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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拜門(3)

  坐堂招夫是由於丈夫有殘疾,臥床不起,不能勞動,致使家境困難,無法維持生活,妻子又要養育孩子,又要照料丈夫,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征得丈夫與其家人的同意,通過媒人介紹招來一個男人作為“丈夫”供養一家人的生活,一直到老。這種婚姻關係與福建、山西等地流行的“掛帳十年”既有相同之處,又有不同之處。不同之處是坐堂招夫大都是因疾病致使丈夫臥床不起,造成家庭生活困難,而掛帳十年則僅僅是因家貧無法維持生計。坐堂招夫是長久夫妻,而掛帳十年則屬臨時夫妻,並且約定以十年為期。坐堂招夫將自己的財產帶來女家,成為共同財產,而掛帳十年則是交納聘金歸本夫收用。坐堂招夫所生孩子屬招夫者,掛帳十年所生孩子可兩兩分之,通常是第二個孩子歸本夫。掛帳亦有二三年者,俗稱為“幫腿”。相同之處,他們都屬於“一妻多夫”製的婚姻形式。陝北將這種坐堂招夫俗稱為“招夫養夫”。

  再醮

  再醮亦稱“改醮”、“再嫁”。醮在古代原指酌酒之意,即單方麵的敬酒,再醮也就是第二次敬酒。醮在周代作為禮俗除行於加冠禮和及笄禮外,亦為婚禮儀式之一。《禮記·昏義》:“父親醮子而命之迎。”意即迎娶待父命而行。故而“醮”就成為結婚的代名詞,再醮,既指男子再娶,又指女子再嫁。程祖慶《吳郡金石目·宋故通判趙公壙誌》:“初娶管氏,再醮錢氏。”此即指男子再娶。《北齊書·公羊列傳》:“一門女不再醮。”此指女子再嫁,不再醮,即不再嫁。至西漢時,寡婦仍可以再嫁,無論皇室或民間,均不以為嫌。東漢劉向作《列女傳》,班昭著《女誡》,倡守節之風,乃有改醮之禁,及至兩宋宣揚程朱理學,寡婦再嫁被視為萬不可行的異端。元明以後,再醮專指丈夫死後女子再嫁。由於曆代統治者強調守節,民間對再嫁婦女頗為輕視。舊時寡婦再嫁,應征得婆家同意,娶方要給付一定的彩禮。有的地方,由婆家在灰屋或廟堂寫好再嫁契約,內有諸如“高山擂石,永不回頭”等字句,表示斷絕往來。出嫁時,不得在家中穿衣上轎,不得放鞭炮,不能走大門,隻能從旁門而出,步行到村口後始得更換新衣,乘坐小轎。有的地方,寡婦要守孝三年方許改嫁。通常,婚禮比較簡單,從後門進屋,不請客,不送禮,不拜堂,至多請尊長和親鄰吃一頓酒飯。如果子女幼小又無法寄養,可以隨嫁婦前往,但往往備受歧視。

  娶烈女

  有婚約的男女,因男方突然喪命,女方不敢違約另嫁,男方將她娶進家門,就是娶烈女。娶烈女時,該女按新娘禮儀梳妝,戴花冠,坐花轎。男方請鄉老長輩迎接。進門後送入烈女房內,換上孝服,再到廳堂拜天地公婆,並同男方全家痛哭一場。清代的烈女一進夫家就被關入烈女房。烈女房的門窗都是緊閉著的,並用物遮蓋起來,夫家由一婦女侍候。烈女不得與其他人接觸,如同坐入牢籠一般,苦度終身。

  貞節牌坊

  貞節牌坊是古代官府為貞婦烈女所修的旌表牌坊。始於明初。洪武元年,太祖下詔:“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誌,五十以後不改節者,旌表門閭,除免本家差役。”又令巡方督學,歲上其事,著為條規,大者賜祠祀,次者亦樹牌坊表。隻因朝廷力倡,貞節烈婦在明代尤多,貞節牌坊隨處可見。

  姊妹婚

  是一個男子在與某家的長女結婚後,照例可以在妻子的姊妹們到達結婚年齡時娶為妻子。是原始社會族外群婚製的一種殘餘形式。於原始母係氏族社會後期開始流行。有的民族由於種種原因,進入階級社會後尚長期存留。中國古代盛行妻姊妹婚,即所謂“姊妹從媵”。傳說中關於舜與娥皇、女英兩姊妹共為夫妻的故事即是例證。

  妻姊妹婚在我國古代有了進一步的演變。就是鰥夫在續娶時可以或必須娶已故妻子的未婚姊妹,同時,妻子的未婚姊妹也可以或必須嫁給他們的姊妹夫。陝北的妻姊妹婚,大都是為了照料已故姊妹所生的孩子。

