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貼裏有緣由,這裏不再複述)
一點不麻煩,事先會收到一個鏈接,三方按時在zoom裏開會。
事先,我寫了一份簡單的應訴書,提及幾個主要時間點,並附上對話,收據和照片,上傳到法庭(很簡單,就是我前貼裏簡單總結的4點,沒寫任何牽扯的事或情緒。)調解會議並不需要看證據。我估計調解員是看過我上傳的材料。
調解員先聽原告敘述,然後讓我說,我就按我寫的幾個時間點敘述。調解員再分別問了幾個問題,之後分別與雙方單獨談話,調解。
在我說的4點上,事房客反駁了兩件事。1,離開時沒有move-out walk through, 他堅持說之前rearltor頻繁進入房內,都看到了房屋狀況,(這與事實不符,特別是他用了“頻繁”一次,讓我體會到有的人真是可以張口就來。法律上定義很明確,move-out inspection是搬離時做,房客的辯解無意義),而且他錄製了視頻(僅為室內)。2,他不能清理落葉的原因是搬家時不在鎮裏免費收落葉的時間段。(我的照片顯示有一年沒清理過落葉),我反駁了這一點,房客可以自行送去樹葉回收站。
調解員問我的問題很少,主要問了是否給房客發過清理樹葉通知。我答,發過書麵通知,三天時間自行清理或付費請人清理,房客拒絕自行清理。(肢體動作裏--眼神的關注程度,這是調解員最關注的問題)。
從所有對話中,我確定了幾點。1,我退還押金按時。2,取消第一張支票本身不是問題。房客可對287元的樹葉清理費提起訴訟,“雙倍押金”在這個案件裏,是這287的雙倍。
調解員與房客先單獨談話。之後,跟我談:在X州是房客受保護州,我們都不能肯定法官會如何判決,他已跟房客交涉過,房客願意以我付287元和解。
有意思的是,調解員提到我可以反訴房客時,我問他反訴是同一案件還是另立案件。他回答,反訴5000以內為同一案件,5000以上為另一案件。
我說,我不接受和解。我認為自己沒有任何過錯,想聽法官的判決。調解員說,理解。又提了一句,若反訴要盡快提交材料。
三方再會合,兩三分鍾總結,散會。
估計正式開庭還要幾周。
之後,我思考了一下,發現以前有朋友提到應該先反訴有其道理。因為作為被告方不提起反訴,原告不會有任何更多損失的擔憂,和解與否就沒有壓力。
在這裏我想問問有經驗的朋友,現在,我是否應該反訴?哪些反訴有力?
實際損失方麵,整個維修房屋到花費15000,一萬跟房客無關。5000跟房客有關,比如刷牆(可收取部分),修剪矮花木從,清潔費,清理庭院,清理垃圾,房客搬離後還請人扔了點物品。我按正常情況裏房東扣除押金計算,大約會扣3-4000。
還有哪些屬實際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