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分裂美國?

一生豪情掃江湖,劍氣曾為社稷初。飄落米國不老心,塵埃散盡無漢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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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分裂美國?

一劍飄塵

 

川普總統杠上NFL球星,於是左棍們開始鬼哭狼嚎:總統分裂國家!

 

OMG

 

你們還記得我們是一個國家?!那麽,為什麽麵對國旗,要做出如此不敬的動作?難道你們忘了國旗是一個國家的象征?聯合國門前是國旗而不是BLM三個字母代表美國?

 

你們還記得我們是一個國家?!那麽,為什麽要開放國門給具有恐怖威脅的人群?難道你們忘了保障國民安全是一個國家的基本功能?

 

你們還記得我們是一個國家?!那麽,為什麽總是你們站起來反對這個國家的警察?難道你們忘了警察所做的恰恰是保障守法國民的安全?

 

你們還記得我們是一個國家?!那麽,為什麽總是你們發動各種運動瞎折騰?知道國家的基本功能是保障國民安定的生活?

 

你們還記得我們是一個國家?!那麽,為什麽總是你們要求給予特殊族群特殊待遇?難道你們忘了國家應該給予所有族群同等待遇?

 

夠了!別他媽逼的不要逼臉,現在跟我說什麽分裂國家!這不正是你們一直在做的事情?恰恰相反,要求運動員對國旗表達起碼的尊敬,是在統一這個國家:讓所有人統一在憲法的領導之下:既然國旗是憲法賦予的國家象征!你們這幫左逼,一方麵最大程度地利用憲法賦予的自由表達的權利,一方麵通過蔑視國旗、拒絕唱國歌,表達對憲法的反抗!你們是不是腦子裏灌了屎?

 

美國的墮落,不是因為中國的競爭。相反,美國這個國家從來不怕競爭!專製政體也永遠不是民主整體的對手。美國的墮落源於內部的混亂:根本上是對於法律執行的漠視。美國太強調自由而懈怠了法紀。

 

早在1892年,國會就通過了Pledge of Allegiance,規定了國民在公眾場合麵對國旗的禮儀。這顯然是統一國家的一個舉措:距離內戰結束僅僅27年,相當於老布什總統到今天。通過對國旗表達禮敬,讓各族裔統一於一個國家。這難道不是今天左派所謂不要分裂國家的舉措嗎?

 

但是在後來的歲月中,恰恰是美國左派,一點點肢解這個國家。1943年,左逼總統羅斯福任命的左逼大法官Robert H. Jackson為首的最高法院,在West Virginia State Board of Education v. Barnette案件中裁決:公眾學校學生不必向國旗敬禮。看看左逼法官Jackson的嘴臉:If there is any fixed star in our constitutional constellation, it is that no official, high or petty, can prescribe what shall be orthodox in politics, nationalism, religion, or other matters of opinion or force citizens to confess by word or act their faith therein. If there are any circumstances which permit an exception, they do not now occur to us.

 

多麽道貌岸然的自由主義啊!但是Jackson反對的Pledge of Allegiance內容是什麽呢?

 

如下:"I pledge allegiance to the Flag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nd to the Republic for which it stands, one nation, indivisible, with liberty and justice for all."說的非常簡單啊,一言以蔽之:我他媽的願意效忠美國,堅決擁護他媽的一國一製!

 

這不恰恰是最他媽的不分裂祖國的禮儀?就這樣被左逼們以言論自由的幌子,首先從學校取締了。

 

沒有美國,你特麽享受屁的言論自由?曆史上,左逼一慣的不喜歡美國,無論歐洲的左逼還是美國的。這些占據了文化、藝術、娛樂領域的明星們,享受著遠超過一般美國民眾的自由,卻總是像無頭蒼蠅一樣,到處尋找反對美國的專製政體,去歌頌去讚美。蘇聯、中國、古巴、朝鮮等等,都先後成為他們禮讚的國家。如果說批評美國是一種自由,我並不反對。但是這種為了批評美國而去歌頌專製,就不是什麽自由的問題,而是腦袋裏麵長了蛆的問題了。但是這偏偏成為左派的共性:他們並不是熱愛自由,他們隻是熱愛可以扼殺反對聲音的權力!美國憲法保障的自由,對於他們是不夠的!隻有專製政體那種可以消滅異議的力量,才是他們夢寐以求的。所以,我們可以看到,最近二十年,美國右派的聲音越來越弱。幾大電視台隻剩下FOX News偏右。美國左逼們在沒有能力通過國家機器的情況下,偷梁換柱,用政治正確扼殺異議的聲音。

