英九,拉賓,瑪格麗特二世.............
因為他們都是有操守的人。
我也感謝他, 因為他的問題, 讓我去讀更多東西, 研究這段曆史的細節。。。
祝大家周末愉快!
再補充一句:
林肯無法先解放北方奴隸的原因也是, 當時的美國憲法沒有授權。
這也說明隨著時間和曆史的發展, 任何國家的憲法都暴露出過漏洞,必須要修訂。 林肯這種人是首先認識真理發現漏洞並推動修憲的先驅, 雖然讓多數人認識到修憲的必要性總要經過一段很長的時間。
但是美國人現在有自由,不受奴役,他們不會忘記林肯為此作過的努力, 不會忘記他為此付上的是生命的代價, 因為這個世界總有一些“懷念舊製度”, 不肯向前進的瘋人存在。
你說:
“1) 林肯在攻擊"要獨立的南方"的四個月後,他才編了個美麗的話說: 解放黑奴!...那是北方也有黑奴,他為何不先解放自己的北方啊?”
我的回答是,你應該補一補政治理論課,和政府如何運作的基本課程,然後才有資格評論政治和曆史。
總統的權利是憲法授予的,當時美國憲法沒有授權給總統去廢除在南方各州業已存在的奴隸製度。所以,在1861到1862年間,林肯隻能聲稱北方是為維護聯邦統一而戰。
而且南北戰爭是因南方軍隊先開槍攻擊北方的聯邦軍隊而開始的。
後來由於林肯和其他反對蓄奴的人民和議員的不懈努力,1865年國會才通過了第十三條憲法修正案:“苦役或強迫勞役,除用以懲罰依法判刑的罪犯之外,不得在合眾國境內或受合眾國管轄之任何地方存在。國會有權以適當立法實施本條。”
為什麽說這個修正案正是因為林肯等人多年的推動的結果,你看看以下的事實就知道了:
1854年聯邦參議院中的重量級議員、伊利諾州民主黨人斯蒂芬•道格拉斯推出《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即:民主製度下的人民有權對奴隸製度的合法性進行自決。這對你來說聽上去也挺合理是不是。但是,林肯認為這個主張是完全錯誤的。 他的主張是:新的領土必須是自由之邦。為此,他發表了著名的《分裂之家》(House Divided Speech)演說:
“ 分裂的家庭必不能持久,一半奴役一半自由的政府絕不能持久。我不希望聯盟解體,正如我不希望家庭垮掉,所以我的確希望不再分裂。國家將采取一個製度,非此即彼。”
林肯擔任總統期間,1862年9月22日,林肯頒布《解放黑奴宣言》(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這個宣言把南北戰爭的目標明確地定義在廢除奴隸製度。他後來說:“在一生中,我確信,我未做過比簽署此宣言更加正確的決定。”
南北戰爭和這個宣言直接催生了1865年的美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
曆史上任何正義的事業都不是一日之功,任何真理都需要有人主張,更需要有林肯這樣的人為它計劃和努力,甚至獻上生命,不然正義不會自動實現。
你懂了嗎?
先說明一下,你引的那句話:":林肯的一生是不斷與邪惡搏鬥的一生,他所全力維護的是一個給公民自由平等權利的政府。南北戰爭勝利了, 他卻遇刺,自己也為他全力維護的自由平等權利貢獻了生命。"
這句話是我自己說的。 並且是跟據上麵所說的林肯的言行事實得出的結論。你的那句“林肯就是個會講話的律師而已”才像宣傳資料,完全不顧事實。
歡迎你來討論任何問題,但舉止要文明些,我對自己的孩子都有同樣的基本文明禮貌要求,對網友也一視同仁。
謝謝你的討論。
謝謝你能欣賞本人的可愛,
可愛之處在能說實在話!
多謝!
維持國家統一!
(這是中國人要向他學習的, 先把大陸和台灣統一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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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做夢嗎?
怎麽可以隨意聽信宣傳資料?
告訴你: 林肯就是個會講話的律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