  姨表婚

  姨表婚是平行從表婚的一種類型。是在同胞姊妹的子女間締結婚姻關係,旨在加強親戚關係。俗謂“親上加親”。舊時,各地漢族禁止姑舅之間的通婚,而一直比較流行的是姨表之間的通婚,因從形式上,他們不屬於同一個姓氏。這一習俗在舊時的漢等民族流行。但與此不同的是彝、侗、苗、景頗等民族都有“姨表不婚”的習俗,如滇川的大小涼山彝族諺語說:“姨表兄弟姊妹,是兄弟姊妹,隻是彼此不住在一起。”這是遠古母係社會氏族外群婚殘餘的反映。在族外群婚階段,甲氏族的兄弟們隻跟乙氏族的姊妹們通婚,其子女歸母方氏族,世係按母係計算,因此,某個氏族的子女們都互為兄弟姊妹,故按當時的規例互相不能婚配。

  表親婚從生理上說,是有缺陷的,影響子女的身體素質與智商水平,尤以姑表親更為嚴重,所以民間也禁止此類婚姻。陝北舊時,不僅有姨表婚,也有姑表婚,姑表婚中,僅允許姑姑家的小子娶舅舅家的女子,決不允許舅舅家的小子娶姑姑家的女子,民間謂之“倒親”。

  一夫多妻

  一夫多妻在陝北稱做“大小老婆”,即一個男子同時有兩個以上的妻子,是以私有製為基礎的階級社會中顯貴人物的特權之一。舊時,漢、回、維吾爾、哈薩克、藏、蒙古、滿、獨龍、門巴、珞巴等民族均流行此俗。舊時各地漢族凡有權有勢的男子,除元配外都納妾,唯人數多少不一。陝北的大小老婆婚姻現象大都是為了生育而行之。

  換親

  換親是陝北舊時較為常見的婚姻現象。是兩個家庭均有兒女,但因家境窘迫,無力支付聘禮,或因人緣以及門戶等影響到正常的嫁娶之儀,便由人說合,以女換女,互為兒媳。

  主婚人

  主婚人是我國古代漢族及其他民族的婚俗之一,是指婚事的主持人。主婚人可分為實質上的主婚人和儀式上的主婚人。實質上的主婚人是指男女婚姻事宜中真正享有主婚權的人,如當事人的父母等。儀式上的主婚人是指出麵主持婚姻儀式的人,通常就是實質上的主婚人,也有請其他有特殊身份的人擔任的。在古代階級社會中,漢族曆來強調“父母之命”,如當事者為奴婢,則由其主人主持。在周代,天子、諸侯的女兒下嫁,為不屈自己的身份,使與男家等同地位者主婚。《公羊傳》莊公元年:“天子嫁女於諸侯,必使同姓諸侯者主之;諸侯嫁女於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此“主之”,是指主持婚姻儀式。唐宋時代,律令規定由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等不在由其親尊長即伯叔父母、姑、兄、姊等主婚,無其親尊長則由其他尊長主婚。元代規定“嫁女皆由祖父母、父母、父亡隨母婚嫁。又嫁女,棄妻若不由所由皆不成婚亦不成棄。”迄至明清,曆代封建法律都規定,婚姻尚有違法,主要追究主婚人的責任。到了近現代,在城鎮,特別在鄉村,主婚之俗仍頗為流行。

  醮禮

  醮是我國古代用於冠禮、婚禮的一種儀式。《晉書·禮誌下》雲:“古者婚,冠皆有醮。”醮也是一種祭祀儀式,宋玉在《高唐賦》中說:“醮諸神,禮太一。”醮的祭神儀式出自《竹書紀年》卷上,其雲:“(黃帝)遊於洛水,見大魚,殺五牲以醮之。”

