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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鴻爪掠影(二)

  王學泰

  王學泰先生是讀者熟悉的一位學者,他的《遊民文化與中國社會》、《發現另一個中國》等著作,在學界享有很高的聲譽。人們對他的學養很欽佩,但對他在那荒唐的年代裏因言獲罪,受到的不公正待遇,知之甚少。本書第十一卷刊登的由他撰寫的《鴻爪掠影(一)》,介紹了當年進第一個監獄的情景,受到了讀者的關注。最近,作者寫完了《鴻爪掠影(二)》,由於文章較長,本書將分兩卷刊登。

  編者

  我的第二個監獄

  一、摩托車上間隙

  上篇自述寫到我從房山傳訊室出來,以為完事了,要放我回家了。沒想到正從拘留所往外走的時候,另一間屋子出來一個警察,喊住了我,要我在院子等一會,我覺得有點不妙。過了十來分鍾,開來了一輛帶帆布篷子的三輪摩托。那個警察要我上車,我問去哪裏?“市局還找你有點事,咱們一塊去北京吧。”我要上車之前,突然警察拿出一副手銬,“這是幹什麽?”我有些吃驚。他說了一句通俗小說中的公差常說的一句話:“這是公事。”這一天是一九七五年三月二十三日。今天,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憶述此事,整整過去三十四年半。

  三輪摩托離開了房山縣城,並未一直駛往北京,在向東行駛過程中,進了良鄉鎮。摩托七拐八拐進入一個小胡同突然停了下來。警察下了摩托座位,從車棚子裏拿出半麻袋東西,背到身上就走,剛走出去又回過頭對我說:“我給家裏送土豆母子去,你在車上等一會,不要亂跑。”他這一去有兩三個小時,估計是吃飯喝酒去了。因為從房山分局出來,已經十一點了,可能還沒有吃飯。不過這個警察對我還真的挺信任,相信我不會跑。雖然上車前給我戴上了手銬,但銬子是狗牙形的活銬,可鬆可緊,他給我戴得很鬆,隻要縮一縮手就可以退出來。另外,稍有經驗的,用硬細棍狀(如火柴棍、頭發卡子、曲別針等)的東西就能把這活手銬捅開。如果我想逃走,轉個彎就到良鄉火車站了,上了火車,在這兩三個小時中也到了天津或保定了。此時已經是春分時節,路旁的小草都已經冒出新芽,麻雀在屋頂上嘰嘰喳喳飛來蹦去,想起莊子《逍遙遊》中所說的“決起而飛,搶榆枋而止”的“蜩與學鳩”:感到在中國當個老百姓也都不容易,不知道什麽時候會有不虞之災的降臨。所謂“閉門家中坐,禍從天上來”。

  後來,我的同事裏,也有位“文革”中坐過監獄的,常一起聊天。在坐監獄之前,他的工作與我的工作卻有天壤之別。那時我在農村中學,他在中央文革。當然“伴君如伴虎”,靠近權力中心更危險。最後他也以莫須有的罪名進了監獄。有一次,我對他說起押送這件事。他說,這個警察沒有警惕性。他也說起自己的押送過程。那還是“文革”熱潮中,他被從北京押送回老家貴州遵義,坐的是212吉普。深夜裏,汽車在黑黢黢的十萬大山中穿行。突然車停了,押送人員要他麵對萬丈深淵站立,不許回頭。他說:“我望著黢黑的夜和山穀,心想這下子可完了。他們會從後麵送來一槍,我就撲倒在深穀之中,從此消失於人間。不料半天,後麵沒有一點動靜。好像有人在撒尿,我也不敢回頭看。過了一會,他們要我轉過身來上車。原來是他們要撒尿,怕我跑了。這可比押送你的那個警察的警惕性高多了。”

  二、半步橋邊

  K字樓摩托三輪進了北京,拉到一個大鐵門跟前,鐵門仿佛大舞台的幕布徐徐開啟,原來這就是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看守所與清朝末年實行新政時蓋的第一模範監獄相鄰,監獄門向自新路開,看守所大門向半步橋開。不過“自新路”是清末蓋了第一模範監獄後,新開辟的一條路(原來這裏都是農田),“自新”是囚監獄而得名:而半步橋則是老名字了,據說明朝時就有了,大約是囚有此路名而建此設施吧,一九八〇年代,一次與何滿子先生(前不久先生辭世,這裏謹致悼念)聊天,他也數次倒黴,坐過數個監獄。他對我說:“很怪,為什麽監獄老臨橋而設呢?上海是提籃橋,南京是老虎橋,杭州是六渡橋”。我補充說“北京是半步橋”。“半步橋”,有深意焉,人間、地獄(魯迅曾說,中國的舊式監獄是取法於佛教的地獄,不但禁錮人犯,而且又要給他吃苦的責任),半步而已。

