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不但將步入一個法律的‘文藝複興’——它將改變這個世界上最古老的民族;而且在實現這一藍圖的過程中,我應當發揮孟德斯鳩式的作用。”吳經熊先生如是說。
引子
明天,或許許多人會平靜的度過,也或許有許多人會激情澎湃。但是這一切也僅僅是或許。
1904年5月15日——2004年5月15日
一百年,不算長,對中國五千年的曆史來說,這僅僅是個小插曲,似乎是萬裏長江裏的一個不經意的小浪花。
但是這一百年,又似乎值得我們記住些什麽,因為這一百年,似乎又有著中國五千年來從未有過的情感,或委屈,或屈辱,或激昂,或消沉。
尤其是這一百年,也是中國法治發展的縮影。不管我們承認與否,我們必須認識到我們的法治如今的尷尬狀態,先天不足,後天失調。法律,這是一個遭受重重非難的囹圄。
所以我們必須認真對待這剛剛起步的法律一百年,總結教訓,繼往開來,這是首要的問題(我之所以這麽說,是覺得法學家的貢獻是有的,但是還不到邀功請賞的地步)。希望通過對一百年的回顧,可以為我們梳理一下法治走過的路。季衛東先生說:“在法治秩序的建構屢試不成,改革的目標遲遲不能達到的今天,的確有必要檢討一下對中國傳統文化和現實社會的把握是否正確”(季衛東:《憲政新論——全球化時代的法與社會變遷》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2),所以不管是責問,還是表揚,我們都必須在這個特別的日子做點聲響。輕輕向我們的前輩們問一句,什麽是你——法學家——這一百年的貢獻?
第一部分:百年法變——一段可歌可泣的史詩回憶
一
1904年5月15日——一百年前的今天——一個普通的日子,一個64歲的老人——沈家本先生拖著略顯衰老的身軀,和許多穿著頂戴花翎的同僚以及年輕的留學生一起,走進了一個以前從沒有過的機構——“修訂法律館”。他們的任務便是修改帝國的法律,務期中外通行。以完成民族獨立,國家富強這一在中國當時最最期盼的最樸素不過的目標。
據說,家本先生本來是要告老還鄉的,從年輕就在這個機器裏工作,而今也和這個古老的帝國一樣變得臃腫。機器用多了,本身的零件會變壞,這是常識。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也是這樣。有了病是需要吃藥的,隻有這樣才能有變好的希望,但現實中卻有很多人因為藥苦或者其他原因拒絕吃。甲午戰爭讓大清的海軍——這個在當時排名據說是世界第四的龐大艦隊(李鴻章先生的畢生心血)全軍覆沒,用血般的事實證明了器物類的變革是無用的。1898年的維新變法雖過去五年多了,但是“七君子”的血腥似乎還在這個夕陽下的紫禁城裏飄蕩,讓人想起便不禁毛骨悚然。而就這樣的日子裏,日本和俄國——這兩個可以成為新興的帝國主義——正明目張膽的爭奪這個國家的龍脈——東三省,如果換了過去任何王朝,這是不可思議的事,而在20世紀的最後幾年裏,它卻真實而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發生著。
僅有外辱,那麽或許還好,如果,現在一致通過變法自強,向西方學習改變現狀——由技術上的借鑒到政治製度上的借鑒——通過法律政治上層建築的變革來自強,也許很有可能。但是當時清廷內部也正在四分五裂,強學會的主張雖然得到了不少掌權人士的支持,並且正在壯大,但是更多的清廷統治階級卻還是在壓製西學的發展,先有倭仁為首的頑固派主張“祖宗之法不可變”,後有張之洞,勞乃宣為首的禮教派,在堅持自強的前提下堅決抵抗對“先進”的西方製度的移植——而這在沈家本先生的眼裏或許是個悖論。
當時中國的法律發展又是怎樣的呢?法就是刑,民刑不分,諸法合體,實體法和程序法不分正在合理的存在著,淩遲,緣坐,戮屍的封建殘酷刑罰正在想當然的實踐著,一個個不平等似乎還在天經地義的論證著——修訂法律的任務就是把這些都拋棄,給這個偉大的我們生活著的國度換上健康的血液。
而這一切,要解決,就要實行法治,實行法治先要確定的就是憲政體製,而憲政體製的建立,又談何容易?
