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精神是大學生在處理社會關係時人文精神的主要表征。“所謂公共精神是指以利人的方式對待公眾利益所關心的態度及其言行、方法和形式,也可以理解為社會成員在公共生活中對人們共同生活及其行為的準則、規範的主觀認可並體現於客觀行動上的遵守、執行。”大學生作為獨立的個體與公共生活發生聯係及與公共利益關聯時公共精神不足,主要表現為公共意識淡薄、公共關懷缺失和公共參與乏力。
第一,大學生公共意識淡薄。公共意識是公共精神的內核,是大學生對自身與社會關係認知的表現,是大學生作為公民自律、擔負責任與義務的理性根據。公共意識意味著公民並沒有把自己作為一個孤立的個人,而是把自己認同於一個與他者聯係在一起的共同整體,通過在共同體中尋找彼此之間的共同聯係來確定共同的規則,以維護和實現共同的利益、價值和秩序。如今的大學生公共意識的萌發與成長受學校智育所影響,他們集中主要心智去推進知識和技藝的學習,但是被局限於該技藝的個體的公共意識卻退化了。一方麵,專業知識的學習一定程度上讓大學生心智與思維習慣變得萎縮,知識成為他們最為信賴和親密的夥伴,從而弱化了與他人、社會之間共同聯係與共同規則的構建。另一方麵,學校專業教育讓大學生囿於狹小的利益視野,他們的行動範圍變得狹小,不斷專注於自我利益的實現和獲取,思想超越意識和使命感降低,社會共同規則的維護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增進似乎越來越遠。
第二,大學生公共關懷缺失。公共關懷是公共精神在態度層麵的體現,是公民對公共利益和價值、公共事物、公共秩序所表現出來的一種自覺關心、關注的態度,是個體對群體一種向善的道德表現。建構在適應工業化大生產的基礎上的現代高等教育在物質主義和功利主義的驅使下,以科學和技術的邏輯培養出的大學生把社會當作名利場,他們以獲取精深的專業知識作為競爭的首選方式和占據社會資源的主要手段,知識和技能逐漸成為他們最為關懷的東西。大學生不斷割裂自身與社會的關係,喜歡從社會中索取而不願意付出,公共關懷從自身的價值使命中抽離,不再是基於自我價值的自律性行為,而是更多地體現外界的他律性要求。不僅如此,正如北京大學錢理群教授在“理想大學”專題研討會上公開指出:“我們的一些大學,包括北京大學,正在培養一些‘精致的利己主義者’,他們高智商、世俗、老到、善於表演、懂得配合,更善於利用體製達到自己的目的。這種人一旦掌握權力,比一般的貪官汙吏危害更大。”知識性教育一定程度上遮蔽了對大學生的公共性的培育,大學生不但缺乏公共關懷,有時候甚至會做出損害公共利益的事情。
第三,大學生公共參與乏力。公共參與是公共精神在行為層麵的體現,是大學生基於對共同利益和價值的體認、關懷而自覺生發的行為。大學生通過公共參與不但可以增進公共利益,而且可以實現大學生公共關懷的道德美感,以此促進主客體的和諧共生。高校知識性教育讓大學生更多地了解社會和集體,他們似乎比一般人懂得更多,但也給他們帶去災難性的副產品,即社會的弊端讓大學生變得消極、冷漠。他們更加相信知識和技能的掌握遠比集體值得信賴,漸漸學會明哲保身,喪失對公共生活的熱情。他們更樂意於用知識和技能來武裝自己,以此積累未來生存和競爭的資本,至於公共的事情則似乎與他們無關。大學生公共參與活動的目標主要圍繞個體將來的就業和出路問題展開,對承擔集體公共事務、誌願者服務、各類選舉投票漠不關心。某種程度上大學生公共參與潛質被專業和學科所遮蔽,他們更多地專注於知識和技能的學習,公共領域中的身影和作用越來越少、越來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