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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岩:中國,民意與體製的張力(ZT)

(2006-08-22 18:01:55) 下一個
專稿/中國讓很多人看不懂。一方麵是經濟持續增長,國力不斷增強,社會秩序長期保持穩定;另一方麵卻是腐敗愈演愈烈、愈變愈奇,官民衝突呈日益擴展之勢。 這種情況既與中國經濟所處的發展階段有關,更與政治體製相關。不同於西方其政治黨派代表一定利益群體的多黨競爭模式,中國現行體製要求執政黨超然於各利益群體之外,主動調節社會矛盾。這種體製有利有弊,既有利於集中全社會力量朝向既定目標,維持現行秩序穩定,持續來之不易的經濟發展局麵;又造成了官僚集團的自我利益膨脹,侵害社會其他群體權益,使官民矛盾發展成新的“不穩定”根源。 現行體製無論利弊,都依據於同樣的基礎,那就是國家與社會、政府與民間力量對比的高度不對稱。正因為力量對比懸殊,政府才能如臂使指地調用大量社會資源,來自民間的不同聲音才無法挑戰現行秩序,因此,保持這種力量對比格局就成了體製的慣性,成了執政黨的本能。世界各國經驗表明,工業化前期國家保持經濟持續增長的關鍵是政府能否有效壓抑其它群體的力量,將公共政策重心放在“效率”方麵而可一定程度擱置“公平”;完成初步工業化後,持續增長的關鍵就變成社會財富增長的成果會不會被極少數富豪階層所壟斷,能否導致中產階級數量的擴張,這就要求公共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傾向“公平”。中國經濟以20多年的時間走完了工業化前期過程,現正處在轉折的關鍵點,所以當下執政黨執政理念與公共政策都發生了係列變化,但這種轉變也對執政黨本身構成了嚴重挑戰。 同樣因為力量對比的懸殊,執政黨一強獨大,在黨外無法形成自下而上的有效製衡,僅靠黨內自上而下的監督,不能遏製權力腐敗,權力成了可以交換一切價值的“一般等價物”。既然民間力量已被極度壓抑,政府就不得不承擔許多原本可以由市場和社會承擔的事務。權力對事務的包攬一方麵使權力與其它群體的衝突不可避免地越來越多,另一方麵又反過來進一步促使政府及其官員權力膨脹,腐敗愈來愈不可遏製。權力成為衡量社會一切價值的準心,這種狀況不但被現實社會中的利益受損者所憤恨,而且也導致除權力外所有其他階層包括得利者的不滿。這是社會結構層麵價值多元化與權力一元化的矛盾,也是市場社會與權威政府的矛盾。一個中途下海經商的原政府官員,即使事業很成功,當再次麵對他並不怎麽成功的昔日同僚時,可能他也必須恭恭敬敬、甚至還要卑恭屈漆;當各行各業的“成功人士”麵對低層政府官員的刁難時,可能一籌莫展,隻能表現得畢恭畢敬;當年薪幾十萬的白領正要對自己的生活處境表示滿意時,突然聽到貪官或其親屬、情婦的不法收入動輒上億,他們如何還能心平氣和?身陷困境的弱勢階層,更有理由將一切不幸都歸結為政府。這種情緒構成了現行體製下的強大民意:不僅是社會底層,其他群體與執掌政治權力的群體之間也有著難以調和的利益衝突。之所以不同精英之間現在還能維持表麵和睦,主要是因為政治精英手中握有強大的壓製手段與能力,即上述力量對比的高度不對稱。 世界上沒有完美無缺的製度,好壞、利弊都是相對的。即使相對較好的製度,同樣也會有缺陷與弊端;如果聽任弊端滋長,負麵效應就會持續積累,直至超過正麵,好製度就蛻變成壞製度。因此,任何製度都需要自我調節與完善。在保守現行體製的立場下,更應該重視這種體製的固有缺陷,政府應該容忍包括輿論在內的社會力量對這種體製的缺陷進行批評與製衡。 