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月賣了一房A,此房的DEED僅有我隊友的名字。賣時想都沒想就在Seller處寫了兩個人的名字。
做1031Exchange,"Originator to Beneficiary Info"包括了我們兩個人。
下周一準備close一個1031買房B,用隊友一個人的名字。
二月準備再close一個1031買房C,用隊友一個人的名字。
四月準備再close一個1031買房D,用我一個人的名字。
按你的說法,這樣要交一部分稅,我肯定不幹。
問題:1,可以糊弄過去嗎?
2,你有鏈接給我學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