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的回復,他自己有寫保證書,內容大概是他自己轉走我帳戶的錢,並且完全沒有告訴我、有他親筆信和簽名,不是他偷,他怎麼會寫這樣的東西給我!我是擔心銀行包庇他,遮掩銀行係統漏洞的醜聞,那麽警察也就沒有依據來判他的罪,我知道任何銀行金融行業都有監管機構,那麼如何銀行不能給合理解釋,是否可以通過FCAC來處理呢?我不會為了拿身份來委屈自己和一個內心邪惡的男人生活!他還婚後一個月動手打我,更是不可以接受,但是當時我都原諒他,如果當時報警就可以全部都提前發現了。谘詢律師說花10塊錢,爭取3塊錢的損失不值得!
消費者監管機構有幫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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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你不要糾結這個案子,趕緊離婚離開他,開始新的生活 -檸檬椰子汁- ♂ (123 bytes) () 06/30/2015 postreply 15: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