  半步橋在北京南城西南角,過去北京水多,南城地勢低窪,水聚尤多,故橋也多。再向西南就是北京西南角的右安門和護城河了。公安局預審處(七處)就設在半步橋看守所,各個分局履行了逮捕手續的犯人也要到這裏來結案。犯人稱這裏為四〇二(信箱號碼)或K字樓(這裏關押犯人的主建築)。關於K字樓,詩人聶紺弩有詩雲:奇書一本阿Q傳,廣廈千間K字樓。天地古今詩刻劃,乾坤晝夜酒漂浮。燕山易水歌紅日,曲婦詞夫惦楚囚。多謝群公問消息,尚留微命信天遊。

  《歲尾年頭有以詩見惠者賦謝》

  本來寒士切盼得到廣廈千間的庇護,而“文革”期間許多有向往的讀書人卻無緣無故被收進了看守所的K字樓,何其荒誕!K字樓監室多,功能齊全,超出其他兩處數倍,乃至十數倍,雖然說不上“廣廈千間”,但“百間”總是有的,可以住上千個“寒士”。半步橋看守所關押犯人的處所主要有三處:

  一,K字樓:這是看守所的主建築,由鋼筋水泥建築,呈K字形。中間是大廳,四隻腿是筒道,大樓三層,共有十二個筒道。一九七〇年代各筒的安排大體是:一筒關押的是重要政治犯;二筒、四筒關押外國人或特殊犯人:以上三個筒大多是單人牢房。三筒關押的是重病犯人,人稱病號筒。五至十二筒關押的都是男犯人。我在二層的五筒幾個號呆過,聶紺弩先生一九六六年冬至次年秋住九筒一號。

  二,五角樓:俗稱“王八樓”。它是個紅磚建築物,是關押女犯的。共有兩層,每層有五個筒道,共十個筒道,排號接著K字樓,是十三筒至二十二筒。“文革”當中著名導演孫維世和楊憲益先生夫人戴乃迭女士關押在此。鬱達夫先生的侄女、女畫家鬱風曾著文說戴乃迭女士受楊憲益先生牽連也關在半步橋,“碰巧我當時也被關在半步橋同一所監獄,同一條甬道的不同監號裏。我當時還不認識她,隻是每天聽到她在有人送飯時說謝謝”。

  三,死刑小號院:這裏有兩個筒,排號為二十三筒、二十四筒。為死刑筒,俗稱“槍號”。有的老犯人說,這裏平房原來是關押“高饒事件”中的饒漱石的。一人一個小院,挺清靜的。“文革”起來後,把饒漱石轉移了,這裏才改造為死刑筒,成了令人恐怖的地方。遇羅克、沈元等都是從這裏拉出槍斃的。張郎郎有《寧靜的地平線》(見三聯書店的《七十年代》)詳記其事。張郎郎是極少的活著走出死刑筒的犯人。這兩個筒在一九七五年被拆,在這裏建起工作人員的宿舍樓,死刑待決的都被分到“K字樓”、“王八樓”相應的各筒,監管人員對他們說,把你們提到大號,有不死的希望了,要好好表現。這些帶著沉重的死鐐、死銬的待決犯分到各筒,在放茅(上廁所)和放風的時候,他們沉重的鐐子在“K字樓”的水泥地板上拖出巨響,仿佛在過坦克車。

  看守所本來應該是關押未決犯的地方。也就是實施了逮捕(簽了逮捕證)以後,法院尚未判決的犯人。可是“文革”當中“無法無天”,這兒關押的有已經判刑的,但當局認為不宜於送到監獄與大量犯人接觸的也押在這裏,聽說“反右”時期著名的“右派分子”葛佩琦後被判十五年,就沒去勞改場,而在看守所服刑。一九七六年,我被判十三年後調到關押已判刑號裏,遇到號稱“蘇修第一特務”的老譚被判二十年,也沒去勞改場,就押在這裏。他的妻子(蘇聯人)判十五年,關押在“王八樓”。更多的是以拘代判,有的連逮捕手續都沒有履行,甚至沒有拘留手續,就在這裏關押著,有的一押三四年,我見過有押十來年的。粉碎“四人幫”後,批判這種做法時叫“以拘代押”或“以拘代判”,是典型的“封建法西斯專製”。