  醮,有醮文,是道教徒在齋醮時祭告天地的表文。如宋沈遘有《真宗皇帝忌日醮文》。有醮火,就是醮壇上的燈火。有醮告,是道士設壇祭祀祈禱之儀。有醮祀,就是齋醮祭祀。另有醮祓,就是設醮超度。在寺廟或法壇上都有醮盆,是用以點燃香火的法器,俗信認為:凡香火燒在醮盒裏,神靈就會領受,就能顯靈。《禮記·昏義》雲:“父親醮子而命之迎,男先於女也。子承命以迎,主人筵幾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婿執雁入,揖讓升堂,再拜奠雁,蓋親受之於父母也。降出。禦婦車而婿授綏,禦輪三周。先俟於門外。婦至,婿揖婦以入。共牢而食,合巹而酳,所以合體,同尊卑,以親之也。”此文即父親親自給兒子斟酒,命他到女方家去迎娶新婦,以表示處於主動地位。兒子接受父親的命令之後,前往女方家去迎娶新婦。女方家的主人在祠廟裏擺設筵幾,然後再邁出門外拜迎女婿。女婿手拿著雁進到祠廟,互相揖讓之後登堂。女婿把雁放在地上,行再拜禮,表示親自從女方父母那裏接受了新婦。女婿下堂出祠廟,為新婦駕好車,把車上的引繩交給新婦,新婦上車後,女婿駕著車子,等車輪轉了三圈之後再把車子交給車夫駕駛。到家之後,女婿先在門外等候,新婦來到門口時,女婿行揖讓禮,請新婦入內。吃飯時合用一牲,用一瓠分成兩個瓢來喝交杯酒,這樣,就表示了夫婦從此一體,尊卑等同而相親相愛。

  “敬慎重正,而後親之。禮之大體,而所以成男女之別,而立夫婦之義也。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故曰‘昏禮者禮之本也’。”此即說經過恭敬慎重而又光明正大的禮數以後才相親相愛。昏(婚)禮的大原則是形成男女之間的區別,樹立夫婦之間的意義。男女之間的區別明確了之後,夫婦之間的道義才得以建立;夫婦之間的道義建立之後,父子之間才能互相親愛,父子之間互相親愛之後,君臣之間的關係才能端正。所以說:“昏(婚)禮是禮的根本。”

  “夫禮始於冠,本於昏,重於喪祭,尊於朝聘,和於鄉、射,此禮之大體也。”說是禮是從冠禮開始,以昏(婚)禮為根本,以祭禮、喪禮為最隆重,以朝禮、聘禮為最尊敬之禮,以鄉、射之禮為衝和之禮,這是禮的大原則。

  “夙興,婦沐浴以俟見。質明,讚見婦於舅姑。婦執笲、棗、栗、腶修以見。讚醴婦。婦祭脯醢、祭醴,成婦禮也。舅姑入室,婦以待豚饋,明婦順也。厥明,舅姑共饗婦一獻之禮,奠酬。舅姑先降西階,婦降自阼階,以著代也。”夙,就是結婚的第二天。質明,即天明。讚,就是輔助行禮的婦人。笲,盛物的竹器。腶修,加上薑桂等作料調治而成的肉幹。讚醴婦,即公婆命輔助行禮的婦人向新婦行醴禮,為新婦獻上脯醢等食物。祭是行食之前的祭禮,先祭醴,再祭脯醢,這些禮節都是在堂中進行的禮節。婦以待豚饋,是在室中進行的一種禮節,豚即一隻小豬。一獻之禮指行禮時主人獻賓,賓酬主人,主人酌酒自飲後更爵酬賓,這個過程就是一獻之禮。舅姑共饗婦,這一過程是先由舅酌酒給婦,婦飲用完之後,回敬舅,然後婦自酌飲用一杯酒,再酌酒酬姑。阼階,是主人尊者的升降之處。著,表明。代,代婆而成為主婦。此文的意思是:新婦在清晨起床後要洗頭洗澡,以等待拜見公婆。天亮的時候,由一個充當讚者的婦人前來引著新婦去見公婆。新婦拿著裝有棗、栗、幹肉的簍子來見公婆,讚者代公婆拿甜酒賜給新婦,新婦用肉漿和酒在席上行食前祭禮,這樣就完成了作為男家媳婦的禮儀。公婆回到內室後,新婦向公婆供獻一隻小豬,用以表示作為媳婦孝順之心。第二天,公婆共同賜給媳婦“一獻之禮”,媳婦回敬的酒,公婆把它放在一旁。公婆先從西階下堂,然後媳婦從東階下堂,表示媳婦將代替婆婆成為一家之主婦。

  “成婦禮,明婦順,又申之以箸代,所以重責婦順焉也。婦順者,順於舅姑和於室人,而後當於夫,以成絲、麻、布、帛之事,以審守委積蓋藏。是故婦順備,而後內和理;內和理,而後家可長久也。故聖王重之。”室人,指丈夫的姐妹,丈夫兄弟的妻子,委積蓋藏,指家裏收藏的財產。此義是說:在完成了為人媳婦之禮後,表明了為人媳婦的孝順,同時又表明了新婦將要接替主婦之職位。這些都是為了著重要求新婦要孝順。新婦若要孝順就得依從公婆的要求,和睦家人,這樣才適合自己丈夫的要求,來經營養蠶、繅絲、紡麻、織布等事,並且保管家裏所收藏的財產。所以,新婦孝順,家裏才能和睦安定,家裏和睦安定,家業才能維持得長久。所以,賢明的君王們都很重視婦女的孝順問題。

