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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胡渙兄:生命目的, 言行一致, 不論斷人

(2009-06-17 08:39:21) 下一個
首先感謝胡兄你讀了我那個華裏克采訪的貼子,關注裏麵內容,並提出言行一致不一致有何關係的問題來討論。

生命目的是什麽,言行一致有多重要,不論斷人是否意味著不用關心任何人言行是否一致,確實都是很值得琢磨的問題。

先說我貼那個貼子出來的原因。主要是因為華裏克所說的“以目的驅動的人生”對我有啟發。 這個目的並不是各人自己的目的,而是神造人創造這個世界的目的。

今天順便多說幾句。 聖經說 All things are created by Him and for Him. 我理解,在每個生靈身上顯出不同形式神的榮耀就是神的目的。 人生命中經曆的一切歡樂痛苦憂傷,如果是為了能顯出神的榮耀來, 在神的目的中就是有價值的。

比如耶穌基督,為罪人流血受難,承受痛苦, 顯出的是神的愛的榮耀, 蘇格拉底,服從不合理的死刑判決, 寧以生命尊重法治,顯出公義的榮耀。 威伯福斯幾十年頃盡財力人力推動立法禁止奴隸貿易和擁有奴隸,顯現的是仁慈憐憫的榮耀。 殘疾人參加奧運會奪冠, 顯現的是自由和勇氣的榮耀, 等等。神給我這個生命的目的是什麽,榮耀在哪裏, 是要每個人一生來尋找落實的。這種人生價值觀要人學會忘記一切全從自己出發的思想方法:我的痛苦, 我的挫折, 我的空虛, 我的悲哀,,,,等等。 改成尋找那個神給我的更大的生命計劃和榮耀, 這才是出路, 所以華裏克說這本書開宗明義:It-s not about you.

在華裏克的人生價值觀裏,人生目的是和神的目的計劃緊密相連的。當然這不是說,我不能為自己著想。 事實上上帝的兩大律法之一“愛人如己”裏首先就包括了愛自己。 關鍵是愛人與愛己, 平衡點在哪裏的問題。

關於言論一致,我強調華裏克是個言論一致的人,是為了說他的觀點因此令人信服。他把暢銷書的收入拿來設立基金, 歸還教會,用在神的目的上,而不是用來改變他個人目前的物質生活。 他的價值觀對我來說是可信的,因他自己也是他提出的“神的目的驅動論”的實踐者。不過我承認強調這點是希望影響讀者, 給他們一個好印象。

一般而言, 我同意胡兄所說,確實很多時候,言行不一的人觀點也很可能是正確的。 但是,不大容易被人接受。 若是我,隻有在更多地驗證以後才能接受言行不一者提出的正確觀點, 這是我們人性的弱點使然。 孔夫子的“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 不是總能想的起來,做的到。這個我要承認現實。

人們對於言行一致的要求是有合理之處的。 公民對於政府, 對於公眾人物,常常要求他們說話言行一致, 因為他們所說的往往涉及我們各人的利益, 言而無信後果難料。

公民個人與政府,政黨,人大, 法院等有權力的機關之間是有一個契約關係的。公民同意把權力授予這些機關行使,自己服從這個權力的管轄有一個契約基礎,這個契約就是以憲法為基礎的法律製度。假如政府, 政黨,法院, 人大這些權力機關所言與所行矛盾,有違反契約之處, 當然公民會批評言行不一的做法。比如憲法說言論自由,而現實中封殺批評言論的做法時而出現,就會有批評者。 或者法院判案程序違法,不公, 也會有批評。鄧玉姣案,甚至人們在法院判案之前就開始提醒黨和政府法院,不能判出冤案。這些都是人們對言行問題健康合理的批評關注。

對於有權力的組織和個人,監督其言行一致, 就是確保落實其責任的有效方法之一。 中國文化可能不重視這點, 但在西方文化裏, 任何公共權力的行使,不受批評監督的事情很少, 隻有個人隱私除外吧。我正在做的這個案子, 老板常說, 要謹慎,因為案子出來很多人會非常關心 , 要有話說的。

對於一般沒有什麽公權力責任的寫作者,我同意胡兄所說, 我們沒權力要求人家言行一致。首先我沒權力判斷別人。他有自由言論的權利, 隻要沒有損害我的合法權益,別人說什麽都是自由。 不過,如果是我熟悉的朋友, 我會不自覺中觀察其整個價值觀的言行一致問題,不是一時一事。因為我們對朋友的關心更多了一層, 我們會關心朋友靈魂深處的東西, 這一點也是人性使然。人往往不能超脫淡漠到對於一個朋友的境況毫不在意。當然也不能對誰都那麽在意,沒有人有那個精力能力。