  “文革”中“K字樓”一度非常興隆,迎來了許多專家學者,文人墨客,高官顯宦,連佛教協會副會長巨讚大和尚也在這裏關了八年。獄中關於他的傳說很多。其中有一個是巨讚法師自述:“文革開始時,我做夢,夢見我在上山時,突然山上有八塊巨石滾下,我緊躲慢躲,才脫過挨砸的命運,大約我要坐八年監獄罷。”後來果然是八年期滿,趙樸初把他接回佛教協會。和尚沒有家室,被羈押時,都是趙樸初給他送東西。另外如著名的翻譯家楊憲益也在這裏呆過幾年。黃苗子有詩雲“十年浩劫風流甚,半步橋邊臥醉岡”。就是指楊憲益博士“忽於半夜大醉之中,被送進半步橋監獄,酒氣熏天,使同牢弟兄,饞羨不已的故事”。其他如王光美女士的母親、葉帥親屬鋼琴家劉詩昆、前宗教局長徐邁進、小提琴演奏家楊秉蓀、男高音演唱家劉秉義、作家詩人聶紺弩,還有前麵提到的鬱風、孫維世等都曾聚集在這裏,可以說是才俊雲集,極一時之盛。聶翁還有一首詩記錄“K字樓”的盛況:你也來來我也來,一番風雨幾帆歪。劉玄德豈池中物,龐士元非百裏才。天下禍多從口出,號間門偶向人開。雜花生樹群鶯亂,笑倒先春報信梅。

  這哪裏像監獄,簡直像開Party 一樣。這首詩是贈給老朋友梅洛的,題為《贈老梅》。梅洛曾是國家物資總局科教局長。這些老一代知識人,口無遮攔。在“天下禍多從口出”的時候,進K字樓就不可避免,“號間門偶向人開”是極其自然的。當然“K字樓”不像聶翁寫得那樣美,“雜花生樹群鶯亂,笑倒先春報信梅”。首先這裏的吃,量太少,質太糟。特別是聶翁進K字樓的一九六〇年末,那時糧食每人每天八兩,夥食費每月六元。又規定不準家裏送來任何食物,所以在看守所裏根本不可能吃飽。長期處在饑餓狀態,想吃東西是坐監獄最大的問題,聽說這裏的定量是解放初北京市公安局長的助理製定、局長批準的,“文革”中這位“局長助理”也進了K字樓才感到夥食標準太低了。不過聶翁筆下的“雜花生樹”,大約指的是朋友多了,可以互相安慰。“老梅”也應該是這些雜花的一株。

  我是一九七五年到這裏的,那時“文革”之初亂抓的情況已有好轉,老幹部大多被釋放了,也有被判刑的,像聶翁就以七十高齡,被判無期徒刑,被押到山西服刑。用當時看守的一句話說,“我們這裏與前幾年不同了,那時大批的來,大批的走。現在都已經是神的歸廟,是鬼的歸墳了。”此時,大多是“一打三反”進來的。

  三、號間門偶

  向人開進了K字樓,我從房山分局帶來的東西被一搜而空。身上的幾十元錢,手表,書包,書包裏的侯外廬的《中國近代啟蒙思想史》和王夫之的《莊子解》都被留在儲物間。把我帶進了五筒,進了一道帶鎖的筒道門,看守打開一個“號”的大鐵門,屋子空空的,一個人沒有。屋子大約有二十平方米,門在中間,對著門是通道,寬度約八十厘米,通道兩邊是炕箱,即用木板做的矮炕。高度約二三十厘米,不到三十厘米。這個炕長約四米,寬約一米八,可並排睡八人。看守所之所以不做高炕是為了防止自殺,因為炕高,晚上睡覺時,把一個重物做個套兒,套在脖子上,就會有上吊的效果。晚上睡覺時,要把腰帶、眼鏡等有可能自殘的物品統統交出,第二天早上再發還。有個老看守說,監獄所有的製度和紀律都是血鑄成。

  我一人呆呆坐在炕箱上,思想集中不起來,不知道該想什麽,或不該想什麽,大腦一片空白。突然阿Q老兄來相助,“似乎覺得人生天地間,大約本來有時也未免要”被關起來的。阿Q真是我們的國粹,曆百年而不朽。後來讀到聶翁的“號間門偶向人開”感到非有此經曆者,很難知此句之妙。一個人在家老老實實地讀書,不知什麽原因,就把你揪了去,監獄的“號間門”,悄然自開,把一個個吞吃進去,無聲無息,一切皆屬偶然。當然後來又偶然出來了。

  一會兒號子的鐵門開了,看守拿來一個半窩頭,半碗鹹菜,半桶水,放在炕箱上。說這是你的晚飯,你還沒吃飯吧?此時我才想起,原來早上從房山分局出來,到現在的下午五點多鍾已經快一天了,還什麽都沒吃呢,但虛火上升,肚子一點也不餓。躺在炕上,胡思亂想。一會兒睡去,一會兒醒了。看守所的號子裏,夜間是不關燈的。這是第一次進看守所的人最不習慣的。聽老犯人說,解放前在看守所關押是一天頂兩天的,因為晚上不關燈,人睡不好覺,等於兩個門天。如果你在看守所呆了半年,將來頂一年的刑期。我不知道解放前的監獄製度,不知這是否為真。然而無產階級專政肯定是不講資產階級這一套的。