二
器物上的先進僅僅能夠改變一時,製度上的先進才是一個民族強盛的保證。
甲午戰爭失敗,李鴻章和中國人民都認識到了這一點。1870年,德國完成了統一並走上了帝國主義道路,亞洲的日本和中國紛紛向其學習,但是中國的方式是買辦官僚形式的洋務運動,而日本則是派出了大量的留學生學習法律政治製度,他們的代表人物分別是李鴻章和伊藤博文,他們是德國學習的同學,也是甲午的對手,李還是伊藤的崇拜者。但,甲午李卻失敗了。到如今我還深深的記得伊藤博文在《馬關條約》簽定後說的一句話“我們兩個誰是曆史的勝利者?”李當時慘淡的笑了一下“曆史,會證明的”。當時的伊藤想讓李承認自己的失敗,雖然李鴻章沒有說,但是他的表情,證明自己已經走錯路了,雖然沒有在對手麵前承認。
其實這樣的結局,陴斯麥--這位德意誌帝國的鐵血人物早在70年代就預言過了。隻可惜李鴻章-這位被世人成為東方俾斯麥的強人,直到20多年後,才明白。並且付出了自己一生的代價。他已經認識到自己失敗的錯誤是敗在了器物崇拜上,而中國之落後,不僅僅在器物,更在製度。於是以後的他多次的說“五洲之國,變法者興,因循者殆”,於是他加入了強學會(似乎沒有被接受),支持戊戌變法,並一直在戊戌變法失敗以後繼續支持戊戌變法,時任兩江總督的李鴻章麵對西太後的屠殺令,又是慘淡的一笑:我不做屠殺變法人士的劊子手”
三
不論沈家本在禮法之爭中如何,《大清民律草案》等一係列新式法律是公布了;張之洞的死,也讓沈家本有了一個展示自己才華的機會。但是沈家本帶來的不僅僅是修律的成功,而是給中國帶來了另類的法律思維——由此而來的鏈式反應,更給中國人帶來的希望。
1905年,清朝派出了載澤等五人考察歐洲各國憲政情況,麵對強大的恍如天國的對手的發展情況,清朝使節再也不夜郎自大,紛紛上表,要求朝廷開啟立憲,仿效日本。並認為非此不能“皇位永固”、不能“外患漸輕”,不能“內亂可弭”,於是在利益的驅使和強國夢的支配下,於1908年頒布了中國曆史上的第一部憲法性文件《欽定憲法大綱》,雖然該文件給人欺騙的感覺,但是畢竟它標誌著清朝臣民開始走出了走向公民的一小步。雖然皇族的權力仍然不被控製,但是由此而成立的谘政院和谘議局,至少在此以後發揮了重要的民意監督的作用並出現了不少質問皇族議員的例子。
此後,立憲之風一發而不可收拾,辛亥革命後,孫中山先生在南京公布了資產階級共和國性質的《臨時約法》,初步將“民主”、“共和”帶給了中國人民,後來,辛亥革命被袁世凱等篡奪,雙方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有《臨時約法》壓我,我用《約法》給我自由,你用內閣製來限製總統權利,我用總統共和製來發展我的權利,你用政黨來借機打擊我,我便刺殺組織者,你有一點退步,我就有一點進攻,二次革命,護國運動,護法運動,賄選憲法,中國民國憲法。一次憲法製度的變更,變有一次強大的反擊。似乎每個集團都認識到了憲法的巨大作用,都爭著用憲法來捍衛自己政權的合法性,結果,到1949年,憲政,總還是空。
四
我們不得不承認,新中國建立,為中國的憲政帶來了轉機和可能。
1949年9 月29 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了起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了新民主主義的國家政體。到1954年,又效仿蘇聯,製定了第一部具有社會主義性質的憲法,規定了社會的基本政治製度,經濟製度,保障了公民基本的權利義務,為中國完成社會主義改造,進入社會主義完成了前提準備。