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搞不懂領事認證和三級認證。實際上它們是同一件事,具體辦理程序是:首先由地方公證員(Notary Public,俗稱“地保官”)對文件進行公證(即第一級公證),或由有權機關出具“核證副本“(Certified Copy)。然後進行州務卿認證(即第二級認證),但部分州要求先向County Clerk申請認證,再由州務卿認證。最後進行領事認證(即第三級認證),按照申請人所在的領事區域,到指定的使領館辦理領事認證。從這個過程可以看出,領事認證實際上就是三級認證。
如果是個人出具的文件(比如委托書、聲明書),隻用中文寫就可以了,不必中英雙語,更不要隻用英文 ,找一家當地的華人公司做公證(因為他們懂中文,所以你的文件不需要英文。如果找老外當公證員,你得用英文寫文件,但拿到中國又得翻譯,折騰不說,還不一定能辦成事,翻譯件不是原件,中國的辦事員不一定接受), 然後拿到州政府做認證。如果是美國機構出具的比如出生證結婚證之類的文件,一般不必翻譯成中文(除非國內的辦事機構要求你翻譯成中文後做領事認證),將文件直接拿去州政府做認證。將州務卿認證過的文件再拿到中國使領館做領事認證。如果不想自己跑,省心省力,後麵的兩個認證(州認證和領館認證),可以網上搜搜,找家華人代辦,費用比起你自己去送件取件,算下來,如果路遠的話,自己跑費力不說,還花錢多些。
領事認證這事兒,在國外的中國人經常遇到,就是無法親自到中國辦理事務時,可以通過委托書委托他人辦理(如房產買賣、股票買賣、律師事務委托),或者就某些事務通過聲明書做出聲明(如放棄財產繼承權、護照更新、持多種身份證件),而委托書聲明書必須經過領事認證(三級認證)才能被中國有關部門接受。此外,美國機構出具的各種文件(如美國出生證、結婚證、無犯罪記錄、死亡證、病曆、公司執照等)也要經過領事認證才能在中國使用,這類情況也很多,比如在美國出生的孩子要回中國上戶口,美國出生證就必須經過領事認證,還有,持美國護照的人要到中國工作,無犯罪記錄也需要領事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