  一進看守所,隻要稍有文化都愛討論為什麽這裏叫“K字樓”這個怪名字?聽老犯人說,“K字樓”國際通行,“K”是英文監獄的第一個字母。“K字樓”是解放初造的,那時抗美援朝還沒完,如果仗打到北京了,飛機轟炸,不要炸監獄啊,這裏又不是軍事目標。所以一打仗這裏很安全。說完他還很得意,好像買了安全保險似的,一臉洪福齊天的勁頭。實際上英文監獄第一個字母是“P”,俄文監獄的第一字母是“T”,都與K字無關。“K字樓”也不是什麽國際通行。我想大約“K”宇就是取看守所的“看”字第一個字母。

  看守所是一天三頓飯,早上是玉米麵粥一碗、半個窩頭、一小撮鹹菜,我在K字樓期間,早上的食譜沒有變過;中午是窩頭兩個,一碗湯菜;晚上是窩頭一個半,一碗湯菜。星期天、節假日是兩頓飯,即把早飯取消,晚上的窩頭改為兩個。改善夥食也是改善中、晚,早上的幾乎是雷打不動。這裏用“幾乎”是說也有極罕見的例外,據在這裏呆過數年的老號說,有一次早飯是油餅和玉米麵粥。這頓“油餅”在K字樓流傳了數年之久,為許多老犯人津津樂道。

  一天放兩次茅,“放茅”是監獄術語,就是上廁所(北方稱廁所為茅房)。程序是由看守(通稱“隊長”)打開監室門,犯人m來進入廁所,廁所與監室在一個筒道裏,距離很近,十秒鍾就都進入了,此時看守將廁所門從外麵插上,大約五六分鍾,廁所門打開,隊長就要急切地嚷“快點”!“快點”!“快點”……(“快點”是我在監獄聽得最多的一個詞,乃至出獄之後,對這個詞很敏感。正像張郎郎的父親、大畫家張仃先生經過“文革”之後對於紅色敏感一樣。)待犯人都回到監號,把監號鎖上,這次放茅就算結束。碰上心眼、脾氣俱好的隊長,能夠按照規定時間放茅,遇到脾氣急、或要拿犯人尋開心的,也許廁所門剛插上不到一分鍾,就又開了,隨之直著嗓子吆喝“快點”!也有時,筒道就這一個號有人,把犯人轟到廁所,隊長插上門走了,也許半個鍾頭、四十分鍾才回來。十幾個犯人在這一個六七個平方米的小廁所中熏著。

  一周兩次或三次放風。放風就要出K字樓,“風場”在K字樓東側,一排大約有十幾間。每間“風場”比監室略大,大約有三十平方米罷。它與監室的最大區別就是沒有房頂,但在比房頂略高處有一行走的通道,上麵站著幾個背槍的軍人巡邏,看下麵“風場”中的犯人有沒有不法活動。“風場”是用紅磚砌的,裏麵也沒有掛灰,放風的犯人常常在紅磚上刻下文字,以表意達情。其中有幾個字至今不忘:“大師兄走了”,不知是什麽意思,但其中表達了惋惜、惆悵、哀怨是在K字樓的人能切實感覺到的。後來聽說,所謂“大師兄”不過是北京兩個流氓頭目中的一個,似乎名字叫陳永安:另一個叫大山子。大山子斃了,大師兄判了二十年,用飛機運回新疆服刑,新疆不收,又運回來,趕上一九七六年“嚴打”,還是給斃了。

  四、預審、逮捕、審判

  到K字樓不久就被提審。預審室很簡陋,給人印象最深的就是犯人坐的凳子的腿兒是鐵的,並牢牢地鑄在水泥地上,大約是防備犯人以凳子為武器襲擊審訊人員的罷。

  這兒審訊與文教局的幹部迫我交代問題時態度不同。文教局的幹部總愛講一講他們是如何站在無產階級立場上與我的反動的資產階級思想作鬥爭的。這裏預審人員沒有。他很實際,一開始就說:“王學泰,我們兩人沒冤沒仇,你也沒有把我們家的孩子抱到井裏去。今天我審訊你,是因為我掙這五十六塊錢。”的確如此,在審訊時,他也沒有多開渠道。因為我的事兒就是幾句話,“話”這個東西,說過之後,無影無形,當時也沒有錄音,人的記憶也不那麽可靠。如果他有意擴展,這種事兒是沒完沒了的。

  如就以言治罪的時代而言,我有個致命的弱點:我說過的話,不管對錯,哪怕就與一個人說的,人們問起來,如果我還記得,總是情不自禁地承認。“文革”當中有許多人,不僅是食言而肥,而且能夠當下說了,馬上就能不認賬,我真是做不到這一點,因此,連續倒黴,也是勢所必至。

  我雖然因為言論問題倒過多次黴,可是愛說的習慣總難徹底改掉。隻能在單位和大庭廣眾下說話謹慎一些,而在朋友、特別是多年的老同學、老夥伴之間真是不能做到一句真話沒有。我的事情就出在一個老同學身上。

