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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你的個人責任? 給網絡警察的話

(2008-09-25 08:22:05) 下一個

什麽是你的個人責任?

昨天看了溫總理在紐約就奶粉事件發表的談話,發表在中新網上,當時很有感想, 見到報道後麵有匿名跟貼的功能, 便想談談感想。 誰知這匿名跟貼我發了無數遍竟然死活不能發貼,看了那篇報道下麵所謂“匿名”發言的,全都是一句句不痛不癢的奉承之語。 明白我大概是讓網絡警察擋住了!

我替這些網絡警察感到悲哀。 便想專門寫幾句話給網絡“警察”們。

先生 / 女士們,我不知道你是誰,在做這種堵人嘴巴的事。 但你自己明不明白你是誰,你是在執行公務還是在犯罪? 你不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5 條 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 誰給你這麽大的權力隨意違憲幹涉公民正常說話? 執行上級命令? 你執行的是哪個上級的命令? 溫家寶總理當著全世界人民說的話是不是給你的命令? 他說:

“一個政府,除了對人民的負責、服務、獻身和廉潔以外,不應該有任何特權。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一切權力都要為了人民。”

假如你真有一個所謂的上級要做憲法的敵人, 人民的公敵, 置憲法的話和總理的話於不顧, 你是選擇跟隨憲法和總理,還是違憲違反總理的命令跟隨你那個糊塗的上級?  總理說, 你,“不應該有任何特權”,而你, 還在公然違反他的命令將國家公共權力據為己有,為自己或者自己那個小集團的私心服務, 限製公民說真話的自由!

這個故意違反憲法侵犯公民權利的責任,你日後怎能推托給別人? 做為人民公仆,你難道連憲法上的白紙黑字都不懂? 你故意拒絕執行憲法,故意拒絕執行總理的命令已經足以構成瀆職罪!  今天在這裏提醒你一番。曆史必將按你的選擇讓你承擔你的責任。 你無法把責任推給總理或者任何上級, 因為你是一個神智清醒,精神獨立, 自己能夠在矛盾的現實中做出判斷,做出選擇並承擔法律責任的活人!

給你敲敲警鍾, 這樣糊塗下去,後果 極為嚴重!  但願你早日醒來,改邪歸正, 多幹點兒為人民服務, 而不是刁難人民的好事兒。

我的跟貼既然貼不上, 就把跟帖放在我家裏好了!

“非常讚成溫總理的觀點:管理危機的過程往往就是思想和製度進步的過程。

奶粉事件暴露出的是道德問題, 更多是製度問題。

質量監督部門的免檢製度是不是錯誤的? 質量檢查如何避免走過場,如何避免來自企業,地方政府的幹涉? 檢驗出問題的如何讓消費者廣泛知曉? 對消費者造成巨大損害的誰來代替消費者提起刑事訴訟? 消費者權益委員會能真正擔起這個社會責任而不怕來自政府的幹擾嗎? 法院能夠獨立公平迅速地給消費者救濟麽? 所有這些環節能不能有真正的改善都會決定將來還會不會出現相同的問題。

質檢部門能不能獨立,司法部門能不能獨立,好讓它們的監督作用發揮得充分?

政府每改善一步, 都將給人民增強一分信任和信心。政府能不能虛心接受人民的批評,接受人民的意見努力改善工作也是對政府的考驗。

作為在國際組織工作的中國人, 我為中國的進步驕傲,也相信中國政府有勇氣有智慧麵對問題,是願意選擇進步的政府。那些政府裏麵不斷迎著阻力推動進步的人們,願上天祝福你們!”

原文:

溫家寶紐約談“奶粉事件”:我十分痛心 ZT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809&postID=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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