但是憲政的發展似乎並沒有因為有好的憲法而變的容易,人們的憲法意識和法律意識並不在有了文本之後就有了相應的提高。毛澤東——這位共和國的締造者和首部憲法的最終決定者,也曾經有過這樣的玩笑:憲法就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化,但憲法具體是什麽,連我都不知道它有多少條,何況下麵的人?就是在這樣一步憲法下,反右明目張膽的開始了,後來有擴大化,無數的“階級敵人”被打倒,無數的新敵人又確立,然後又要打擊;再後來,“文革”開始了,甚至連共和國的締造者之一,時任共和國主席的劉少奇同誌也不能用這部偉大的紅色革命綱領來保護自己——在他不知道第幾次被批鬥後,他說“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我要用憲法來捍衛我主席的尊嚴。”但是可惜的是這個時候他才認識到憲法的重要性,無疑晚了,更可悲的是毛澤東可能也沒有認識到憲法是為了保證公民權利,約束政府權力而設立。——這是憲法的根本精神所在。無論是英國柔性憲法,還是法國成為憲法還是美國的憲法慣例,都踐行著這一憲政原則。他,借鑒了國外許多,而惟有這一點——或許是最重要的一點,始終沒有認識到,但也許是在刻意回避,究竟如何,我們不得而知。更可悲的是——有那麽多的熱血青年沒有認識到。
法律乃至憲法成為專政的工具,是一件很危險的事。而1975年憲法無疑充當了這樣的一種“劊子手”的角色,這部憲法純粹是階級論的產物,完全體現了少數的統治階級的利益。在這裏麵,我們看不到一點點的關於憲法是約束國家權利,保護公民權利的目標。它的眼中,隻有階級,任何人都是階級敵人,任何人都是法律打擊的對象。
而法律是什麽?聖人說“公民們都應遵守一邦所定的生活規則,讓各人的行為有所約束,法律不應該被看作[和自由相對的]奴役,法律毋寧是拯救。” (亞裏士多德 政治學,第276頁)
1978年的憲法,是在我腦海裏一直沒有什麽印象的法律,我不明白為什麽從75年到82年短短7年就有三部憲法,雖然它存在著,但是許多人卻不明白它為什麽而存在?——雖然他又恢複了不少的54年憲法的製度,這是憲法的悲哀。
1982年的憲法,也就是現行的憲法,或許是當今的中國人都津聞樂道的寫滿著權利的好章程。它的每一次修改似乎都預示著巨大的進步,在摸著石頭過河這一樸素理論的指引下,這部憲法變的越來越成熟(人們都這麽說),我覺得憲政可以因為它的出現而給了我們一個做夢的機會——它為我們勾勒了一副美妙的畫卷,它就在我們的前麵,這美麗的景色對中國這樣一個跋涉在”憲政沙漠“的朝聖者來說,絕對不是海市蜃樓。
但它到底如何?時人的評價總不免有溢美之詞,而失於偏頗。所以還是學習晚清李鴻章先生的話“留待曆史去裁決吧!
法學家的夢想,一代一代,一百年,已經有人說五代了。不公平的製度似乎過去了,在一個個的對貴族擁有初夜權不滿的憤怒之後,為了幸福,為了自由,華萊士終於起來反抗了。新的平等的製度畢竟建立起來了,雖然製度顯得有點粗糙,但是畢竟是努力得到的。誰說璞玉不能變成珍貴的玉石——隻要有精巧的工匠。
一百年不長,但是一百年也絕對不短,憲政是初步的建立起來了,雖然蹣跚,但是至少有人喜歡,對於一個習慣了跪著服從權威的民族來說,站起來了,雖然還不習慣,但是畢竟是進步了。進步了,哪怕一點點,我們也要書寫出來,為自己這一代記錄下對曆史的貢獻,恐怕還不夠格,那就算是為下一代提供新的起點吧。
第二部分、什麽是你的貢獻——滄桑百年中一個個可愛的人
什麽是你的貢獻?
這是蘇力先生的一個自問?
當然我們也可以當成是對我們——中國法律人——的自問。
一代又一代法律人,你到底為中國的法治奉獻了多少?
你在中國的法治發展中是個創造者還是破壞者?
