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9 月 14 日旅行途中在飛機上看到 USA today 刊載的一個新聞事件, 哥倫比亞大學校長 Lee Bollinger 邀請伊朗總統 Ahmardinejad 阿馬蒂尼亞德來哥大演講。 報上登了兩篇評論文章, " Let Irannian president speak---to showcase U.S. value " , 以及 “ A perversion of free speech".
兩篇文章表達的是美國人對此事所持完全相反的兩種態度。 這件事很有意思,它讓我想到“寬容”二字。 我把那頁報紙一直留到今天。文章的內容大致是這樣的:
" Let Irannian president speak-to showcase U.S. value "
這篇文章說, 雖然伊朗總統可能在演講中會詆毀美國, 哥大邀請他有著更深的意義, 能檢驗美國立國的兩大支柱:言論自由和抗議自由 ( freedom of speech, freedom of protest )的價值。 這些支柱是美國擁有伊朗沒有的。 這位伊朗總統的曾經對國內不同政見的工人領袖, 大學, 新聞機構,女權運動者和美裔伊朗人進行過鐵腕鎮壓。 這位總統還否認伊朗曾經發生過大屠殺 holocaust, 說那是個神話了的傳說, 也曾經揚言要把以色列從地球上抹去。 凡此種種,作者認為, 讓這個獨裁者來這裏巧舌如簧, 可能會使世界輿論認為哥大做了一件蠢事, 但它同時也可以發出一個重要信息給世界人民:美國在繼續支持它立國的基礎:自由精神, 並且,美國有力量經受來自敵人的批評言論。
“A perversion of free speech".
本文作者說,阿馬蒂尼亞德不配使用哥大的講壇, 因為他的仇恨思想和恐怖行為。給這樣的極端人物提供宣講其道的機會,是對言論自由本意的歪曲。哥大校長 Lee Bollinger 的邀請理由是, 邀請他將給美國聽眾提供一個機會,用那些有爭議的問題提問挑戰阿馬蒂呢亞德。 這篇文字的作者卻認為哥大校長這種想法過於天真, 因為阿本人是回避問題繞彎子的大師一個。作者認為, 阿馬蒂尼亞德的仇恨思想和伊朗今天努力建造核武器來實施其思想的現實,就是對文明最大的威脅。 今天世界最大的需要是做一個道德聲明, 孤立這個人, 而不是讓他的行為合法化。
效果
在 9 月 15 日演講前, 哥大校長向聽眾介紹他時用了比較尖刻的描述, 說阿馬蒂尼亞德否認伊朗過去有過大屠殺是 “ ridiculous." ”, "either brazenly provocative or astonishingly uneducated." 盡管如此,阿本人並未失去鎮靜。 他的演講和問答持續了一個小時。 遺憾我沒找到他演講以及回答提問的全文。
演講過後, CNN 采訪他的文章中說,阿馬蒂尼亞德認為 his overall experience at Columbia University was a good one, even though he was introduced as a "petty and cruel dictator."
阿馬蒂尼亞德說,這樣的交流 represented "a lot of important work in helping increase the ability of people to listen together, towards peace, towards justice, towards compassion and towards brotherhood around the world."
"What really mattered was that several thousand students came to meet a teacher who doesn't teach there, but they sat down with me for over one hour," 。
"We debated, we talked, they heard and thought about the issues that I raised and that, to me, was most valuable."
阿馬蒂尼亞德的言語以及 CNN 的報道都相當的理智, 沒有妖魔化的渲染。 看來,邀請一個所謂的“敵人“來宣揚他的思想並沒有人們頭腦裏事先想象的那樣可怕。
感想
這個事件在我看來,對美國, 伊朗都是好事。 在世界人民看來也應該是好事, 你能想象出它對美伊任何一方有什麽不利影響 ? 我是想不出 !