  “是以古者,婦人先嫁三月,祖廟未毀,教於公宮,祖廟既毀,教於宗室。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教成祭之,牲用魚,芼之以萍藻,所以成婦順也。”祖廟未毀句,即出嫁女子時,往上溯四世祖,即禰、祖、曾祖、高祖,因祖中曾有人做過國君則祖廟未被遷毀,這樣,就在祖廟中對女子進行教育。公指諸侯國君。宮即廟。宗室指宗子之家。宗子即大宗,國君的嫡長子之下諸子分出去做卿大夫者。教成祭之,即三月教成後,祭告祖先。芼是用萍藻做成的羹湯。此義是,在古代時期,凡女子出嫁之前的三個月,她的曾經做過國君的先祖祖廟尚未遷移,就在祖廟中接受婚前教育。教她關於婦女的品德,婦女的言行,婦女的儀態,婦女的手工。在學成之後就舉行祭禮以祭告祖先。用魚作祭祀用牲,用萍藻菜做羹湯,這樣祭告祖先,是為了表明為人媳婦的柔順德行已經形成了。

  昏義。“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禮、納彩、問名、納吉、納征、請期,皆主人筵幾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於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上事宗廟是說女子結婚之後要充當幫助祭夫行宗廟祭祀的職責。主人,指女方家長,廟指禰廟。拜迎於門外是指婚禮的前五項都是在廟中進行的,女方主人在廟門口迎接,向媒人行再拜禮,入廟後還要行三揖三讓禮後再登堂。此說是:舉行婚禮是準備合同兩姓的歡好,對上,可以接續香火,祭祀祖先;對下,可生兒育女,延續後代。所以,君子很重視婚禮。婚禮過程中的納彩、問名、納吉、納征、請期等禮節,女方家的主人都要在廟裏設筵幾,然後在廟門外拜迎男方家人和媒人,進入廟中後,互相揖讓之後才可登堂。在廟堂上要恭聽媒人傳達男方有關婚禮的意見,這是為了使婚禮能夠恭敬謹慎,隆重而又光明正大地進行。

  婚約。婚約是我國古代婚姻禮儀中的重要程序,它的起源很久,曆代沿襲。舊時,婚姻經媒妁溝通之後,雙方家長就選定吉日為子女商定婚姻,這種商定形式俗稱為“訂婚”。在訂婚的同時,還要構成婚約,即婚姻禮儀中的約定事項,有的寫有婚書為證,如果一方在中途反悔,企圖解除婚約時,則要給對方賠償損失。民間大都沒有這種婚書,雙方均以媒人為證人。

  祀先。祀先是在舉行婚禮的前一天,新郎要到祖墳上去燒紙,以告訴祖先,明天就要成親了。

  婚俗禮

  六禮是古代成婚應當具有的六種禮儀形式,即納彩、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迎親。這些在前已述。

  六禮中除納征外,其餘五禮中男方都要向女方送雁,作為彩禮。《儀禮·士昏禮》鄭玄注說:之所以要用雁來作為彩禮,就是“取其順陰陽往來”。清代胡培翬的《儀禮正義》又進一步解釋為:“取其隨時南北不失其節,明不奪女子之時也;又取其飛成行,止成列,明嫁娶之禮,長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六禮十分繁瑣,在古代,主要為士大夫所用,庶民則往往精簡變通而行之。《宋史·禮誌》雲:“士庶人婚禮,並問名於納彩,並請期於納成(納征),其無雁奠者,三舍生(地位相當於士的大學生)聽用羊、庶人以雉及雞、鶩(鴨)代。”

  委禽是古代婚姻禮儀中致送聘定的禮物,因納彩用雁,故名。《左傳·昭公元年》雲:“鄭徐吾犯之妹奠,公孫楚聘之矣,公孫黑又強使委禽焉。”杜預注:“禽,雁也,納彩用雁。”

  文定是古時納幣訂婚之禮。《詩·大雅·大明》雲:“文字厥祥,親迎於渭。”鄭玄箋:“問名之後,卜而得吉,則文王以禮定其吉祥,謂使納幣也。”即周文王卜得吉兆後納幣訂婚,又親迎太姒於渭河之濱。所以舊時又稱訂婚為“文定”,即源出於此。