百年法治,是全體熱愛祖國,崇尚自由的中國人共同走過的一段路,假如有一天我們真的實現了法治,要記錄這段法治曆史,我們首先說的——應該是感謝這群可愛的人。
但是我在這裏質問的,不是他們,而是一個個的法學家,因為你們的稱號,注定了你們要比別人多些責任,多些義務。下麵就允許我說幾個人。
一、李鴻章
使平生盡用其謀,其成功或不止此;
設晚節無以自見,則士論又當何如。
——嚴複挽聯
我們都應該感謝李鴻章,至少我這麽認為。
所以雖然他不在百年的法治發展範疇中,我還是將他作為第一人。
失敗,並不是他的錯,弱國無外交,這是一個真理。誰都應該清楚。如果不是在那個已經夕陽西下 的王朝,我們會認識到另一個真實的李鴻章。
每當我到網上李公的紀念堂(這是我經常去的一個紀念堂),聽到那哀挽的似乎表達著不被理解的配樂,我就想說,並不是所有的人都不理解你,至少有些青年了解你;並不是所有的責任都在你,六出歧山七伐魏,諸葛武侯失敗了但是還是英雄。並不是所有的一個民族的,一個國家的責任都需要你一個人來背負。(而你背負了,你將一個民族和國家的屈辱背負在了自己身上,使得民族的屈辱似乎是你一個人的責任,整個民族應該感謝你。)
是他和恭王最早辦起來了洋務運動,富國強兵;是他強烈的要求加入強學會,變法自強;是他在戊戌變法期間堅決不做劊子手,也是他,在死後,西太後為之痛苦,因為許多的責任似乎更應該她擔當;慶王為之落淚,因為馬關和辛醜的罵名更應該由他承擔,而當時的李中堂奪過筆,顫抖寫下了自己的爵位和名字(當時,據說李公開始笑著看慶王簽名的表情,他顫抖著拿起似乎重於千鈞之筆,可是卻落不下一個字,因為自己的名字是和屈辱聯係在一起的,而這個時候李公過來,說了句,你還年輕,便奪過了筆)袁項城也應該感謝李公,因為沒有李,就沒有他和北洋新軍,這近代中國的新式軍隊。清朝官場渾渾噩噩,無人敢挑頭辦事,敢辦實事的人,無不遭褒貶非議。“餘人皆彷徨,唯有我身當。千古罵名一肩扛。隻怕我中華徹無崛起之望。”文忠公如此說。
“每當滿清政府把這個巨大的帝國帶到毀滅的邊緣,他們惟一必須啟用的人就是李鴻章。”1900年7月17日,當77歲的李鴻章在廣州登船準備北上的時候,感歎道“惟有竭力磋磨,展緩年分,尚不知做得到否?”李鴻章就是在這樣悲傷的心境中又開始了他與洋人噩夢般的周旋。
如果上麵說的都沒有分量,那麽看看梁任公為李公做的傳記評價:鴻章必為數千年中國曆史上一人物,無可疑也。李鴻章必為十九世紀世界曆史上一人物,無可疑也。“我敬李鴻章之才”,“惜李鴻章之識”,“悲李鴻章之遇”。 日本人對李鴻章的評價是:知西來大勢,識外國文明,想效法自強,有卓越的眼光和敏捷的手腕。 美國人的評價是:以文人來說,他是卓越的;以軍人來說,他在重要的戰役中為國家作了有價值的貢獻;以從政來說,他為這個地球上最古老、人口最多的國家的人民提供了公認的優良設施;以一個外交家來說,他的成就使他成為外交史上名列前茅的人。美國總統格蘭特退休後周遊世界,稱李鴻章是他遇到的“四偉人”中的最偉大者(其他三位是德國首相俾斯麥,英國首相迪斯累裏,法國總理甘必大)。(以上日本和美國的評價均出自網上評論)。
但梁啟超謂李鴻章“隻懂洋務,不懂國務”,可謂一語中的,這是他個人悲劇性人生的來源。李鴻章身後的毀譽榮辱皆係於此。從某種意義上說,李鴻章是中國曆史上少有的西緒弗斯式的悲劇人物。
最後,再一次,輕輕的送中堂——“未了之事,我輩可了,請公放心!”