從上世紀伊朗發生劫持美國人質事件後,美伊在外交關係上一直是敵人。布什更是把伊朗稱為邪惡軸心之一國,布什的利益政見當然與阿馬蒂尼亞德的利益政見水火不容。這裏的孰是孰非不能簡單地一概而論。 伊朗扣留美國人質固然無理,布什的行為在國際上也有不得人心之處。他關於伊拉克戰爭以及關於邪惡軸心國的那些言辭並沒有得到國際上廣泛的認同,歐洲就有人私下稱布什為戰爭販子。
世界上沒有一個完美的人, 也沒有一個十全十美的總統。 如果人的話語權大小要由“我”來根據“你”說的話合不合我的政策和利益來決定,一定就有一些人的利益被無情犧牲,要不然就有被壓製一方忍無可忍時的造反。 如果沒有言論自由,人的世界豈不是比動物世界還殘酷。
啟蒙運動時期的英國哲學家約翰。洛克寫過關於宗教寬容的一篇文章,“ A Letter Concerning Toleration. ”。 他說, " I esteem that toleration to be the chief characteristic mark of the true Church. " 引用耶穌在聖經中的教導,他說,“外邦人的王對人民行使領導權威, 但耶穌告誡他的門徒, 你們卻不要這樣”。 耶穌的教導是, “你們為首領的,到要象服侍人的”。
洛克認為宗教不同派別之間的互相排擠迫害都是沒有根據的,雖然每派都強調自己的原則出於純正信仰 --- 每個人所信的都是他自己的正信( orthodoxy of their faith ), 其實際動機不外乎是個人之間爭權奪利而已。 宗教的不寬容, 傾軋迫害不同思想派別的行為, 是完全違背基督根本精神的。
承襲這些文化傳統, “自由”成為美國獨立宣言的立國之根本:
" 我們認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幹不可讓與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存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們才在他們中間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當權力,則是經被統治者同意授予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對這些目標的實現起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予以更換或廢除,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新政府所依據的原則和組織其權利的方式,務使人民認為唯有這樣才最有可能使他們獲得安全和幸福。 "
可見, 人民追求自由和幸福的權利是與生俱來的,除了造物主,別人無權“剝奪“任何一個老百姓追求自由的權利,也沒資格把這個權利“給予”任何一個公民。
在獨立宣言的思想之下,為了保障公民這樣的自由, 美國 1791 年 12 月 15 日批準 的憲法第一條修正案就是:“國會不得製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訴冤請願的權利。”
如果沒有公民言論的自由不可剝奪的憲法保障,如果憲法不能通過違憲審查在實際生活中發生作用, 也就沒有實在的自由權利。 美國的情況,有憲法的條文,也有最高法院可以保障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利,以實現她關於自由的信念。
哥大院長 Lee Bollinger 敢於邀請美國的敵人來公開演講,說明他是一個嚴肅真誠的學者,他願意請一個不同政見者進行公開的討論, 說明他關心的不僅僅是狹義上的美國國家利益,也不是布什總統和政客們對他個人的看法, 他更關心的是探求真理這個目的本身。 另一方麵, Lee Bollinger 能夠不顧輿論反對這樣做而未招致個人名聲,利益上的損害, 也全賴美國的國父們為美國人民製定了追求自由的製度保障。
真理是不怕辯論的 , 辯論以後的結果或許對美伊修複關係更有利 . 伊朗總統有了體驗, 美國人民有不少是寬容的,美國人也會對他也會多一點了解:伊朗總統也未必完全不可理喻, 他至少還是希望能和美國人民溝通的。
有人說, 國際組織存在的主要意義是在國與國之間建立一個正常溝通交往的渠道 (a channel to engage themselves ) , 便於和平理智地解決他們之間存在的各種問題, 特別是意見有分歧的問題。 同樣, 一國國內的言論自由保障,也是一種製度,有利於和平地解決人民之間各種利益的衝突,以積極方法消除隱患取得社會的利益平衡和諧。
因為這些原因, 我是很佩服 Lee Bollinger 做為獨立知識分子的眼界心胸, 也尊敬 Ahmardinejad 敢於對話和麵對批評的勇氣。 這個新聞事件是很值得記憶的事件之一。
關於公民權利的補充
今天又讀了美國十九世紀的思想家亨利梭羅( 1817-1862) 的著名文章“ On the Duty of Civil Disobedience"(論公民的不服從)。 梭羅認為,不僅僅言論自由受憲法保障, 當政府的政策法律製度違背人性和良心的指引, 公民也有權不服從。 在政治和人性的關係上, 梭羅是主張自然正義和人性高於現實法律條文的思想者。
梭羅寫這篇文章之時,美國法律上仍然保持奴隸製度,美國正在進行侵略墨西哥的戰爭,梭羅對奴隸製和戰爭持堅決反對態度。為此他拒絕繳納稅收, 因為納稅意味著他個人對這場不義戰爭的支持。他被監禁了一天。 出獄後寫了這篇文章,說明他為什麽選擇不納稅,又為什麽他認為公民有權在某些情況下首先服從良心的指引, 而不是法律的規定。