  鋪房是古代婚俗,於婚期的前一日,女家請多子孫的老人到婿家鋪設新房臥具,以取吉利。舊時將這些鋪房人稱做“鋪公鋪母”。唐代段成式在《酉陽雜俎》前十五《諾皋記下》雲:“(有婦人謂劉積中)曰:‘我有女子及笄,煩主人求一佳婿……兼煩主人作鋪公鋪母’。”可見,鋪房之俗至遲是始於唐代的。新房內的陳設用具、床榻、桌椅之類均由男家自備,氈褥帳幔衾枕之類則由女家置辦。

  青廬,是用青布幔搭成的帳篷,用以迎娶新婦和舉行交拜禮,是古代婚俗的一種。此俗在漢代已有,《世說新語·假譎》中雲:“魏武(曹操)少時,嚐與袁紹好為遊俠,觀人新婚,因潛入主人園中,夜叫呼雲:‘有偷兒賊!’青廬中人皆出現,魏武乃入,抽刀劫新婦。”我國古代青廬成婚的習俗一直保留到清代,蒲鬆齡在《聊齋誌異·寄生》中雲:“張待之既久,知其不行,遂亦以輿馬送五可至,因另設青帳於別室。”這裏的青帳指的就是青廬。

  共牢是我國古代婚禮中新婚夫婦共同食用一份牲的禮儀。牢,即牲。《禮記·昏義》:“婦至,婿揖婦入,共牢而食,合巹而酳,所以合體,同尊卑,以親之也。”《漢書·王莽傳》:“進所征天下淑女杜陵史氏女為皇後,莽親迎於前殿兩階間,成同牢之禮於上西堂。”共牢含有夫妻同心,合為一體之意,故而,古人很重視共牢之儀。

  合巹是在舊時的婚禮中新郎新娘飲交杯酒的儀式。巹,就是瓢,是把一個葫蘆分成兩個瓢,夫妻各執一瓢以飲酒,含有合為一體,甘苦與共之意。合巹又稱“合瓢”,《魏書·臨淮王傳》:“夫婦之始,王化所先,共食合瓢,足以成禮。”合巹儀式在後來屢有變化,《南齊書·禮誌上》:“連巹以鎖”,就是把兩瓢用鎖連接起來。宋王得臣《麈史·風俗》:“古者婚禮合巹,今也以雙杯彩線連足,夫婦傳飲,謂之交杯。”後來便以合巹交杯作為結成夫妻的代稱。

  結發,《禮記·曲禮上》雲:“女子許嫁,纓。”纓是用絲線做的穗狀頭繩,用以束發,標誌著這一女子已經許嫁。《儀禮·士昏禮》:“主人(婿)入室,親脫婦之纓。”以此看來,女子在訂婚時束發所用的這條絲繩直到成婚之日入洞房後才由新郎為其親自解下。所以,後來人們就將這一“脫纓”之儀移指到成婚之夕上。在這一儀俗的基礎上產生了男女在洞房裏結發的婚儀。結發的方式是男左女右,共髻束發。《曹子建集·種葛篇》雲:“與君初婚時,結發恩義深。”由此可以看出結發是表達夫妻恩義之情的儀俗。白居易在《太行路》中雲:“與君結發未五載,忽從牛女為參商。”故而,人們又將原配夫妻稱為結發夫妻。此外,古代男女在成年後舉行的冠禮和笄禮中,亦要結發。無論是婚禮中的結發還是成年禮的結發,其發均被結為髻形,即類似髽鬏樣式的髻,因結發為髻,所以也將之稱做“結發”。這種結發在後來的婚禮中已不使用,被演變成“合髻”形式,在婚禮中廣泛流行。

  合髻是唐宋時期形成的一種婚俗,宋孟元老的《東京夢華錄·娶婦》中是這樣描寫的:“凡娶婦,男女對拜畢,就床,男左女右,留少頭發,二家出匹緞、釵子、木梳、頭須之類,謂之合髻。”也就是說:新婚夫妻飲交杯酒之前,要各剪下一綹頭發,綰在一起,以表示同心。此俗在當時十分流行,但因不合古禮,後世頗多責備,元明時期便逐漸廢棄。後來,人們既不用古禮結發,又不用唐宋之合髻,在這些婚俗的基礎上產生了新的結發方式,即有的是男女背靠背坐著,將二人頭發搭在一起,即為結發,有的是將二人頭發綁在一起,成為真正的結發。陝北習俗則是由司儀人用木梳在男女頭上梳攏,一邊梳,一邊唱一些吉祥歌謠,稱做“上頭”,無論哪種方式,都是為了表達夫妻恩愛,白頭到老,更重要的是為了表明是元配夫妻,“結發夫妻”在這一理念下產生了。男子如果因故續娶,即便是娶來黃花閨女,也不再行上頭之儀了。