二、沈家本
“法學匡時為國重,高名垂後以書傳”
——沈家本挽聯
中國近代法治第一人,首推非寄簃先生莫屬,家本先生為中國近代化所做的早期準備,恐百年來無人能出其右。是他,把《大清律例》刪改成了《大清現行刑律》,並參考資本主義國家刑法,主持製訂了中國近代第一部專門化的刑法典——《大清新刑律》。沈家本還主持製定了中國近代第一部商法——《欽定大清商律》,以及民律草案等一係列前所未有的近代化的法律。
是他將西方和中國法還是融合,繼承有了新的途徑,直到今天還有學者(楊立新教授)認為中國目前的民事立法遠遠不如家本先生主持的《大清民律草案》,更何況中國目前仍然以擁有自己的民法典為最大的目標。(參加南方周末2004年5月13日的“百年法變”)沈家本沿襲先秦法家的論述,認為:“法者,天下之程式,萬事之儀表也。從“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資產階級原則出發,針對旗人犯罪享有換刑、減罪等法律特權問題,提出漢人旗人“一體同科”的主張。力主廢除買賣人口奴婢製度,提議:“無論滿漢官員及軍民人等,永禁買賣人口。如違,買者、賣者,均照違製律治罪。”(《禁革買賣人口變通舊例議》)在談到正確執法的重要性時,沈家本指出:“設使手操三尺,不知深切究明,而但取辦於臨時之檢按。一案之誤,動累數人;一例之差,貽害數世,豈不大可懼哉?”(《重刻唐律疏議序》)那麽,如何才能做到正確執法呢?沈家本認為關鍵在於要有好的執法人。為此,他主張開展法律教育,設置律學博士,教授法學。他認為律博士一職十分重要,不可缺少。“法律為專門之學,非俗吏之所能通曉,必有專門之人,斯其析理也精而密,其創製也公而見。”(《設律博士議》)此外對於法理和法學教育,家本先生也有很多精辟的見解,雖逾百年仍值得為晚輩法人玩味不休。他認為法理學對於立法、執法和守法都具有很強的指導作用,“不明於法,而欲治民一眾,猶左書而右息之,是則法之修也,不可不審,不可不明。而欲法之審,法之明,不可不窮其理”(《法學通論講議序》)。所以,每一個法,都要符合法理學的原則“若設一律而未能盡合於法理,……則何貴乎有此法也”(《論故殺》)。他痛切地描述了清代不重視法理學的現象,“本朝講究此學而為世所推重者,不過數人。國無專科,群相鄙棄”(《法學盛衰說》)。嚴厲批判了紀文達編纂《四庫全書》時輕視法律和法學的錯誤思想,認為在這種法律虛無主義影響下,“天下趨向之所屬,令創此論於上,下之人從風而靡。此法學之所以衰也”(《法學盛衰說》)。對於中國法學盛衰的原因,沈家本得出了一個結論:“法學之盛衰,與政之治忽,實息息相通。然當學之盛也,不能必政之皆盛;而當學之衰也,可決其政之必衰。”(關於沈家本先生的介紹筆者參考了許多學人的文章,再次表示感謝)
三、孫中山
毀公半天下,哭公半天下,毀公者不識公,哭公者未能繼公,傷哉死者有應,恐難瞑目;
禍國有人焉,愛國有人焉,禍國也難言國,愛國也可曾收國,殆已國亡無日,孰不痛心。
——挽聯一首
作為新民主主義的先驅,孫先生的功績自在人心。但在法律方麵,先生更是見解多惠人。
不一成敗論英雄,僅僅是孫先生的”三民主義“、“五權憲法”、“政治分力”、“憲政階段論”,都足以使得先生為政治界之集大成者,並在法學界占有重要一席。出於強國的目的,孫中山精心設計了他的憲政製度,其心血結晶就是“五權憲法”,他認為英國和美國,法國等西歐各國憲政並不完美,一是無固定的官員考試製度,致使官員低能;二是無獨立的監察製度,造成議員專製。尤其是英國,議會至上造成了議會權利的至上,造成了監督的真空地帶。所以他在孟德斯鳩的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分立的基礎上,增加獨立的考試權和監察權,以完善三權分立製度。而他認為中國古代的禦使台製度(即監察製度)和科舉製度(即官員選拔製度)中有可吸取的精華。因此將五權並列,也有利於對傳統的繼承。此外孫先生認為政治分力,政權和治權行使主體不同,憲政不能一蹴而就,必須按照軍政,訓政和憲政的階段進行,這些都有現實意義。
但正如蕭瀚先生所說,孫中山設計“五權憲法”的根本動機是要創建一個“萬能政府”,即是由人民中選出有傑出才能的人來管理國家,人民享有“選舉權、創製權、複決權和罷免權”,人民雖然擁有這四項權利,但由於素質太低,所以真正的行使權則必須有個代理人,孫中山稱此為“權能區分”,把人民與政府的關係形象地比做阿鬥與諸葛亮的關係。可惜這種理論卻最終為國民黨反動派所糟蹋並成為其專製工具,這使得先生的理論光輝因此晦澀不少。
四、梁任公
三十年來新事業、新智識、新思想,是誰喚起?
百千載後論學術、論文章、論人品,自有公評!
