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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關注中國控製外國媒體發布新聞新條例(ZT)

(2006-09-12 04:33:26) 下一個
多維社記者綜合報導/中國新華社擬向境內的外國通訊社限製新聞發布的消息傳出後,國際新聞團體都譴責此舉是開倒車。在北京舉行2008年奧運時,預料將有數以千計記者來到中國首都采訪。()

法新社報導,根據新華社9月10日發布的規定,外國媒體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信息、照片與圖像,應當經過中國新華社的批準,並由其指定機構代理。而且這套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新公布的《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信息管理辦法》賦予新華社審查外國媒體在中國發布的新聞,以及將禁發內容刪除的權利,以防危害國家安全、破壞國家統一或宣揚邪教的新聞流傳。()

紐約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的執行長賽門(Joel Simon)在路透周二收到的聲明中說:「這些對外國媒體發布新聞的新規定簡直是開倒車。...距離北京奧運不到兩年,中國政府卻試圖對國內信息的流通加緊財務及政治上的控製,十分惱人。」()

位於巴黎的記者無國界(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組織呼籲美、歐、日政府聯合回應這限製新聞的新規定。該組織說:「共產黨的喉舌新華社完全掌控對通訊社的生殺大權,簡直是可惡。新華社已儼然成為對自由企業與新聞自由的掠奪者。」()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加勒格斯表示,美國政府曾經向中國強調新聞自由是中國憲法以及國際認同的基本權利。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還表示,美國方麵還認為中國方麵此舉並不與中國願意建造成一個以信息為基礎的現代化經濟體的期望一致。()

英國金融時報報導,中國日前出台規定限製外國傳媒在華報道新聞,美國與歐盟表示對此給予高度關注。報道引述美國國務院一位官員稱,中國的媒體政策與其建立現代信息化經濟的願望背道而馳。歐盟對中國政府此舉已表示不滿,稱此條例已引起歐盟“切實的關注”。()

報道稱,道瓊斯通訊社與彭博社對該條例出台拒絕置評。路透社表示,將研究新舊政之間的差異,並與新華社進行磋商。而比利時媒體對中國已決定管製外國通訊社發布新聞資訊不以為然,並認為,這顯然是中國有意箝製外電新聞。()

比利時法語「地鐵報(Metro)」、荷語「標準報(De Standaard)」、「晨報(De Morge)」等媒體11日在報導中指出,為嚴加控管民眾接收到的新聞,中國政府現在開始檢查外國通訊社所發布的消息,必要時還會交由新華社加以審核。()

報導並指出,這項規定賦予新華社極大權力,外國通訊社必須透過新華社或其姊妹機構才能發布消息及新聞照片,並認為,如此一來,中國政府不但擁有自己的官方媒體,還能將外國媒體一並管控。報導同時認為,這項措施完全符合中國共產黨及胡錦濤的政治運作;因為中國老早就想盡各種辦法以遂行對外國新聞的管控。()

根據這項新措施,報導說,所有會導致經濟不穩定與影響社會秩序的新聞都是被禁止的;任何破壞國家統一、主權及領土完整的新聞當然也在禁止之列;此外,危及國家安全、影響國家聲譽和國家利益、破壞宗教原則或傳布「不良教派」、鼓吹迷信、挑起種族間仇恨與歧視的新聞也都在黑名單之內。()

BBC報導,歐盟也計劃在下月舉行的中歐人權對話時,向中國提出有關事項。在赫爾辛基出席亞歐首腦會議的歐盟委員會主席巴洛佐在一次新聞發布會上說,歐盟方麵認為對於新聞自由的任何限製以及政府增加對於新聞自由的幹預都是一項倒退。()

現任歐盟輪值主席國芬蘭外交部長埃爾基.圖奧米奧亞也向記者們表示,歐盟會密切關注中國新法規的執行情況,但是根據目前的情況來看,中國的新法規會限製信息自由流通,也許這背後也有商業性原因。埃爾基.圖奧米奧亞表示,無論如何,對於媒體自由而言,這是錯誤的方向。()

然而,芬蘭外交部長埃爾基.圖奧米奧亞還表示,目前歐盟除了向中國清楚表明觀點以外,也無能為力。不過,歐洲委員會的一位官員說,看起來,中國當局的這一行動可能與參加世界貿易組織時所作出的有關保證金融信息自由化的承諾背道而馳。()

歐盟貿易專員曼德爾森說,他已經向中國方麵寫信提及這一問題。在巴西聖保羅的一次新聞發布會上,曼德爾森說:"我會繼續提出這一問題,因為這並不光是一項有關經濟自由的貿易問題,而且還是一項涉及信息自由傳播以及言論自由的重要問題。()

歐盟方麵還在日內瓦舉行的檢討中國執行世貿承諾的會議上提及了這一問題並且將於下個月在北京舉行的歐中人權對話的例會上提出這一問題。中國在申辦2008年奧運成功時曾經承諾,將根據奧運會的要求,作為主辦國,必須無條件發放媒體簽證,允許媒體記者的自由采訪。()

中國官方媒體報道,當局為了規範"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信息和國內用戶訂用外國通訊社新聞信息,促進新聞信息健康、有序傳播",中國官方新華通訊社製定了《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信息管理辦法》(簡稱《辦法》),並從發布之日起生效實施。 ()

報導說,新華社作為國家通訊社,是對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信息實行統一管理的法定授權機構。《辦法》規定,所有中國媒體都要通過新華社審批,才可以使用外國通訊社的材料。()

同時,這一《辦法》規定,外國通訊社"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發放包括破壞主權和危害社會的信息"。國際傳媒機構一直批評中國限製外國通訊社在中國的采訪和發放信息。中國頒布新的外國通訊社法規,顯然是進一步收緊對外國媒體的管製。()

一般認為,這是北京當局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之前,對中外媒體使出的殺手鐗。由於這對外國訊社衝擊太大,無疆界記者組織11日發布聲明說,此舉令人憤怒,令人憂慮,這對在中國新聞圈內居於關鍵角色的通訊社記者造成威脅。()

無疆界記者曾於去年發布一篇報導,題目是「新華社:世界最大的宣傳機構」,現在特別將此文登於網站上。在大陸的外國訊社記者已表示,應聯合起來反抗如此不公又開倒車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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