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隻黃鸝四條腿

大家好,小黃鸝博客開通了。
個人資料
正文

賈寶玉明修棧道,薛寶釵暗渡陳倉(2)

(2006-12-07 12:45:39) 下一個
《紅樓夢》第5回“遊幻境指迷十二釵 飲仙醪曲演紅樓夢”寫道,賈寶玉在秦氏可卿床上作了一個少年煩惱之夢,恍恍惚惚來到了一個神仙之所,其中有美女姐姐帶他逛圖書城[1]。

寶玉興致所至,隨手抽出一本《金陵薄命司女子考》,打開一看,滿眼就是美女。美女之下,題有詩詞若幹。惟年代久遠,作者已不可考。這一不可考,又引起人間多少糾紛熱鬧,這是後話。

且說當時寶玉年少心性,喜玩樂不好讀書,於詩詞上不感興趣,惟把少女形象記了一個大概。於是寶玉就這麽一目十行,一下就翻到了《金陵薄命司女子考》下卷。 這下卷篇幅中有兩個美女,光彩耀人,各擅勝場。 其中一個叫林妹妹,小字黛玉,又稱顰兒的,一幅柳枝兒模樣,弱不禁風,楚楚動人;惟材質不凡,不比空心梧桐,別有一番傲骨。賈寶玉一眼之下,引為知己,心癢難耐,竟不知如何下手。

這般小女子,怎如此了得?豈不是有損我多情公子美譽?寶玉一麵嘀咕,一麵繼續看另一個美女。

不曾想不看還好,這一看之下,又添多少牽掛。寶玉思前想後,大筆一揮,寫下兩首詩形容當時心情[2]:

[終身誤]都道是金玉良姻,俺隻念木石前盟。空對著,山中高士晶瑩雪;終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歎人間,美中不足今方信。縱然是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

[枉凝眉]一個是閬苑仙葩,一個是美玉無瑕。若說沒奇緣,今生偏又遇著他,若說有奇緣,如何心事終須化?一個枉自嗟呀,一個空勞牽掛。一個是水中月,一個是鏡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淚珠兒,怎經得秋流到冬盡,春流到夏!

且說寶玉這兩首詩是從無名氏那裏轉借而來,頗不符合寶玉當時身份,有點不倫不類。 要知道寶玉當時還沒有娶親,也不曾有指腹為婚的姻緣,這“都道是金玉良緣”無非是妄想,“縱然是齊眉舉案”也不過是意淫。所以作者在書裏特別指出 “汝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

至於作者匠心,倒立意頗高。一方麵告誡寶玉之流不要淪落到“書到用時方恨少”的尷尬境界,另一方麵又暗示寶玉“書中自有顏如玉”,不要為世上的凡俗女子所累,隻要努力讀書,功成名就,美女自然會有的。

但當時的寶玉,何曾明白這樣的道理?隻知道左摟右抱,貪多嚼不爛。所以這兩首借來的詩詞,雖然不合寶玉身份,卻隱隱約約把寶玉的心情描寫得恰如其分,頗為神似。

寶玉看完《金陵薄命司女子考》中的美女照片,不由癡想起來:這個林妹妹我一見鍾情,那個薛姐姐我難以釋懷,隻可惜的是恨無緣,落得個水中月,鏡中花,豈不是讓我眼淚汪汪把腸愁斷煞?

寶玉在這裏枉自嗟呀,翻來覆去,竟不知到底如何是好。

寶玉這多情之心,竟不知怎麽感動了一位大俠。這大俠是誰?就是現在鼎鼎有名的曹雪芹曹老先生。
 
曹老先生為了讓寶玉體察世上女子的鍾靈之秀,婀娜之態,風流之情,終於把林妹妹薛姐姐送到了賈寶玉的麵前。

時光飛逝,一下子就飛到了《紅樓夢》小說34回[3]。

在這回的故事中,賈寶玉因為金釧兒柳湘蓮事發,被他爸賈政打個半死。一時之間,哭得哭,勸得勸,鬧得鬧,才終於把寶玉的小命給留了下來。賈政也覺得好沒意思,隻好借機會溜出去了。賈寶玉被大家送到了病房,來看望的人絡繹不絕,把丫頭們都給忙壞了。

第一個來看望的是薛姐姐。薛姐姐剛走,接著就是林黛玉紅腫著眼睛來了。
林妹妹看著寶玉被他父親修理成那個樣子,不覺心疼,於是勸寶玉從此學好,“你從此都改了吧”。
 
沒想到話剛說完,鳳姐來了。 要知道林黛玉這人怕羞,輕易不讓人看自己笑話的。鳳姐一來,黛玉起身就走。賈寶玉才說完“你放心”就隻好把話收住。隨後寶玉實在不甘心,就招來不大開竅的晴雯丫頭,讓她送了兩塊舊手帕給了黛玉。

這兩塊舊手帕什麽意思呢?作者沒有明寫,卻把氛圍造足,氣勢添夠,把人物的語言動作寫個透,正猶如畫了滿張紙的巨龍,張牙舞爪,吞雲吐霧,隻剩點上一雙眼睛,就可以騰空而起。

那麽這雙眼睛呢?說起來並不複雜,不過是賈寶玉使了一個小技巧。大家知道賈政對林妹妹來說是二舅。所以寶玉送黛玉兩塊舊手帕,連起來就是二舅受怕。再仔細地講,寶玉不過是說,“偶是冤枉的,偶是怕父親生氣,怕母親受連累才心甘情願挨打的。”所以寶玉前麵對黛玉說“你放心,為這些人死了也是情願的”。寶玉為父母寧願受苦,他以為這種孝感一定把黛玉感動得一塌糊塗,沒曾想黛玉卻想差了。

林妹妹並沒有被寶玉的孝心感動得一塌糊塗,但是這個想錯的念頭反倒把她感動了。林妹妹為什麽感動呢?因為在她聽來,寶玉給她一個承諾:“你放心,我固然和他們好,但是我不是喜新厭舊的人,最喜歡的還是你,你是我心中埋藏的女兒紅,越久越香。”

有多少少女不為情人的諾言感動呢?尤其是費盡心思猜來的心有靈犀。

更為神奇的是,我居然被這個陰差陽錯感動了,於是寫這篇賈寶玉明修棧道以記之。

薛寶釵的暗渡陳倉,就隻好留著再下一次了。

人不能同時感動兩次,不是麽?

[1]詳見《紅樓夢》第5回
[2]詳見《紅樓夢》第6回
[3]詳見《紅樓夢》第34回

原創文章,嚴禁剽竊,歡迎轉載,注明出處。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