——梁啟超挽聯
他像一瓶時間與醇香成正比的陳年老窖,他是一部讀不完的書。
有人這麽說。
他就是任公先生。
才子風流本一家,啟超先生在中國近代可謂才子政治家。他給中國法治帶來的不僅僅其變法、立憲的政治運動,而是思想啟蒙。此也並非小子個人觀點,胡適先生亦曾有評“梁任公為吾國革命之一大功臣,其功在革新吾國之思想界。15年來,吾國人士所以稍知民族思想及世界大勢者,皆梁氏所賜,此百喙所不能誣也。去年武漢革命,所以能一舉而全國響應者,民族思想、政治思想入人已深,故勢如破竹耳。使無梁氏之筆,雖有百十孫中山、黃克強,豈能成功如此之速耶!近人詩:‘文字收工日,全球革命時’,此語惟梁氏可以當之無愧。”從革命而有公車上書、戊戌變法、到立憲革命、共和革命到後來的次次革命,身前士卒著必有一人為啟超先生。先生的貢獻並未因此短暫的生命而遜色。世人長壽者也未必有啟超先生短短七十歲所造就的光輝業績。從政自有公車上書而司法總長、財政總長,宦海浮沉中名利場上淌一趟混水,卻也落得瀟灑自如,如學術乃有四大導師之名,為史多警語,為文少贅言。先生著作等身,或成救世之具、用世之器,或為修身之法,養性之式。賀麟教授論謂佛學大師歐陽竟無“其所述作,均切於身心,激於悲憤,故皆宏毅瓌偉,精力彌滿,感人至深。” 若用來狀述任公,亦為的評。
但啟超先生也並非完人,究其學術,也白璧微瑕,如章潤先生雲:其著述啟蒙力量有餘,而學理論說不足;鼓蕩人心雖萬人空巷,而解釋人生則不遑沉潛。中西比較,猶如嚴幾道《法意》批注種種,每多牽強,魯魚亥豕;法理研判,因無實際法科研修的曆煉,則想當然耳。而大人物開風氣,一言九鼎,應者風從,則弊從利生,影響及於天下。(書生事業 無限江山——關於近世中國五代法學家及其誌業的一個學術史研究 許章潤)
幾千年來誰著史,任公本是一書生。
書生本色,功績等身而虛懷若穀,為此當可令此時為南郭者汗顏。
五、倪征(日奧)
2003年9月3日,一代法學大家倪征(日奧)先生在北京駕鶴西歸,享年97歲。這位曾見證近百年中國法製史,參與許多重大法製事件的法學大師,用自己的生命經曆印證了這樣一句話:“我的一生沒有離開一個‘法’字。”
倪征(日奧)先生可以說是為中國法律帶來國際聲譽的第一人,先生生在吳地,1928年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學院,1929年獲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後任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法學研究所榮譽研究員;1947年至1948年作為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國際檢察組成員、中國檢察組首席顧問,參加對日本甲級戰犯的審判工作(即鬆井石根、板垣征四郎和土肥原賢二。三人都是甲級戰犯,鬆井即是對南京大屠殺負有直接責任的日軍統帥;板垣策劃了“九·一八”,並製造了“滿洲國”等傀儡組織;土肥原則是在中國大肆進行間諜活動的大特務頭子)。因伸張世界正義而為國人,世人所注目。新中國成立後,曆任上海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律係主任、教務長,1956年至1981年先後任外交部條約委員會專門委員和條約法律司法律顧問,1982年起任外交部法律顧問。1981年在聯合國第36屆大會上當選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委員。1984年在聯合國第39屆大會及安理會上當選聯合國國際法院法官,任期九年。1987年當選為國際法研究院聯係院士,1991年轉為正式院士。1994年退休。先生之風,山高水長,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學院將他的名字鐫刻成銅牌,與其他斯坦福名流的銅牌一起高高懸掛。以紀念這位優異的畢業生為學院帶來了莫大榮耀。和倪先生在一起值得一起的還有李浩培先生,史久鏞先生。