  一個南口(從一九六四年大學畢業時的思想清理運動中被劃為“反動學生”,被發到南口農場勞動)難友一九七一年分配後,在廣西電影製片廠工作,他不願意拍那些“高大全”的片子。那時有品位的、還允許看的文學作品除了魯迅作品外就是《紅樓夢》了。他想拍《紅樓夢》,要我把其中的韻文(詩詞連同曲賦)注釋一下。在注釋《紅樓夢》時,我參考了《推背圖》。《推背圖》是古代一本預言未來大事的書籍,類似圖讖。它與《紅樓夢》第五回《賈寶玉夢遊太虛幻境》所看到的命運冊子的格式完全相同。《推背圖》中有個圖,上畫宮裝婦女懷抱琵琶,題詩有雲“惑亂君臣幾千般”,下麵還有一弓一兔。“文革”後期琉璃廠舊書店憑單位介紹信可以在那裏購買解放前後出版的舊書和線裝書,我是在琉璃廠海王村舊書店買書時向人借得此書(後來我因此書出事,也給借給我書的汪先生帶來許多麻煩,至今想起,仍感愧疚),也是在那裏碰到一位久不見大學老同學的。這位章姓老兄愛看奇書,視《推背圖》如同寶書,與我閑聊,就說起上麵提到的那張圖和圖中所繪婦女。當時社會混亂,江青以其特殊身份亂政,對此有所感慨,就說“三千年前,中國第一個討伐的文告叫《牧誓》,是討伐殷紂王的。這篇文告中說,‘牝雞無晨。牝雞司晨,惟家之索’(母雞沒有天明報曉的責任,如果母雞天明報曉,家非得敗光不可)。三千年後還是這個老問題。那個女的就跟江青差不多。”另外,我們對當時搞得聲勢極大、而且弄得人人自危的“批林批孔”運動都認為是“另有所指”。我對章說,這場戲實際是上海派在反周(周總理)。上海《文匯報》整天大批周公、批秦朝丞相李斯。已經是圖窮匕首現了。

  章把《推背圖》拿走了,後又借給一個文化館的幹部顧某。顧某把《推背圖》放大複製(當時複印機極少)了。這位顧某曾當著樣板團的罵江青,讓“板團”的人給告了。此時正抓“意識形態領域的階級鬥爭”。什麽批“黑畫”、追繳“手抄本”、追查“謠言”和“小道消息”、批“文藝黑線回潮”都出在那個時候。顧某的言論和他的高幹子弟的身份引起高層的注意,抄了他的家,《推背圖》複製件出現了。那是個草木皆兵的時代,這自然是個了不得的階級鬥爭的新動向了。於是由他追到章姓同學、老同學牽扯到我。一九七五年春節過後的一天,他慌裏慌張地到我家。對我說:“推背圖》出事了,公安局找了我,我頂不住了,隻得把老兄交代出來了。我對不起你了,以後再補報罷。”於是匆匆而去。還算好,他給我一個信,我把一些對“評法批儒”不滿文字處理了。不久又有一位搞業餘創作的老同學找我,說北京文聯召開的“業餘作家創作會”上,市裏負責文教宣傳的領導黃某去講話了,他說“北京有幾個反革命分子攻擊和咒罵江青同誌”。我想他指的就是我們這檔子事。

  本來隻是私下的議論,不管對不對,影響也就在二人之間,當時我不覺得這是嚴重的罪行。就是在古代皇權專製的法律中,有“指斥乘輿”罪,也就是說,臣民不許非議皇帝,如被發現,視言論的輕重有被殺頭的危險。然而沒有法律規定不許臣民非議皇後、嬪妃與大臣。古往今來也沒有臣民因為議論嬪妃而入罪(宮廷內部爭鬥出外)的,法律上更沒有“指斥鳳輦”罪。預審員不這樣認為,他說,你以為這是小事,這就是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是反革命活動!是進行反革命宣傳!製造反革命輿論!我問,如果與別人說話就是行動,那麽言論與行動怎麽區分呢?他回答:你自己與自己說,別人沒聽到,才是言論。

  有一次我問預審員,《憲法》中也有保護“言論自由”的條款啊?現在《憲法》並未廢止啊。審訊員回答:“憲法》是保護人民的言論自由的。你是階級敵人,當然不保護你的自由。”我說:“我本來也是人民。”他回答:“你看看你那些言論。你是人民?人民有你那樣說的嗎?從言論來看就證明你是敵人!”這真是“互為因果”。因為你是“敵人”,所以不給你言論自由:而“敵人”的定性又是由於“言論”。

