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覺得做婚姻財產公證比較貴, 因為他的上司的婚前財產公證花了4萬美元. 他說他也不會和我離婚的. 因為我們倆都是二婚. 年紀也不小了. 但我的資產是他的三倍., 他的孩子24歲, 我的孩子才10歲. 但我認識他之前我有找律師做了一份 living trust. 我的二個房子, 股票都轉進了Living trust 裏了. 我女兒是唯一的受益人.
我的問題是, 如果不做結婚財產公證, Living trust 可以保護我的財產嗎?
如果我想賣掉一個房子( rental property) 又在其他地方買一個( rental property) , 是不是新的房子也會自動的在living trust 中?
Thanks in adv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