六、王鐵崖
在中國國際法學科近20多年的建設發展中,許多個“第一”與王鐵崖的名字聯係在一起:1978年他第一次在北大招收中國國際法碩士生,中國國際法碩士專業由此誕生;1979年他在北大首創全國國際法本科專業;1980年他協助宦鄉先生創立了中國國際法學會;1981年他主編了新中國第一本國際法教科書,確立了中國國際法理論體係的雛型;1982年他同陳體強教授共同創辦了中國第一個國際法學術刊物《中國國際法年刊》;1983年在北大創立了全國第一個國際法研究所;同年開始第一次招收國際法博士生。1981年,王鐵崖被選進國際權威學術機構——國際法研究院,成為該院建院一百多年以來的第一位中國院士;1987年他成為世界藝術與科學院院士中第一位中國大陸學者;他還是國際常設仲裁法院仲裁員中的第一批中國學者之一……
王鐵崖先生又是深明大義的國際主義者,畢生致力於用國際法維護和平、捍衛正義,是中國國際法學者在世界舞台上的傑出代表。在他的晚年,不但特別關注國際法對國際社會整體發展的影響,而且不辭勞苦,以耄耋之年登上國際法庭,主持正義,彰顯國際法的威力,為祖國贏得了榮譽。
王鐵崖是中國國際法的見證人。
七、張思之
張思之先生是中國律師的驕傲,被成為中國律師的良心,他的名字一直是和中國的人權問題聯係在一起的。北京當代漢語研究所給張思之的頒獎詞中引用他人的一篇介紹文章,如此評價張先生:“中國生活的磨難成就了他‘哲人的智能、詩人的激情、法學家的素養、政治家的立場’。”(《最偉大的律師在中國》蕭瀚)
從先生的《我的辯詞與夢想》一書中,我們可以看到張思之先生作為一位律師能夠在中國法治環境中做到的極限。他始終的出現在敏感案的被告人身上,所以他不僅僅是在為被告辯護,也是在為曆史辯護,為真實辯護,為正義辯護。正如當代漢語研究所對他的評價一樣,“張思之先生的存在,表明了通往自由的旅途中,不僅要做叛徒的吊客,還要做異端的辯護。從某種意義上講,張思之先生不是在為魏京生、鮑彤、王軍濤、阿安紮西活佛、《南方周末》辯護,而是為1989辯護、為曆史辯護、為自由辯護、為苦難的中國人民辯護。”(參見《最偉大的律師在中國》蕭瀚)
他就是中國的丹諾,一個正義的守護神。明知不可為而為,這是一個現實主義者,但又是一個理想主義者,張先生用他的生命告訴中國法學界;什麽叫做戮力以成。
八、蘇力
“蘇力是學術思想上的徹底實用主義與個人氣質上的濃鬱浪漫氣息的完美結合,是理智與激情的集大成者。 蘇力的文章無論對於法學還是文學都堪稱上品。”一個蘇力學生如此說。
蘇力兩個字,已經不再是朱蘇力的筆名,他似乎成了一種異樣思想的象征。有人說,在中國,你可以反對蘇力,你也可以支持蘇力,但是你卻不能非蘇力。在中國未來的多少年裏,蘇力現象勢必對我們造成很大的影響, 不管這種影響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蘇力的名字必將和中國的法治範式選擇連接在一起。蘇力,他帶給我們的或許不僅僅是那些他以其寬闊的知識背景,獨特的觀察視角,科學實證的研究方法,頗具穿透力的分析論證得出了一係列與當時的流行話語背道而馳的結論。如果這麽說的話,任何的一位法學家都可以做到這麽一點-----前提呢,隻有簡單的一個----必須是你要努力的去做。蘇力的思考邏輯是這樣的--首先是從蘇力的名言“不是那麽回事”開始,然後就是古今中外信手拈來的論據,最後是一篇與眾不同的爭議十足的結論,蘇力的文章好象沒有什麽特別鮮明的論點,他的文章給我們更多好象更是他的對法律的詰責、對成文法律的不以為然和不認同。
法學和文學,如果你沒有激情,你一定不會青睞它,但是正是蘇力讓我們明白了法學的魅力。蘇力很容易讓你對法律由不喜歡到喜歡乃至終身為之奮鬥,閱讀蘇力你會發現法律由不知而思索、由思索而孤獨、由孤獨而驀然的境界是多麽的美妙——任何理性的美麗都是很難發現的,她不象鮮花,人們可以通過自己的感官直接發現,理性的魅力主要是通過思索來感受的。“蘇力”和“蘇力們”在這樣的思索者中間無疑給我們做了一個紐帶作用。