  不過預審員不太在意我如何認識這些問題,隻要我認賬,他的任務便完成了。我的印象裏,他隻提審了我兩次,認了,也就完了,最後他讓我在交代上簽了名、按了手印。此後一直被拘留著。到了一九七六年,形勢日漸緊張,年初周總理逝世,“批林批孔”逐漸變為學習“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再變為“反擊右傾翻案風”,終於許多人耐受不住了,爆發了轟動一時、長存青史的天安門“四五事件”。

  “四五”之後,K字樓突然興隆起來,來了大批的年輕人,本來許多號都住不滿(每號滿員是十六人),這時大多號都塞到二十人,非常擠,隻能側著身睡。緊接著放風停止了,夥食質量也直線下降,全監開寬嚴大會,重點在嚴懲。這次大會抓了兩個典型:一個是清華大學的工人,所謂罪行是誓死對抗無產階級專政,拒不認罪,在監中哀悼蔣介石之死,以及反對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和批林批孔運動,判處無期徒刑:另外一個是給黨中央寫了大量的反革命信件,審訊一百餘次,拒不交代,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全監惶惶然。

  後來得知,前一位是清華大學的張姓工友,山東人。其父是烈士,其母是淮海戰役的支前模範。這個工人也是自幼參軍,早年入黨,後來複員轉業來到清華大學當一名水暖工,平常工作積極,“批林批孔”時要每個人都表態。因為他是山東人,從小頭腦中就有孔子是聖人的印象,所以在表態中提出疑問:“俺們山東人都說孔子是聖人,怎麽成了林彪一夥的了?”那時“四人幫”爪牙遲群、謝靜宜掌握清華大政(讓兩個僅有初中文化水準的大兵領導大學也屬中國奇觀),為了突出“階級鬥爭新動向”,便抓了這個反對“批林批孔”的典型。這位張工友根紅苗正,有恃無恐,當然不服,堅決抗拒,於是對他的處理也就逐步升級。先是在學校批鬥,不服、鬧場;於是送到公安局,更不服,絕食大鬧。K字樓不怕你鬧與絕食,派幾個犯人看著他,三天之內不吃不管你,到了第四天,把絕食者五花大綁捆上,仰麵朝天,放在地上,從鼻子裏插上膠管,通到胃中,膠管頭插個漏鬥,從漏鬥往胃裏灌玉米麵粥。由於張某拒不認錯,在監獄裏也是不斷升級。犯人看出當局要整他,也紛紛投井下石。一九七五年四月五日清明蔣介石去世,那一天張某也正在絕食。監督他的犯人看張不吃飯,給他上綱說:“今天蔣介石死了,你不吃飯,就是哀悼蔣介石。”張某大叫:“就哀悼蔣介石,你能怎麽樣?”這個罪狀遠遠高出原先的反對“批林批孔”了。於是,在一九七六年的寬嚴大會上,他就成了“從嚴”的典型。過去的“坦門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重點在於看“態度”。越是沒有罪的,越容易被“從嚴”,因為這樣的人態度肯定不好。

  另外一位是因為給毛主席寫了二十封信,被抓到K字樓。又由於其父是老幹部,又擔任一定的領導職務,想通過整他,扳倒他父親。此人是一九五〇年代老大學生,認死理,拒絕與K字樓當局對話合作。當審訊他時,他問:“你們這裏是什麽地方?”“預審處。”“我給毛主席寫信,怎麽到了你們這裏?是毛主席轉給你們的?如果不是,你們膽敢扣留毛主席的私人信件,侵犯毛主席的通訊自由,你們該當何罪?”這樣,雙方對立不斷增長,審訊一百多次,有幾次審訊員高達數十人,企圖以聲勢取勝。最後,這個老大學生也成為“從嚴”的樣板。一年以後,他保外就醫(審訊時,弄壞了腰)。

  一九七六年五月十日,“市中法”正式逮捕我。法院說:你的問題與“天安門反革命事件”差不多,都是分裂黨中央(指我說的“批孔是上海派反周”。其實,一個平民百姓有什麽能力“分裂黨中央”?真是笑料一樣),反對無產階級司令部、誣蔑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誣蔑“批林批孔”運動。並說“為了配合打擊‘天安門反革命事件’,對你實行逮捕,你簽字吧”。這在實行法治的今天,會被視作笑話的,可是在當時,這些是說得義正辭嚴的。仿佛處理懲罰一個人,不是因為他犯了什麽罪,而是由於政治形勢的需要。

  上世紀七十年代人們基本上沒有什麽法律意識,雖然判決書上照例說“特依法判決如下”,但“依”的什麽“法”,不僅被判決人不知道,恐怕誰也不知道。因為“文革”中“公檢法”已經被砸爛,“法律”是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的產物。曆史學家唐德剛說當時是“兩部法律(《憲法》與《婚姻法》)治中國”,實際上連《憲法》也是“告朔之餼羊”了。一九七五年初“四次全國人民大會”才通過了新憲法。“依法判決”不能說“依”《憲法》吧。

