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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改失敗誰之過?(ZT)

(2006-08-22 18:01:52) 下一個
英國金融時報/說說醫生的心裏話 FT中文網: 作為一個二甲醫院的普通醫生,憋了多少年的話沒地方說,今天看到魏城先生的大作《中國醫生也是醫改受害者?》,終於看到了烏雲下的一點曙光,但我還是建議魏城先生,把其中的“?”拿走,因為,回答是肯定的。 古近中外,試問哪個朝代醫生不是個令人向往的職業,古人雲,不為良相,便為良醫;西方國家醫生更是受人尊敬;就是在開放以前,醫生也是個令人羨慕的較高收入的職業。是什麽原因導致了目前醫生的困境? 政府對醫院的投入少之又少,卻又想把醫院辦成個慈善機構,試問醫院靠什麽發展?醫生靠什麽吃飯?政府要醫院把醫生的收入與工作量脫鉤,那醫院怎樣給醫生分配收入?是不是搞平均主義?以服務態度定獎,本來就是個笑話,一個沒工作量的醫生能有多少社會效益,平均主義又有多少醫生肯幹事情?這樣一來,看病更加難,到頭來受苦的還是百姓。 媒體輿論的不負責任確實是加劇醫患矛盾的又一主因。看過中央台報道的一個報道,一個老漢在某家醫院開過刀,幾年後發現自己的一個腎髒不見了,就硬說是醫生給割掉的,中央台推波助瀾,全然不顧新聞的公正性,發表傾向性很明顯的報道,雖然據說以後得以澄清事實,但負麵影響早就傳遍中國。要不是我一個朋友的妻子最近做B超發現自己無緣少了一個腎髒,在這樣的報道下連我也不會相信腎髒會自己萎縮,醫學的不確定性就是如此。 再說我國的一個獨創,舉證倒置。頭懸這把利劍,醫生能幹什麽?隻能多做一份檢查,多留一份證據。一個普通的感冒,也會導致心肌炎、腎髒炎,有些人早期是沒症狀的,不做心電圖尿常規誰能知道?有人說有幾人感冒能有並發症,那我問你,要是漏了一個你怎辦?3年前的SARS,連最高國家機構早先也沒法確診,如果死亡的患者家屬告醫院,醫院確實是誤診,全國的大醫院賠也賠光了。國家對SARS的誤診網開一麵,哪其他呢?醫生是神仙,樣樣都知道? 再看最近幾年的醫療改革,就前幾年搞的贏利非贏利醫院,國家把地方最大的醫院劃為非贏利醫院,這些大醫院本來壟斷一方,有了非贏利這塊遮羞布,更是變本加厲,患者利益更是受損。掛著贏利醫院牌子的小醫院,本來沒幾人看病,誰敢搞贏利?這樣的改革如同兒戲,最後不了了之。要是反過來,大醫院搞贏利,價格貴,但提供優質的服務與醫療條件,小醫院搞非贏利,由國家包養,提供最基本的醫療服務,老百姓一定拍手稱快。但是政府肯拿那個錢嗎?政府摸著石頭過河,老百姓是等不了的,他們能把政府怎樣,於是火都撒在醫院醫生身上,政府有意無意,轉移視線,讓醫生當不良改革的替罪羊!  說說回扣,現在這東西存在於中國大陸的每個商業角落,但畢竟是違法的,不光彩的,是醫生都懂這個理。但看看自己的工資,比比醫院內混日子的人,比比一杯茶的所謂公務員,忍不住啊。誰在半夜還在看書,醫生。誰在深夜還在救人,醫生。誰沒有休息過一個公休日,醫生。誰沒星期天與節假日,醫生。我以前在病房值班,一晚看過8個住院病人,落下個心慌病,一聽到走廊的腳步聲,就心慌慌的,現在做了科主任,不值班了,也沒好。光吃草,能有多少奶擠?醫生不是牛啊。 讀者:wl j -------------------------------------------------- 我們不是天使 讀者:失眠者 編輯: 我是一個有了十六年工作經曆的基層醫務工作者,可以用人格擔保,所有的對醫師的指責,幾乎與我們都掛不上鉤,可是,我們仍然要承受這些無聊甚至是誹謗式的漫罵。有願意真正到臨床一線了解醫生護士的嗎?! 轉自hrenl1012的詩 我們隻是醫生 我們不是天使 與病魔抗爭的歲月 我們知道生命無常 但我們仍然堅持最初的信仰 人間本沒有天堂 我們也沒有翅膀 世界為什麽失望 銅臭裏互信滅亡 我們不是天使 我們隻是醫生 為了最初的理想 我們在偉大和渺小中彷徨 讀者:失眠者 -------------------------------------------------- 好醫生應該高收費 上海讀者:Legoland FT中文網: 我不是一個醫生。 但是當我看到廣州的人大代表、律師朱永平提出,醫院的掛號費是亂收費,我真的很悲哀。醫院的收費裏麵,檢查費體現的是醫療設備的使用成本和操作人員的勞動價值,藥費體現的是藥品的價值,手術費體現的是外科醫生體力加腦力勞動的價值,隻有掛號費,體現的是接診的醫生為病人看病的價值。如果說掛號費是亂收費,那就意味著醫生為病人看病沒有任何價值。 我為知識和技能的價值感到悲哀。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提出這樣論點的,居然是一位律師。我不知道,如果有人說律師按小時收費是亂收費,隻有辦案用的紙張、交通費、通訊費才是合理收費,那位律師兼人大代表大人是不是會舉雙手讚成? 進一步說,經濟案件中,律師通常是在收取固定費用的基礎上,與委托人就最終贏得的賠償分成。如果把這樣的收費原則延伸到醫院,是不是說醫生也應該在固定收費(保證不賠本)的基礎上,按疾病醫治好的程度收錢(健康無價啊)?如果醫生這樣收費不合理,是不是律師的收費更不合理?是不是應該取消這樣的收費機製? 好在律師是一個充分競爭的部門,律師的收費直接跟他/她的水平掛鉤。好的律師,收費再高也有人上門,因為他能提高獲勝的可能,大家賺錢,何樂而不為?不過如果我要掛牌賣律師服務,哪怕我分文不收,大概也沒人上門,因為從經驗大家就能知道,委托我辦案,十個案子大概會有十個會輸掉。 同樣的原因,好的醫院,收費再高,隻要病人負擔得起,就還是門庭若市,因為庸醫和良醫的差別,往往是在生與死之間。所以好的醫生,就是應該拿高的薪水,這個沒有什麽可以爭論的,就像糖是甜的,鹽是鹹的。 說醫改失敗,並不是說醫生不該拿高薪,而是醫生的高薪應該來自哪裏。如果像原來那樣,國家限製掛號費和手術費,卻又不提供相應補貼,那麽醫生的收入,必定會跟藥品、檢查或器械掛鉤,那麽醫改的弊端就不可避免會出現。 如果我們真的認可,生命無價;如果我們真的同意,醫生的好壞會直接影響到病人的健康甚至生死,那麽庸醫和良醫的收費水平就應該是有很大的不同,好的醫生就應該是高收費的。這樣帶來的高收入,才可能是陽光收入,才不會讓劣幣驅逐良幣,才可能減少醫療事故,提高治療水平。 至於說,生命是平等的,窮人也有接受高水平醫療的權利,那就是國家的責任。千萬不能把國家的責任,推卸到醫生們的肩膀上。醫生們負擔不起,沒有人負擔得起,哪怕是律師兼人大代表也不行。 上海讀者:Lego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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