蘇力從來不把“主義”的大旗放在自己的話語中,(他沒有力氣扛嗎?其實看看蘇力先生也並不是很瘦弱,至少比我胖多了,嗬嗬)。蘇力在強調秩序但是又排斥現有秩序的存在的正當性和可行性,他似乎對中國法製構建的道路不滿意而想重新去設計,他也從不把那些大得嚇死人的口號掛在嘴邊。而寧願去多研究些問題?蘇力在對生活實例的條分縷析中讓人感到了理論的魅力和講述者的機智深刻——“這就是才華!”他敢這麽說,先生關注現實又清醒地超越於其上。
“什麽是你的貢獻”
這是蘇力的自問。
也是對法學家的責問。
九、賀衛方
在當今中國,似乎沒有一個法學家比賀老師更容易引起媒體的青睞。似乎也沒有那個學者比他更能夠讓學生真心的擁戴。這點從賀先生在中國政法大學講演時學生的“賀老師,你回來吧”的樸素言語中可以看出。但是更能說明賀在學生心中地位的,是北大學生們的一封留賀函——“先生有七分的去意,我們便用十分的努力,先生有十分的去意,我們便用百分的努力,目的隻有一個,先生請留下”——這,足以表達學生對先生的熱愛。
賀衛方用他那雄渾的帶有磁性的聲音,不昧餘力的向大家宣揚著法治,他的名字始終是和中國法治最前沿聯係在一起,從司法改革,司法文化,到如今呼籲憲政,賀老師似乎永遠都是那麽的激情有加。這位歌樂山的行吟者帶給中國法學界和中國法律界的思索很多。過去我知道的法律人不多,因為自己的浮躁,即使知其名也未必讀其書,經驗告訴我許多所謂的學術精英都飛翔在天上。終於有一天,“賀衛方”三個字使我眼睛一亮,我興奮地發現,他們當中還有人的腳沒有離地,我喜歡人而不喜歡神,因為人可以讓我不費勁地保持平視。我聽過賀先生的第一堂課是《對確定性的追求》,當時我作為組織者之一,題目還是我一筆一畫寫上去的,後來由於沒有位置,我就做在先生的腳下,仰望了先生兩個小時。漸漸地,我突然感覺自己從來沒有象現在這樣熱愛法律,熱愛自己的職業,盡管它在現實的世界中備受譏諷與苛責。但是我決定了在今生,爭取做一次賀老師的學生。
現實會給賀先生很多的責難,同時,這個被成為公眾知識分子的法學學者也經常受到界內人士的詰問?有朋友也有敵人。朋友的質問多是對他的”不學無術“的可惜,他們認為以賀衛方的資才,想成為一個流芳後世的學者未必就不可能;但也有人質問賀衛方的學術成果,賀衛方的教授頭銜來的是否正當(聽說他拒絕考英語四級),的確讓他有些難看。尤其是在流行本本主義,學者要靠論文來證明自己的今天,賀先生的豆腐塊文章或許在真的書齋裏的學者看來的確是有點隔靴搔癢,但不論從哪方麵來說,都說明了中國,對賀衛方寄予了眾望。
賀衛方似乎不是一個被當權者看好的學者,但是他也不是一個可以看輕的學者。這點從將他列入影響中國發展的十人之列可以看出。
賀衛方生長在這個時代,時代給了他過多的要求——這是他的宿命,我們希望中國的司法改革將會因為賀先生而提前。希望能在賀先生的呐喊之後,中華大地上也會湧現一個個的麥迪遜、漢密爾頓和傑伊們!
十、…… ……
這最後的一個人到底是誰,我很難寫上去,我的腦海裏湧現出來的是一個又一個智者,嚴複、伍廷芳、王寵惠、王世傑、楊鴻烈、程樹德、徐朝陽、梅汝敖、胡長清、林紀東、張誌讓、張君勱、丘漢平、蔡樞衡、王伯琦、戴修瓚、陳謹昆以及、韓德培、高明暄、馬克昌、江平、王名揚、沈宗靈,許崇德,謝懷栻以及港澳台等地方的學者史尚寬,王澤鑒等先生。。。還有年輕的一代又一代,百年的法治是正是這一代又一代的學者共同締造的。在此,請允許我用最後的一個機會來表達對數以萬計的法學學者的尊敬。沒有你們就沒有過去,沒有你們,就沒有第二個法治百年。
是必須拋棄人治。 這需要那些既得利益者看得遠, 為了長遠的利益願意放棄一些當前的種種個人利益。 這樣做, 又需要這些人除了物質利益而外,還有別的信仰。
祝你新的一周愉快!
法治,首先要拋棄人治。
祝青青周末愉快:)
讀他們的文字讓我思考,讓我覺得自己也年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