 

許多讀者奇怪我喜歡罵人,他們還會猜測,日常生活中的我,是不是非常粗魯。恰恰相反,日常中我是一個儒雅的紳士,凡是左逼們不屑的紳士禮節,我都會做到。但是為什麽在文章中要用粗口?因為我要通過這種方式告訴讀者:爆粗口也是言論自由!有人說,言論自由就是保護錯誤言論的自由。我要更進一步:言論自由就是保護罵娘的自由!一切的語言都是可以言說的!否則,就不會有那種語言的存在!言論自由與行動自由,是兩個概念作者一劍飄塵,推特新號:yjpc1989

 

政治正確在扼殺言論自由!美國的分裂就是政治正確的結果:一個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國家,突然之間政治正確成為主流媒體歌頌的宗教,限製人們討論問題的內容和方式,還有比這更不分裂的社會嗎?如果我們不能團結在憲法之下,讓每個人都可以暢所欲言,美國就不可能是一個統一的美國。而要做到這一點,顯然需要我們有一份信仰:信仰多元主義,反對一元主義!美國憲法反對宗教治國,這本身就是一種信仰:任何宗教不得超越國家,無論是伊斯蘭還是左逼聖母教!所以,向國旗致敬就是一種宣誓:我們統一在多元主義的旗幟下。這是我們在美國生活的基礎,這也是為什麽BLM那麽不招人待見,還能夠大行其道的原因:多元主義尊重你們的選擇。突然有人說,我特麽就是BLM,不需要美國憲法。那麽你幹嘛不回去非洲呢?

 

我們不歧視任何種族,但是我們應該旗幟鮮明地歧視自相矛盾的傻逼。這是一個AI即將取代人類的時代,沒有一定的智商,首先放過我的文章!

 

20170925

鍾漢 發表評論於
痛快 那些滿口仁義道德的傻B 有本事寫篇好文讓一劍兄和我讀一讀
zl3341 發表評論於
針針見血,紮的好。
mpc8240 發表評論於
CAN'T AGREE MORE!!!!!!
sensei321 發表評論於
無獨有偶,今天聽一左臂專家說: NFL的單膝跪地,不僅不能解釋為對國旗不敬,而且還含有更多的敬意。當時爺就呆了:左臂就是左臂....以後大家一聽見國歌,全特麽跪地。
jndydkt 發表評論於
頂LZ, 左13們是地球的癌症毒瘤
一劍飄塵 發表評論於
回複 'RememberMe2' 的評論 : 你每天都吃飯然後放屁拉屎,不累嗎?今天開始不要吃了
RememberMe2 發表評論於
每天都這麽high,不累嗎?
一劍飄塵 發表評論於
回複 'Sam大樹' 的評論 : 你能不能理解一點美國文化?你用中國人那一套理解美國,這特麽下跪還是大禮了!不僅應該單膝跪,最好呼天搶地雙膝跪,磕頭跪
Sam大樹 發表評論於
咬文嚼字:跪是不敬?

