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女兒一起學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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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是女兒小時候,為了不讓她輸在起跑線上,我同她一起背過唐詩。後來又同她一起讀《水滸傳》,講過梁山好漢的故事。到了中學,隨著知識的增長,女兒沒有興趣,也不用我去跟她一起學東西了,上學、練舞蹈、學鋼琴、學遊泳,我的角色就是司機加ATM,隻是偶爾有數學問題來與我一起討論。上大學了,我想我更是一邊去了。沒想到有一天,女兒一改平常高傲的口氣,很謙虛地走過來,向我請教中國憲法的問題,因為他們團隊要做一個比較憲法的課題,作為華裔,她的任務就是負責講解中國憲法部分。

  說到中國憲法,我還是30多年前在大學接觸過。但沒關係,憲法基本上是穩定的,現行的中國憲法基本上還是1982年通過的憲法,後來雖做過多次修改,也隻是後來加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特別行政區之類的東西。同女兒討論了中國的國體、政體、政府的組成和行政區劃等,這些雖然過了很多年份,但還可以通過硬盤調取知識。女兒問我,“政治協商會議是什麽?”,“相當於參議院、上院或貴族院之類”,我不加思索地回答。因為現行的中國的政治框架就是這麽構建的,成立了各級的政治協商會議。每年的“兩會”也照例轟轟烈烈地召開,人大的議案和政協的提案也紛至遝來,貌似國外的議會開會期間。在回答了女兒之後,為了確信,我去憲法中尋找相關條款,對國家主席、國務院、中央軍委、各級政府、法院、檢察院都有明文規定,可政協卻隻在“序言”部分有這樣的一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具有廣泛代表性的統一戰線組織”,“政治協商製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這下我懵了:中國成立的各級政協機構以及至少幾十萬政協官員,法律基礎在哪?憲法依據是什麽?

 上法學課時,老師苦口婆心地講解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在政府層麵上,就是隻有法律規定,法律授權了的才可做;對於公民個人,則是法律沒有禁止皆可為。於今政協能找到的憲法根據就是統一戰線。可統一戰線,中共成立了統戰部啊!難道為了更加廣泛,就成立各個層級的政協?我打電話給國內在政協工作和當老師的同學,他們的回答,中規中矩,重複了一下政協的章程: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並補充說,這是中國特色。政協真是應了那句話,“不說白不說,說了也白說”。

 最近,國內組織了大班人馬來修憲,其中不乏頂級的專家、學者,並且修正的條款達21條之多,難道就沒發現這個疏漏,這才是應該進行補充和完善,語意修改的地方。無論是選舉產生的美國參議員,還是由總理提名任命的加拿大參議員,都有憲法依據。我們的政協,憲法依據在哪?

幸好女兒的課題可以在此一筆帶過,也沒有多少同學在意這一點。更加幸運的是女兒的演說是中國人大的修憲之前,否則,同學們問的刁鑽的問題,就沒法招架了。演說完後,我問女兒同學們提問題,她回答說就一個同學問了人民民主專政的問題,並且是從翻譯的角度問的。“無產階級專政”這個詞本來就是來源於西方,從馬克思那裏來的,是一個外來詞,隻是毛澤東將其中國化為“人民民主專政”而已,怎麽會有翻譯的問題。謝天謝地沒有問到廢除國家主席任期製的問題,看來法律係的學生還是不同於政治係的學生,他們關心的是法律框架。當然他們也壓根就不怎麽關心中國的憲法,畢竟在那,黨的政策、中共中央的決議才是權威。

少林商僧 發表評論於
新婚夫妻被窩裏抄黨章。
cn_abcd 發表評論於
政協不等同於參議院或上議院,因為政協沒有任何實質權力,隻可以提出建議,作為參考而已.所以在憲法中不需要專門定義其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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