關心和要求又不同,言和行,有時候不能一致,人認識真理在先,認識明白了才慢慢付諸行動, 言和行時間有先後是正常的。另外, 如你所說, 我自己也非完全人,有時候不知道對錯界限, 有時候知道了對錯, 但是由於和自己的利益衝突,而不能行出自己認為對的事情, 言行不一。舍什麽,求什麽,曆來都是人人要麵對的選擇考驗。

總的來說,我覺得人首先對自己的言行一致是負有責任的,我的女兒就會觀察監督我, 我這個媽媽要求她的事情自己是否做得到。 她會因此決定哪些聽我的, 哪些當耳旁風。

正因為“我們的忠義是暫時的;我們的惡是常在的。”自己在意檢討追求自己的言行一致就是與惡征戰的必要方法。而無為就有些消極了。

對朋友,聖經的原則最好,要以“愛心說誠實話”,可能是不順耳的話。我自然無權要求別人如何行事, 因為每個人有自由意誌。也許我會給人建議,包括我自己的親兄弟姐妹,采納與否也在他們。他們對我也大都如此。


現實是, 你在一個人群裏呆久了,就把一群人當成了朋友,開始關心起人家來,包括字裏行間想著要求別人言行一致。確實,這是個態度的問題,我是沒有權力要求任何別人做到言行一致的, 隻有權力要求自己。否責, 容易成為對人的論斷。 我們隻有愛別人的權利, 沒有判斷人的權利。這一點我接受胡兄的提醒。

其實在關心人和不判斷人之間哪裏是平衡點很難掌握的,這也許是一個能夠證明人確實需要神的智慧的地方,如果我沒有把這個問題說清楚,應該也是有情可原的吧。

我們對自己對別人都很難做到完全客觀公正地看待,我們的了解總是不夠多,而我們又很需要客觀公正地待人待己。

所以我很喜歡大衛王的禱告詞:

“神啊,求你鑒查我,知道我的心思, 試煉我, 知道我的意念, 看在我裏麵有什麽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路。

Search me, O God, and know my heart; test me and know my anxious thoughts. See if there is any offensive way in me, and lead me in the way everlasting! ” 詩篇139篇22-23。



再謝胡渙兄,我和茶軒不少朋友一樣,樂讀你的理性文字。





附胡兄原貼:對言行一致者該如何?對言行不一者又該如何?


如果一個人說過不少良言,後來又去做了不地道的事,那這人就言行不一嗎?他從前說過的那些良言就都是違心的嗎?

事情沒那麽簡單。

愛默生說:“我們的忠義是暫時的;我們的惡是常在的。”(Our faith comes in moments; our vice is habitual.) 每個人都在高潮與低潮之間交替,在善與惡之間振蕩。並且通常都是善的時候少,惡的時候多。善是惡的漫漫長夜之中的點點火花。善的時候痛哭懺悔,惡的時候故態複萌。兩者都是真的。所以言行不一其實是人生的常態。如果你覺得某某人言行不一,要知道言行一致可是個很高的門檻,你自己也不一定邁得過去呢。

人生就這樣充滿了矛盾。以前讀《聖經》,常常為其中義理的矛盾所困擾。現在我覺得這也許是刻意而為之,為了讓凡夫俗子懂得什麽才是人生的常態。

當然也有到處說謊的騙子。不過這些人狗嘴裏一定吐不出象牙。你要是被這些人感動得熱淚盈眶,那隻是因為你還太“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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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理克的書的名字是 The Purpose Driven Life, 直譯出來就叫“以目標引導的人生”。人生目標為何,大家因信仰和經曆的差別而各異其趣。不少人認為生不過就是等死而已,何來目標?我也不知道人生的終極目標為何,不過覺得把火花變成長明燈當是人生的目標之一。

由此想到以色列的六角星符號 (The Star of David)。對六角星符號的一種理解是:倒置的三角形象征的是沉重地壓在我們之上的常在的惡(是自己的惡,不是別人的惡)。順置的三角形象征的是奮力向上抗爭的善的火花。我覺得這個解釋非常耐人尋味。


火花並不是假的,它們隻是短暫而已。你對言者火花之後的黑暗失望,隻是因為你把火花誤以為長明燈了。這不是言者的問題,而是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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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聽言與識人,孔子有精辟的論斷:“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這話的意思是火花雖然並不等於長明燈(上半句),其價值卻也不可抹煞(下半句)。

從你的角度來看,別人言行是否一致,其實不關你的事。他說過的良言被你記下,對你有所啟示,這就夠了。“不要論斷人,免得你被論斷。”

從言者的角度來看,如果他言行一致,他是值得羨慕的得了點道的人;如果他言行不一,他不過是還在苦海中掙紮的值得大家同情的眾生之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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