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奇怪,在“警察不是為了保護雙方的公民權利”與“警察袒護一方”劃上等號。你這種非黑即白的思維,根本處理不了法律上的事,

你的律師也會被你氣死

不過,華人有這種思維的比例很高,我懷疑是應試教育的衍生物。移民時間久了也許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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