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 二十三

renxing2 (2025-09-15 21:15:33) 評論 (1)

號外! 我網上有個朋友。姓江邊。聽上去是個日本人。他說是中國人。住新澤西州。剛給我發來一篇大紐約生活網2025年9月15日 0431 的新聞報導,標題是【華人移民斥資百萬當房東,竟被“職業租霸”賴租一年,上庭八次討公道】。故事發生在南加州橙縣森林湖市。感興趣的朋友可去閱讀全文。不難看出,那租霸是華人或者是亞洲人。姓李 (LEE)。

前麵我曾介紹過,3年前我在網上讀過一篇報道。介紹南加州的橙縣,似乎有個邪惡的組織,被稱為【職業租霸】。這組織裏也有律師參入,幫助出謀劃策。還有相應的人提供相應的服務項目。除了賴房租外,他們還想方設法把他人的房子占為己有。

這個組織不是法律上的罪犯。他們利用法律空子,做邪惡不道德之事。

我還介紹過,我的這位房客就是從橙縣搬遷到聖地亞哥的。她曾威脅我說她很有來頭!

書歸正傳,

協議沒達成,雙方返回庭內。待了一會,R 法官又叫了我的案子。宣誓後入座。R律師對R法官說沒有達成協議。我暗示R律師應該告訴法官原告有提議,但被告不接受。

我想讓法官知道我有提議的目的,是為了爭取法官對我的寬宏大量能有所了解。僅簡單地說沒達成協議,法官會覺得兩方均是不通情達理之輩。或者以為房東是貪婪之徒。

我不曉得R律師是否知道兩個冰冷的事實。一是,法庭上的事,沒人能預計100% 的勝數或者失敗。二是,作為律師,一定要讓法官或者陪審團相信你的客人是受害者。

可R律師對我的暗示不理不睬。我卻沒有發言權。難怪  OJ 辛普森在幾個月的審判中一直一言不發。說到OJ案子,幾乎全部的人都以為他會被定罪的。可其結果是,他無罪釋放了。

既然沒有協議,那就開審吧。 R法官讓我的律師先申訴。R律師簡單地描述了被告租房的情況。要求法庭取消租約合同,把房間收回交給原告。這位律師,前後僅用了5分鍾的時間。看不到她有任何準備,沒有草稿。沒有向法庭說明被告的任何不良行為,以及不付房租等。她從公文包裏拿出個筆記本,上麵一片空白。

接著法官要被告答辯。被告從提袋裏拿出一拳頭厚的文件。法官問被告需多少時間答辯? 被告說要約兩個小時。

法官大吃一驚,問了一句,什麽? 兩個小時?

然後法官又問,“你把答辯材料交給原告律師了嗎?”

被告說,還沒有。

依據R律師的經驗,被告沒能提前把文件交給原告律師,這些文件將不會被當成證據材料。 R法官也把這一規則告訴了被告。但法官變相地幫助被告。讓被告利用休庭時間去準備材料,然後交給原告律師。如果不能準備好材料,審判將會正常進行,所有材料將不作為證據。

然後法官宣布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