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領事公證是指駐外領館官員依照本國法律為外國申請者做公證(notary)。公證手續遵守的是領事館國家的法律。美國領事館做的公證是遵守美國法律的公證,隻能在美國用;中國領事館做的公證是符合中國法律的公證,隻能在中國用。
回顧:領事公證是依照領事代表國做的公證,僅限於公證頒發國使用。
2. 領事三級認證,是在海牙公約締約國之間,一個國家A認證(authenticate)外國國家B文件。這個文件可以是外國B的公證(比如委托書,聲明書等等),也可以是外國B的法律文件(死亡,出生,婚姻,離婚,判決,等等)但是最終是要到國家A去用。
領事認證一般叫做三級認證,是因為需要看文件的原章,所在州省的鑒定章(鑒定源文件屬實),和所在國家外務部的鑒定章(鑒定州省鑒定章屬實),然後再去找中國領事認證。
回顧,領事認證是國家A的領館,鑒定另一個國家的頒發的公證或者法律文書的文件屬實,經過國家A領事認證的國家B頒發的文件,可以在國家A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