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瑛畢竟在我們WashU做了至少九年的教授,在這裏貢獻良多。她與華大兒科係發生不愉快後去了Vanderbilt, 因為她在華大兒科心髒專科的主任去Vanderbilt當大兒科係的主任。
吳瑛在WashU拿到的Tenure, 但是她是在家庭和事業都不愉快的時間段離開的St. Louis。她去西北是因為與前夫複婚,也隨他回北京做過千人,這樣為她的美國悲劇埋下了伏筆。
我們當然應該關注她的訴訟案,關心此案就是關注華裔學者在美國的前途與發展。我支持吳瑛家人控告西北的行動,西北至少應該做出賠償。但是我們不能感情用事,我們首先應該把基本信息弄清楚。這樣才能找到應對的策略,這也是我寫文章的目的。
現分享幾位文學城網友的留言,以及我參與的討論:
同濟美國醫生校友BMC:
“吳瑛家人的提告有二個重大缺陷可能導致該案在discovery 階段就被法院dismiss 掉。
1. 該案屬於職場歧視案。職場歧視案最重要的一點是證實原告在工作中performance 滿足工作單位對你的工作的expectations。雖然我們不知她的具體performance, 但吳瑛作為tenure 教授,在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學校無權解雇她,既然走到關實驗室趕人這一步,說明學校對她的performance 不滿意,在這種情況下,無論解雇她的理由對不對,都與國籍和性別無關,她的家人不應以這為起訴的理由,但這也提示可以用另一更合理的理由提告(以下詳述)。
2. 原告無法establish a pattern of discrimination 在西北,除非能證實西北在近年解雇了其他performance 好的中國籍女性tenure教授從而說西北並不僅僅針對吳瑛,還歧視同一protected group的人。
但如果原告改變起訴罪名,卻有可能成功。
1. Wrongful termination. 如上所述,吳瑛是tenure 教授,沒有重大過失不能被解雇。吳瑛家人應argue 吳瑛雖有過失(參加千人計劃),但這不是重大過失,因為她既沒有直接損害美國的國家利益(如做間諜),也沒有直接損害西北的利益如專利轉移和科研經費挪用,也沒有學術不端。她的過失達不到解雇tenure教授的程度。
2. Due process violation. 辨護律師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從due process (程序正義)上挑毛病。關實驗室抓人是大事,有嚴格的程序,校方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找到毛病。OJ殺人案中被判無罪的一個重要原因是due process violation (警方在犯罪現場收集血液標本時違規)。
至於送到精神病院前不通知家屬是因為警方和校方擔心她自殺而採取的保護措施,不應成為起訴罪名。把她的死告校方也未必成功,因為按照博文,她原來就有精神方麵的問題,趕人後二個月才自殺,家人必須證實,被解雇後就到精神科就診訴說解雇加重原來的depression. 否則校方會說二者沒有因果關係”。

我的引伸式回複:
你這美國醫生可以當美國律師了,看來你幹什麽都專業。吳瑛家人起訴西北是應該的,但是應該找到要害點。我們應該關注,也就是關注我們自己。應該關注西北在程序上是否正當,如果NIH己經對她的調查結案並且允許她進一步從事研究後,為什麽西北還禁止她繼續申請NIH的基金,校方為什麽拿她的基金做他用。西北有什麽理由強行關閉她的實驗室,這些做法顯然存在漏洞。
現在大的政治氣候對華裔不利,從這些角度入手,遠比泛泛的種族歧視更為有效。我們不能見什麽都往種族歧視或性別歧視的道道上扯,那會給人Crying baby的感覺。華裔在美國的不如意,應該多從自身找原因。
吳瑛家人在接受采訪時說,他們希望訴訟案能夠改變美國對亞裔學術界人士的結構性歧視。這是典型的白左觀點,很不符合當今的政治氣氛,可能還會對案件起反作用。
我們不能說美國對待亞裔教授沒有一些區別對待,但是上升到結構性歧視的結論是沒有事實支持的。美國是對華裔做科學最為友好的國家,除了高錕之外,所有海外華裔的科學諾貝爾得主都出自美國,這就是明證,高錕的晚年也是在美國度過的。
美國對數目可觀的優秀中國大陸裔人才提供教授職位,他們通過自己的才華申請到百萬或千萬美元的經費。美國給華裔教授完全的自由,也樂見很多“Chinatown”式的實驗室在美國大學存在。
我們可以反向比較,如果清華招越南裔做教授,他們在北京建立”越南鎮”實驗室,中國給他們千萬人民幣的研究經費,越南裔卻在中國的土地上將中國人排斥在外,中國政府是否會采取行動?中國人會否沒有抱怨?做人都需要將心比心。
我們幾乎可以肯定,西北會找在她實驗室工作過的員工調查,看她經營實驗室的方式是否存在問題。
文學城網友pennsylvanian 的留言:“千人計劃肯定是一個汙點,因為中國利用這個機會獲得大量美國先進科技。但這人走上絕路絕對是性格所致。一般人最多會放棄美國教職回國有很多機會”。
文學城網友Uusequery問題:“吳教授的去世饒毅有沒有責任?”
我的回複:“你這是把我放火上烤啊。個人觀點而已,離婚這麽多年了,直接的責任沒有;但是間接或道義上的責任有,至少生物物理所的千人計劃就是因為他回北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