  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六日,把我從半步橋用212吉普拉到“市中法”(當時“中法”還在天安門附近的刑部街,現已拆),先是在一個小屋子候審。小屋子另一端還有個小姑娘在啜泣。我很好奇,看她也就二十歲左右,就問:“什麽事?”她停止了哭,回答“天安門事件”。我說:“怎麽這樣早就到法院了?”她說,似乎法院找她來證明什麽。

  一會兒,法警把我帶到一間不大的辦公室。一位女審判員向我宣布(七六)中刑反字第四十六號“刑事判決書”。判決書中說該院查明一九七二年到一九七三年夥同反革命分子章某“互相散布反動言論,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誣蔑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和批林批孔運動”,於是,“罪行嚴重,性質惡劣”以“現行反革命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一張紙,幾百字,既沒有罪行內容,更無證據,便輕易剝奪了一個人十三年的自由。

  五、K字樓的吃人

  一進了監獄,兩眼一抹黑,誰也不認識,許看的書又僅限於《毛選》四卷和馬列著作,那麽最關注就是人的動物本能——“吃”了。

  一九七四年,毛主席有個關於“監管”的指示“要把犯人當人看”。這個指示不僅向監管人員宣讀,也要向每個犯人宣讀。隨著這個指示,犯人待遇要比聶翁他們在K字樓時好些了。我到看守所的時候,夥食基本能吃飽。定量每天增至一斤,除了節假日,每天三頓飯,上午二兩,半個窩頭,一碗玉米麵粥,中午四兩,兩個窩頭,下午兩個窩頭,基本上可以吃飽。夥食費每月十二元五角,十二塊五的夥食費在當時不算少了,大學生的夥食費也是這個價碼,城市中的一般家庭,如果人口多的,還達不到這個標準。有個老看守就說:“十二塊五,夥食費不少了,就是沒給你們細做。”有個年輕犯人跟他很熟,開玩笑說:“老隊長,如果再細做,炮樓(看守所四角的嘹望樓)的機槍就不衝裏,得要衝外了。”老看守說:“為什麽?”“大家都想進來吃呀”。惹得號裏哄笑。

  “沒細做”,這是真格的。判了刑,到了“一監”,同樣還是十二塊五,而且糧食還比看守所多出十斤(因為要從事體力勞動),而夥食的質量比看守所高出一兩倍也不止。為什麽?關鍵是誰安排夥食和誰做。“一監”是犯人自己做飯,自己安排夥食,每月報計劃由隊長出去采購,做得好不好是他們勞改表現,而且他們自己也在這裏吃,做得好了自己吃得也舒服。而看守所則是雇人做飯(可能工資也從這十二塊五中出),從右安門生產隊雇的臨時工。這些臨時工大多是青年,那時農村收入還很低,夥食遠吃不到十二塊五,因此看著犯人吃飯就生氣,你一個罪犯還吃這麽多錢?不由得嫉而生恨。有的時候就用飯勺子打去打飯的犯人,做飯時能把粗糙發揮到極致。看守所炒菜的“鍋”,就像澡堂子裏的洗澡池子,四周貼有瓷磚,這樣的“鍋”不能用火炒,隻能用水煮。煮菜流程是先用鐵鍬把菜鏟到池子邊粉碎機上,“粉碎機”與養牛場做青飼料粉碎機一樣,菜從一個由傳送帶做成的凹槽送進機器,槽口有三把像室內吊扇扇葉一樣大刀片,快速旋轉,把菜切斷,由卷揚機噴到煮菜的池子裏,在池子裏洗一遍或兩遍,水放盡,再放進新水,開高壓蒸氣(高壓蒸汽管在池子底部),一百多攝氏度的高壓蒸汽,不用幾分鍾鍋裏的水和菜就沸騰了,時間稍長就能把菜的魂摧沒了。煮菜之間,或加上點廉價醬油,或加上桶鹽。有時煮著菜炊事員出去了,也許就忘了加鹽,犯人吃到的就是門水煮菜,或者加了桶鹽後,出去聊天了,回來時忘了,可能再加一桶,其結果可以想見。反正這些身為“人民”的炊事員,誰也不會去嚐一嚐菜的口味,因為在牢獄中打工的“人民”有個禁忌,好人不吃牢飯。這樣看守所的飯菜就很可怕。

  第一是泥多,因為菜是煮的,多少都會有湯,吃完菜後,碗底必有土。初進看守所的人受不了,怕生病,其實盡管菜中有泥,但決不會有細菌病毒,因為高壓蒸汽能超過一百攝氏度,就是最耐熱的結核菌也受不了,犯人吃了決不會拉肚子,監獄當局比犯人自己更怕犯人拉肚子,坐監久了,身體的抵抗力全麵下降,一傳染不得了。當時土地汙染還較少,另外,人們也還不懂這些高溫除不去的重金屬、有毒分子鏈等更危險,沒有洗淨的菜中會不會有?誰也不知道了。