  見舅姑,是古代婚禮中新婦拜見公婆的儀式。新婚次日天亮,新婦要盛裝拜謁公婆。拜見時,新婦要雙手捧笲(盛放物品的竹器),將棗、栗獻舅,取“早自謹敬”之意。腵脩(肉脯)獻姑,取“斷斷自修”之意。然後舉行新婦盥饋禮,把新婦做的盛饌獻給舅姑,表示盡子媳之孝。舅姑食畢,饗新婦於堂,並盛酒給新婦,以示回敬。最後,舅姑從西階(賓位)下堂,新婦從東階(主位)下堂,表示新婦從此接替了舅姑的職責,來操持家務。在我國古代婚禮中,新婦隻有在參拜家廟,拜見公婆以後,才能正名定分,才能算做真正的成婚。杜甫在《新婚別》中雲:“暮婚晨告別,無失太匆忙……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這裏所說,就是指這一新婚女子沒有舉行過拜謁舅姑之禮,所以,新婦的身份還未能得到確認。可見,廟見和拜公婆在古代婚禮中是多麽重要。

  廟見,是古代婚禮中新婦到宗廟去參拜祖先神靈的儀式。新婦來到夫家的第二天早晨,首先是拜見公婆,如果公婆已死,則在三月以後到廟堂中去參拜祖先神靈。《儀禮·士昏禮》雲:“若舅姑既歿,則婦入三月乃奠菜。”奠菜即選擇吉日,用饌食祭奠公婆。《禮記·曾子問》雲:“三月而廟見,稱來婦也;擇日而祭於禰,成婦之義也。”禰,即父死,在宗廟所立之神主牌位。漢何休注曰:“生稱父,死稱考,入廟稱禰。”所謂“成婦之義”就是舉行廟見禮後,新婦的身份才能得到確認。

  歸寧,是指已嫁之女回娘家省親。《詩·周南·葛覃》:“害浣害否,歸寧父母。”《毛詩故訓傳》:“寧,安也,父母在,則有時歸寧耳。”晉陸機《思歸賦》:“冀王事之暇豫,庶歸寧之有時。”按此義,歸寧本指通男女而言,後則專指已嫁女子回至母家。據唐人孔穎達《五經疏》:周代製度,諸侯的夫人,如果父母健在,可以歸寧,如父母已死,則禁止夫人歸寧,隻可派人向娘家兄弟問安。卿,大夫之妻,則無此限製。

  陝北民間其他婚俗

  裹親布

  在訂婚以後,男方要給女方一匹布,這匹布要渾頭渾尾,不能剪斷。但此布不能長出五丈,一般取“四丈八,兩頭發”、“四丈九,兩頭有”的吉祥數字。裹親布的用意是廝裹之意,也就是取你好、我好、都好的意思。如果中途退婚時,必須將此布退回男方。

  全家鞋

  全家鞋是取“金家賢”之意。從訂婚之後,女子就要親自動手為男方家中所有的人做一雙新鞋,到大婚第二天的拜人禮儀時,新娘親自將鞋分送到各人手中,一則是向家人表示一下自己的手工,另則取鞋與“諧”、“賢”音近,以企過門後與家人和諧相處,賢智永睿。

  哭嫁

  陝北民間當女子在出嫁的前一天就開始低聲哭泣了,第二天,當男方的迎親隊伍到來以後女子在吃過一碗離母飯,蓋上蓋頭,準備上轎時,便放聲大哭。這種哭嫁習俗是女兒用以表示對母親的依戀不舍之情。女子哭著,由父親、舅舅或哥哥將新娘抱上花轎後,迎親隊伍即可啟程。抱上花轎的講究是“不帶娘家土”。因為舊時人們認為,“土生萬物,地產黃金”,“不帶娘家土”的俗信就是不要將娘家的福氣和運氣帶走,讓娘家人永遠富貴,有好的運氣。

  醜新娘

  據《延安府誌》所載,延安一帶曾經流行過醜新娘的習俗。就是在迎親隊伍中,無論送親女客還是迎親女客都打扮得很漂亮,但坐在花轎中的新娘卻是身穿舊羊皮襖,鍋底黑將臉擦得很難看,懷裏摟著押轎娃娃。這種俗信認為,隻有這樣打扮才可以避免鬼怪對新娘的攔截。

