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隻黃鸝四條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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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餘秋雨:勸告的屈與直

(2008-06-16 18:02:35) 下一個

餘秋雨

 

  這兩天收到很多來自災區的信息,得知一些救援隊的朋友把我勸告請願災民的文章及時地向有關帳篷作了轉達,效果很好。為此,我要對轉達者和被轉達者表示雙重的感謝。


  一切自然災難都可能帶來情感災難。情感災難就像堰塞湖,它的形狀是必然的,但要防止潰決卻要做辛苦的疏導工作。而勸告,就是疏導。隻要大家一起來做,就會出現唐家山的奇跡。


  勸告非常艱難,因為被勸告的對象剛剛遭受了極大的傷害,他們的很多權利還沒有獲得,他們的情感行為非常值得同情,這就會使勸告者顯得“不仁不義”。但是,必要的理性勸告還是要鼓起勇氣提出來。例如,我們每個人都會對那些肩背親人遺體行走很久、很遠的災民肅然起敬,但是,穿著白衣服的防疫人員還是要擦著眼淚走近他們,勸告他們放下遺體。如果僅僅從親屬的情感權利而言,那些防疫人員有可能遭到群毆,但從更宏觀的社會理性而言,防疫人員的勸告並沒有錯。


  由此可見,大災中的理性勸告,也需要不小的勇敢。


  對於請願災民的勸告,問題就更複雜,因為這很容易被誤會成不重視災民的人權。但是,我從海外電視報道中仔細看了,請願內容是要求追究建築質量低劣的承包商和責任者,請願對象是政府。按常例,“請願”是針對被政府拒絕的事情所進行的,但這次,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都已明確表示,要對低劣建築的責任者進行法律追究,這就使請願失去了方向。既然意見和政府一致,那麽,請願也隻是要求快一點而已,差別隻在時間上。但是,法律的事快不起來,尤其這次災難的主因是天災,倒塌現場又經過大規模的搶救性翻扒,要完成法律的技術測定確實需要有一個較長的時間過程。我以前曾經約略關注過日本阪神大地震和伊朗北姆大地震的善後處理,深知在天災背景下的法律論定是如何艱難。


  我們如果知道這些理性前提,再來看看那些請願災民,心中就更難過了。他們人數不太多,舉著孩子的照片跪在雨中。各級政府的負責人全在堰塞湖的第一線,是工作人員和警察在彎腰勸說,而請願者也沒有任何不同意見,沒有引起任何爭辯。因此,我立即斷定,這其實並不是什麽政治性的“請願”,而是他們在延續著對孩子的悼念儀式,是以父母親的雙腿跪在雨中傾泄著心中的無盡悲哀。他們希望有更多的人聽聽他們的傾訴和痛哭。看到這個場麵,沒有人會不流淚,但我希望扶他們站起來,到帳篷裏避避雨,然後告訴他們,把法律的事交給法院,千萬不要著急,更不要在心理康複過程中不斷咀嚼悲哀。


  我同意醫學專家們的判斷,這樣的事,主要是災民在心理治療和康複過程中出現的現象,不要硬拉到政治層麵和法律層麵上去。國外的反華力量拿他們說事,很不道德。


  據說有不少受傷害比他們更嚴重的災民已經去勸告過他們,這當然比我的勸告更有說服力了。這些受傷害更嚴重的災民,實在令人欽佩。他們說,不管傷勢多重,大家一起來療傷,不要老是去摳那些傷疤。


  既然大家的勸告已經有了一個不錯的結果,那麽,我就要轉過身來對著另一方麵,再度重複我在前幾天那篇勸告文章中提出的兩點要求了。那就是:一,“那些偷工減料的建築承包商和其他責任者,必須受到法律嚴懲”;二,“希望有關方麵能在搜救生命、挖掘遺體之後盡力保護校舍倒塌的實物證據,以便今後進行司法技術調查”。


  我的這兩個要求,是希望這次在全民救災中所體現的“生命第一”原則,以嚴峻的法律手段固定下來,並滲透到每一個生態領域。今後,凡是危劣建築、有毒食品、汙水排放、放射性泄漏、爆炸物失控……隻要是違背“生命第一”原則的,都要大大增加法律懲處力度。


  這次大災還說明,一切設施還必須大幅度提高防止巨大自然災害的能力,否則也應視為踐踏了“生命第一”原則而違法。


  大量慘重的生命代價告訴所有的中國人,生命是什麽。令人驚訝的是,偉大的中華民族頃刻就聽懂了,並立即知道該怎麽做。十幾億人天天焦急地關注著廢墟下還有沒有最微弱的生命,幾乎每個人都想為素昧平生的受災者做點什麽,這種壯闊的景象,幾千年的曆史上沒有出現過,全世界任何角落都沒有出現過。這是全體中國人靠著自己心底埋藏的善,集結而成的一個人文主義的至高原則。這個至高原則,在未經論述的情況下不僅出現了,實踐了,而且在極短的時間內廣泛普及了,人人參與了。文化人的任務,就努力把它守護住,不要讓它在災難過去之後散逸。因此,我們除了正麵弘揚,還要法律作底線性的保證。對“生命第一”原則作法律的底線性保證,必須是嚴厲的。


  我深信,經過這次地震,中華文明必將開創一個以生命、人性、至善、大愛為主軸的新時代。有了這個主軸,其他問題都好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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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隻黃鸝 回複 悄悄話 這是餘秋雨自己的辯白,謝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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