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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概弄錯了,在美國更改名字與姓氏是不同的情況,更改名字(由中文名換荗英文名)一般需要在法院提出申請,然後如果沒有任何特定的問題,會給你一個court order,同意你更改,有了這個資料你就可以在正式文件上使用這個名字,當然過去有人在馬州想要改變名字叫阿道夫??希特勒,這個就沒有得到同意。

至於姓氏(last name)一般是用結婚登記的資料,直接向相關單位申謮,所以不需要法院的命令。

你的情況是要拿一個官方正式改名的証明,但是你大概沒有說明清楚,所以法院的書辦大概以為你是要改名,所以要求你file正式的申請,事實上你要的東西,最好如老所建議的找代理來做或是在當地找中國律師來做,或是自己寫一個聲明(中英文對照)找正式翻譯公司翻譯之後拿著資料找公証人公証(就是你在他麵前簽字,然後他蓋章証眀這是你本人旳聲明,要求你用翻譯公司是因為証明你的中芵文聲眀是一回事而不是「菜?文」然後拿回國內看人家是否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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