  壓箱南瓜

  是流行於榆林地區的綏德、米脂等縣的習俗。當女兒出嫁時,娘家要在陪嫁箱裏放兩個大南瓜。這種陪嫁南瓜又被稱做“雲瓜”,是祝願女兒和女婿在成婚後能夠像南瓜一樣,圓圓滿滿、甜甜蜜蜜。並取“雲瓜”之“雲”與“融”音近,祝願小兩口融融和睦。

  穿硬衣

  是流行於橫山一帶的習俗。在迎娶之日,新娘必須穿著硬衣。所謂硬衣就是紅衣、紅褲、紅腰帶和紅蓋頭。腳上還要穿毛襪或氈襪,胸前掛著銅鏡。這一習俗是源於紅可以避邪,鏡可以照妖。現已不見傳行。

  羊進圈驢馱水

  是流行於橫山一帶的習俗。當花轎迎進大門以後,鼓樂齊奏“得勝回營”曲牌,這時,要有人將羊趕入圈裏,有人趕著馱水的驢從大門進入院中,以此表示人財兩旺。此意是新人進院又添一口,表示人旺,羊在民間被視為“財”,羊進圈即財進院,表示財旺,水在五行中的示象為旺,故將此俗稱做“人財兩旺”。

  抱鬥坐鬥

  是流行於延安一帶的習俗,是在新人拜堂以後,新郎將插有天地牌位、方尺和秤的鬥抱起,新娘手扶沿,一同進入洞房,將鬥放在炕上,新郎揭去新娘蓋頭以後,二人背靠坐鬥上,然後由一老成婦人為新郎新娘上頭。此俗謂坐金鬥,因鬥中所裝為小米,黃色如金,故名,以此寓意新郎新娘日後能享榮華富貴。

  鎮新房

  是在花轎快要回來之前,在新房門上貼一張紅紙條,上寫“伏羲氏,女媧氏,鎮定太歲、天狗、白虎、狐狸煞尾,一定俱行退避”。在鎮新房以後,再不能有人進入房內,隻有在新人入洞房時才能開啟房門。

  打醋壇

  迎親隊伍回到男方大門時,由一個長者身披紅布,一手挑著一頁燒紅的鏵,一手端著一碗醋,繞著花轎順轉三圈後再逆轉三圈,一邊轉,一邊往鏵上澆醋,謂之打醋壇。此俗認為,薑太公是醋壇神,一打醋壇,薑太公就會來到壇前,他來了,不要說鬼怪,就是諸神也要退避三舍,不敢侵擾新娘。

  喝爽鋪酒

  這是流行在陝北各縣的習俗。是在新婚的當日晚上,由迎親和送親女客陪新娘在洞房內飲酒喝茶,由新郎給送親人的男賓送去酒茶,以小飲為爽,故名。又因爽是快意,新婚是人生之快事,故名爽鋪酒。

  長明燈

  流行於陝北各縣的習俗。長明燈也叫“長命燈”,是在洞房內點一盞燈,夜裏不能吹滅,意味著夫妻二人是“長明”之人,也寓意夫妻是“長命人”,此俗與“洞房花燭”相同。

  兒女餃子

  餃子在陝北亦稱做“扁食”。所以,兒女餃子也叫做“兒女扁食”。吃兒女餃子有的是在新婚夫婦就寢前由婆婆送去,有的則在淩晨時分送去。有的地方不吃兒女餃子而吃“兒女疙瘩”,此俗是婆婆盼兒媳能早生兒女。

  撂兒女饃饃

  是流行於橫山一帶的習俗。即新婚夫婦入睡以後,婆婆從窗戶上將兒女饃饃投擲到洞房的炕上,希望能早日抱上孫子。

  挑燈拉話

  流行於陝北各縣,即在洞房花燭之夜,小兩口是不能入睡的,新娘要主動與新郎說話。此俗認為,如果洞房一夜無語,將來生的孩子會成為啞巴。

  結緣法

  是流行於陝北各縣的習俗。在新婦迎娶回來的第二天舉行拜人儀式,儀式之上新婦在新郎的陪同下,逐一相認家裏人,輩分高的坐在專設的席位上,新郎斟酒,新娘奉酒,敬三杯後磕頭,並將自己的女紅活計贈給長輩,長輩贈以禮金。同輩則隻是敬酒一揖而已,並送以禮品,受者贈以禮金相還。這一儀俗被稱做“結緣法”。此俗認為:新婦剛剛過門,若有些不周全處,還希望家人多多包涵。

  參廚

  流行於陝北各縣的習俗。此俗是新婚次日,新婦由女儐相引領著來到廚房,向廚師們贈以禮品,以表示對廚師的感謝。在參廚之後,婚宴才能開始。相反,在迎新娘時,新郎在新娘家也應參廚,其儀相同於新娘參廚。但後來的參廚多由男女雙方的主事人完成。

