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罪始於追查胡風分子,文革達到頂峰。當權者非法入戶抄家,再把把私人日記掐頭去尾,斷章取義,編製罪名。寫日記的人被批鬥遊街,甚至開除公職,判刑入獄。我沒有聽說因日記被判死刑的案例。蔡的其他罪名拿不出證據,唯一證據是日記。公安局的線人花幾年功夫,試圖引誘蔡說出有罪的話,但是都沒有成功。文革之前的公安局一直沒有對蔡立案。文革之中的公檢法都被砸爛,亂套了。
現在的法院不能再以日記入罪。父母的一位朋友為日記不入罪作了大量工作,是位值得尊敬的長者。
但是這裏還是有人認為反動日記有罪,罪該萬死。有人甚至認為“腹議”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