  第二是菜無營養。本來蔬菜也是富有營養的,可是因為做菜的方式使得菜毫無營養。用粉碎機切菜,菜切得過碎,煮得過熟,大約除了纖維素以外的營養都破壞掉了。

  第三是最大限度地發揮菜中的惡味。比如黃瓜是多好吃的菜,可以說是介於水果與菜蔬之間的。我曾下放北京遠郊山區,那裏沒有菜園子,黃瓜種在大田裏,栽在玉米旁邊,也不澆水,雖然產量低,但黃瓜鮮味極濃。屋子切根黃瓜,香氣四溢,能持續很長時間。人們以黃瓜為美食之極品。青年人訂了婚有件必行之事,就是到北京來采辦結婚物品。當他們在回村子的路上如果碰見鄉裏人,必然會被問到:“去北京?這回黃瓜可吃足了罷!”可是監獄的黃瓜能持續吃上好幾個月,而且不管嫩黃瓜、老黃瓜、好黃瓜、爛黃瓜,一鍋爛煮,煮得不成片了,連黃瓜皮肉都分不清了,把黃瓜的清香完全破壞了,最大限度發揮了爛黃瓜的惡味。煮黃瓜隻要一搭進筒道,黃瓜惡味馬上彌漫於各號,聞著都頭疼,別說吃了。可是天天如此,不吃肚子餓,隻好捏著鼻子吃。有一度接連幾個月黃瓜、胡蘿卜輪流坐莊。號裏人開玩笑說,我們要過珠寶市(北京一條街名)可要被高看一眼了,腦袋不是翡翠的,就是瑪瑙的。

  一九七六年“四五事件”之後,看守所再度興盛,本來是住十六人大號,有時住到三十人,牢飯的質量大幅度下降,窩頭個越來越小。我與一位工藝美院畢業、在印幣廠負責人民幣設計的獄友把唐人王建的《宮中調笑》(團扇,團扇,美人病來遮麵,玉顏憔悴三年,誰複商量管弦。弦管,弦管,春草昭陽路斷。)改為:

  蒲扇,蒲扇,犯人睡覺遮麵(因為睡覺不關燈)。黃瓜吃了三年,不要一個小錢。錢小,錢小,窩頭越來越少。

  有人會問,既然夥食如此之糟,十二塊五上哪兒去了,是不是都被貪汙了?也不是,起碼沒聽說過。而是錢被濫花了。經濟學不是講嗎?花錢有四種方式,自己的錢給自己買東西最省:他人的錢為他人買東西最費。如果再加上一條的話:自認良民的人花犯人的錢為犯人買東西,那是費之又費,一分錢的東西能用天價買來。舉個例子,黃瓜從菜園摘下來一直吃到市麵沒有為止,前後能吃半年多,黃瓜價格有一個從高到低再到高的過程。為自己買黃瓜的都要想一想,什麽價格時不能買,什麽價格時可以多買。高價位黃瓜買回來,製作和吃法都會有很多講究:監獄裏不管這一套,過春節了,黃瓜已經是人參價兒了(當時還沒有塑料大棚,暖洞裏出來的黃瓜可以賣到三四元一斤),照買不誤,買回來照樣拿高壓蒸汽摧不誤。一聞味就頭疼的黃瓜湯可能是用三四塊錢的天價買來的。那時賣菜隻有國營菜站,高檔價位的菜來了,長時間賣不出去,菜就蔫了,越蔫就越賣不出去,眼看就要送垃圾站了,菜站的職工就會與看守所買菜的說,“拉回去給犯人吃吧”,盡管菜已經由蔫到爛了(自己花錢絕不會買),但價碼不能變。不能讓國家受損失、讓犯人占便宜啊。你想,這樣花錢,別說十二塊五,一百二十五塊也照樣花出去。一九七八年,平反出獄後,原單位按照中央平反冤假錯案的規定補工資,但又要從工資中扣除夥食費,每月十二塊五,理由是你不進監獄也要吃飯啊。楊憲益先生出獄後補發工資扣監獄夥食費是每月六元,他開玩笑說,這像度假一樣,夥食費自理。

  看守所每周有兩頓細糧,或門麵,或米飯,有兩頓肉,也是用蒸汽煮的,用盆子打回來,菜上麵能浮著一寸多厚的大油。老年人把分到菜的浮油撇下來,放在自己水缸子裏,放在日後的菜裏(平常的菜基本沒油),年輕人能當場把它喝下,但跑肚拉稀是不可避免的。“四五事件”之後到一九七六年八月初我離開看守所這四個月中,犯人夥食中的細糧與肉食基本免掉,這也是社會上階級鬥爭尖銳化的一種表現吧。

  吃是坐監獄的人們最永恒的話題,因為饑餓每天如影隨形地陪伴著我們。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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