  試廚

  新婦在歸寧禮之後回到婆家的第二天,要親自擀一塊“雜麵”,即豆麵,以試廚藝水平。為什麽要擀雜麵,因為陝北飲食文化中,對雜麵的擀製有相當的要求,要求其擀得薄如紙,切得細長如線。這一試廚一則可以看出新娘的廚房手藝,另則,全家人共同吃這種長麵,一方麵求將來能全家和睦,另一方麵也祝願小兩口能長命百歲,福壽綿長。

  搶新房

  新娘在迎娶回來的當日,完成了必要禮儀後,進入洞房時,新郎與新娘爭搶著進入洞房的習俗。此俗認為:誰先進了洞房的門,誰就能在日後“占強”。此儀在民間各有不同。有的是新郎新娘在拜堂後,新郎撒腿就跑,搶先進入洞房後脫鞋上炕,踩踏炕的四角,然後站在炕邊等新娘進房。新娘來到炕前時,新郎抬起腿從新娘頭上掃過,陪送的女客如果機敏,就設法讓新娘躲開了去,此儀結束。還有的是新郎新娘拜堂後,新郎搶先進入洞房,將門關閉,不讓新娘進來,直要等新娘在外磕頭以後,才打開房門,放進新娘。陝北民間則是在迎娶當日完成了下轎等禮儀後爭搶進門。搶新房是男尊女卑思想在婚禮中的反映,主要體現了大男子主義、男人要占上風的思想理念。

  跨馬鞍

  跨馬鞍之儀在舊時的陝北婚俗中是一項重要禮儀,現在已經見不到了。甘肅民勤的跨鞍之儀是,新娘剛剛進入院門後,立即就有人將其攔住,由眾人搬來馬鞍,放在地上,在“新人跨馬鞍,一世保平安”的讚唱聲中,新郎新娘雙雙從馬鞍上跨過。滿族的儀式是:將馬鞍放在洞房的門檻上,新娘懷抱寶瓶從馬鞍上跨過後進入洞房。此俗認為:新人跨過馬鞍可保一生平安幸福。懷抱寶瓶是寓意可以招財進寶,發家得福。

  唱讚禮

  唱讚禮是新娘下轎以後,在一路行走的過程中,由唱讚人根據所走到的地方,唱頌不同的讚詞。比如在路過廚房時,在那裏已預先放了一個瓷盆、一個鍋,唱讚人就會唱道:“媳婦見盆,騾馬成群。”這時,新娘就應用鐵勺在鍋裏攪一攪,作為唱讚的應對。此時,唱讚人又要唱道:“媳婦攪鍋,越攪越多。”新娘進入洞房後,人們推開窗子往裏撂瓦,唱讚人又要唱道:“隔窗撂瓦,明年生娃。”接著又有人撂一雙筷子,唱讚人又唱道:“隔窗撂筷子,明年生太子。”進入洞房後,有人往炕洞裏塞木墩子,唱讚人又唱道:“炕裏塞墩子,明年抱孫子。”又有人搶炕上四角所放的核桃、棗等吉祥物,唱讚人又唱道:“七個核桃八個棗,小子多來女子少。”“吃了核桃吃了棗,兩口子以後不準惱,白天惱來晚上好,惱不多時又相好。”新人互換信物(花)後,到院子向親友行禮致謝時,唱讚人又要唱:“老外家,小外家,姑姑姨姨親戚家,新人雙雙行禮啦,致謝親友送福了。”新人向大家行禮後,唱讚人又唱道:“擔水的,擔炭的,燒火的,剝蔥的,切菜的,搗蒜的,軋麵的,剁餡的,掌勺的,端盤的,安桌的,看客的,倒茶的,端水的,提著茶壺亂竄的,新人給你們行禮了。”

  表禮

  陝北民間在婚儀中有“表禮”一項。所謂“表禮”就是向公眾表示禮品。男方迎新隊伍來到女方家,向女方交代禮品稱做“表禮”;迎人回來後,女方家向公眾出示陪嫁品稱做“亮箱”。同屬“表禮”之儀。

  表禮在起轎前舉行,女方家設一桌酒席,但較為簡單,隻是為表禮所設。一般是放幾個小菜碟,裏麵放置煙酒之類的待客之物。表禮之儀由女方家總管主持,他人主持亦可。表禮由男方家帶事人行之。因迎人前已將各彩禮交付過了,這時禮品是為迎人所帶的“禮儀”性禮品,很簡單,主要是肉、糕及現金。表禮人出示禮品時應依禮品性質唱頌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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