中西政府的根本不同在於:西方國家的政府隻是有限政府,相對而言,西方政府的權力有限,可調動的資源有限,政府運行成本較低,社會負擔也較輕。一方麵它左右社會進程的能力有限,另一方麵保持自我政權的能力也有限。當政府犯錯到一定程度,或遭遇民間一定程度反抗後,就隻能下台。這種政權更替對社會的影響不大,消耗資源有限,隻不過損其皮毛,不會傷筋動骨。中國政府是無限政府,政府的權力無限,可以調動的社會資源也無限,政權運作成本高,而且官僚群體的利益衝動會不斷加大這一成本,最終導致社會難荷重負。一方麵它影響社會進程的能力巨大,另一方麵它維護自己政權地位的能力也巨大。一旦麵臨挑戰,它傾向於加強對社會資源的吸取以抗衡挑戰。越是麵臨挑戰的威脅,它越傾向於對社會資源加強控製。因此在這種社會,涉及政權更替的對抗往往具有你死我活的性質,政權更疊經常呈現為翻天覆地。即使成功完成交替,社會資源的曆年積累也往往被消耗殆盡,全社會筋疲力盡。 因此,在無限政府條件下,不可輕言政權更替及與之相連的整全性政治製度變革。尤其在政府還有能力維持經濟發展的情況下,更應該多注重細節的改良,通過良性互動促使執政者主動調整。 執政者對體製的主動調整包括靜態、動態兩種,靜態指對製度缺陷本身的調整,其目的是消除缺陷,使之不再滋生弊端。由於完美的體製不存在,理想的靜態調整也不存在,隻能近似的、階段性地達到目的。 動態調整的目的不是根治弊端,而是化解已經積累起來的負麵效應;換言之它隻治標,不治本。當負麵效應得到一定化解後,弊端仍然存在。隨著時間的推移,它仍然會再次積累負麵效應,因此這種調整必須是動態的,每七八年來一次,來一次管七八年。 在毛澤東的心目中,文化大革命在某種意義上就是這種動態調整。在後毛時代,執政黨的三講、先進性教育、八榮八恥,都可視為這種調整的具體形式。但上述調整的範圍僅限於黨內,方式也限於思想道德教育。除此之外,具有明顯時段特征的反腐高潮,既是因權力交接而引發的內部整肅,也具有一定的動態調整意義。 不僅如此,動態調整還應體現在政策與製度中,還應借助黨外力量製衡黨內行政權力。據媒體報道,在四川綿陽去年的幹部換屆考核中,中組部將幹部考核歸納為經濟指標、可持續發展、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以及社會事業發展共4大類68項,除經濟指標背後有一套統計法規、統計係統支持外,其他項目不能量化,於是都整合到“民意調查”中,由“民意”來決定幹部績效。據稱中組部已將綿陽的這種經驗納入政績考核改革試點成果,擬寫進新的地方政府換屆指導意見,指導全國的換屆工作。這是執政黨試圖主動調整以化解體製弊端的新舉措。 從體製結構而言,高度依賴力量對比優勢的現行秩序與“民意”的釋放能力之間存在張力,但這並不妨礙執政黨在可控的範圍內、以可控的方式調用“民意”。由於張力的存在,試圖設計新的製度改良方案、以“民意”從根本上彌補體製缺陷,可能難於達到目的;但在一定時期內、以一定方式巧妙利用“民意”,對各級政府官員的權力構成一定製衡,化解已積累的官民矛盾,則有可能。當然,這種方式往往隻可見效於一時,不能期效於久遠。經過一段時間適應後,被考核官員又會找到新的“對策”,相關措施也將流於形式,新的負麵效應又會開始積澱,執政黨又需要尋找新的化解方式。 在現行體製下,這一過程將反複輪回。隻有解除秩序穩定對力量對比優勢的高度依賴,才能建立自下而上、自外而內的權力製衡機製,中國的體製進步才能掀開新的一頁。但在此之前,卻需要保持秩序穩定,以改善經濟社會的土壤──這就是曆史的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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