應該算行禮不標準,比粗言穢語高尚多了。
MustardSeed 發表評論於
痛快淋漓的好文!
清漪園 發表評論於
讚成劍兄觀點,不讚成爆粗口。不說髒字把道理說到位,那才是有道行。
一劍飄塵 發表評論於
回複 'ljwxc01' 的評論 : 寬容需要一個次序:首先對方認識到自己錯了,我才能裝逼地“寬容”,容許對方犯錯,以顯示自己的高風亮節。在對方不認為自己有錯的情況下,我咋裝逼呢?所以,你還是先讓對方認錯吧
一劍飄塵 發表評論於
回複 '雪風萬裏' 的評論 :向國旗致敬不是言論自由,而是宣誓認可美國價值觀,這不是愛國主義而是愛製度主義。 我隻認為我的意見更正確,至於其他人,who cares。真正的政治正確就是認為自己的最正確,但是也不強迫別人改變,特別是在工作場合、在服務場合。你去餐廳吃飯,服務生突然對你說教,說BLM。你會有什麽想法?我不在乎你有什麽想法。我隻在乎我自己:老子花錢是來享受美味佳肴,不是聽政治宣傳的。難道NFL球星就有比服務生高人一等?
雪風萬裏 發表評論於
拿愛國主義壓別人何嚐不是一種政治正確呢?說到底樓主不過是覺得右派的政治正確更正確而已
sensei321 發表評論於
NASA star: 這的法律製定沒征求你意見,如果你不喜歡,哪來回哪去唄,在這裏唧唧歪歪作甚?
心戚然2 發表評論於
作為少數派,亞裔能對美國主流各派產生多大的影響力呢?無論左右,總得先有自己的一套主張吧?現在俺提一個最可笑的假設,如果美國分裂,亞裔何以自處?該不會分裂吧,你跟白的,他跟黑的。如果亞裔連自己內部的基調都無法統一,可能隻會分裂吧!
文取心 發表評論於
我也不知道標榜‘不作惡’的左派Google開除不同意見的員工是否知道‘寬容’兩字?
jason311 發表評論於
作者難道不會講道理嗎?滿篇謾罵,一口一聲左B, 就算理在你一邊,也讓人厭惡。
ljwxc01 發表評論於
我懷疑作者的詞典是否有“寬容”二字。偏激,是偏激者的墓誌銘,包括極左或極右。
文取心 發表評論於
回複 'nasastar' 的評論 : 何不這樣理解;華盛頓們製定憲法之際,你祖先在幾萬裏之外麵臨一個選擇,要留發還是留頭?
少林商僧 發表評論於
支持一劍兄的觀點,不讚成罵人。
高斯曼 發表評論於
好文章!大讚,太給力了!!!話糙理不糙,說得到位,過癮,解氣。加油!
漢八刀 發表評論於
支持!
倉又加錯 發表評論於
回複 'nasastar' 的評論 : 你讀過憲法嗎? 什麽地方體現"一幫高等男性白人搞的條條框框而已"? 你說的也沒錯, 獨立宣言裏麵的這一句話,的確說明能在200多年前就有這樣的認識的人,的確“高等”,或者說“Noble”:"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大號螞蟻 發表評論於
不錯。左派是人類的禍害。因為他們從來都是打著紅旗反紅旗。
TruthHurt 發表評論於
左派和共產黨是穿一條褲子的。他們隻許別人說他們喜歡聽的話,隻有他們才有言論自由。
一劍飄塵 發表評論於
回複 'nasastar' 的評論 : 按照你這說法,華盛頓傑斐遜他們製定憲法的時候,也沒有谘詢過今天的白人的意見啊。今天的美國人,沒有一個授權給他們那代人製定憲法。但是,大家從出生就享受著這部憲法帶來的自由!至於其他法律,也是同樣道理:繼承性、代表性、可以修訂的特性。這都說明美國法律係統的完善。你要是實在不同意那些法律,可以造反啊!美國槍支自由!牢房裏關著的,都是不同意法律的。沒有人要求他們尊重國旗等等
nasastar 發表評論於
扯淡,美國製定這法那法的時候有征求過黑人,印第安人的意見麽?不過是一幫高等男性白人搞的條條框框而已。
Sam大樹 發表評論於
川總,川總,川總
磨不開 發表評論於
說的有理。不過,可以淡定點哈。
司馬迪 發表評論於
好文章!話糙理不糙,說得到位,過癮,解氣。加油!
lanlandehu 發表評論於
大讚,太給力了!!!
SSL1234 發表評論於
有一次在中文學校一個孩子讓我shut up,因為他有freedom of speech,我說‘我可以說你笨蛋混蛋王八蛋,因為我也有言論自由。’新一代都不知道對錯、美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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