關於政府的功能,他說,“ 政府本身隻是人民選擇實行自己意願的一種方式, 它很容易在人民通過它行動以前,被濫用或被歪曲。”
當政府的法律製度違反正義時,公民應該如何反應,是服從它, 同時尋求修改它, 還是違反它 ? 梭羅的看法是,“如果它的性質要求你成為一個代理人,對別人不正義的代理,那麽我要說, 違反這法律吧, 讓你的生命成為阻止這台機器如此運轉的反向摩擦力。 我必須堅持的是,我不能為了我所譴責的錯誤而賣力。” “人民必須停止奴隸製度,停止對墨西哥的戰爭,即使這會讓他們付上某些生存的代價”。
在當時,很多維護現實利益的美國人不能理解梭羅的這些思想。 而今天,禁止奴隸他人, 禁止侵略卻成為了國際法上幾條最高原則的之一。 從曆史上看,國際法的發展從來是動態的,受到這些思想家們的影響也是很多的。
馬丁。路德。金博士和印度的甘地都是梭羅思想的實踐者。 他們是推動了結束種族歧視和殖民占領的先驅。
梭羅的這篇文章還有不少精彩論述 , 比如下麵這些觀點:
"All men recognize the right of revolution, that is, the right to refuse allegiance to, and to resist, the government, when its tyranny or its inefficiency are great and unendurable"
" I think that it is not too soon for honest men to rebel and revolutionize. What makes this duty the more urgent is that fact that the country so overrun is not our own, but ours is the invading army."
"If I have wrested a plank from a drowning man, I must restore it to him though I drown myself."
"This people must cease to hold slaves, and to make war on Mexico, though it cost them their existence as people."
" There are thousands who are in opinion opposed to slavery and to the war, who yet in effect do nothing to put an end to them; who, esteeming themselves children of Washington and Franklin, sit down with their hands in their pockets, and say that they know not what to do, and do nothing..."
" Confucius said: if a state is governed by the principles of reason, poverty and misery are subjects of shame; if a state is not governed by the principles of reason, riches and honours are subjects of shame."
" If a plant cannot live according to nature it dies; and so a man."
" If we are left solely to the wordy wit of legislators in Congress for our guidance, uncorrected by the seasonal experience and the effectual complaints of the people, America would not long retain her rank among the nations."
"Is a democracy such as we know it, the last improvement possible in government? Is it possible to take a step further towards recognizing and organizing the rights of man? There will never be a really free and enlightened State until the State comes to recognize the individual as a higher and independent power, from which all its own power and authority are derived, and treats him accordingly."
梭羅的這篇文章公開為他拒絕依法納稅辯護,反對當時允許奴隸製的法律和戰爭, 卻依然得以公開發表,可見美國憲法保護公民言論自由是相當有效的。 如果不是憲法的保護, 今天梭羅的那些寶貴思想也不會使後人受益,也就無法起到推動人類文明進步的曆史作用了。
言論自由有何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