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是彰顯法製下的言論自由?你別太過分。還記得文革一開始沒有任何立法程序公布的《公安六條》嗎?其蠻橫無理讓老共都難堪,7

79年廢止。

 

(一)對於確有證據的殺人、放火、放毒、搶劫、製造交通事故進行暗害、衝擊監獄和管製犯人機關、裏通外國、盜竊國家機密、進行破壞活動等現行反革命分子,應當依法懲辦。

(二)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開張貼、散發反革命傳單,寫反動標語,喊反動口號,以攻擊汙蔑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他的親密戰友林彪同誌的,都是現行反革命行為,應當依法懲辦。

(三)保護革命群眾和革命群眾組織,保護左派,嚴禁武鬥。凡襲擊革命群眾組織,毆打和拘留革命群眾的,都是違法行為。一般的,由黨政領導和革命群眾組織進行批判教育。對那些打死人民群眾的首犯,情節嚴重的打手,以及幕後操縱者,要依法懲辦。

(四)地、富、反、壞、右分子,勞動教養人員和刑滿留場(廠)就業人員,反動黨團骨幹分子,反動道會門的中小道首和職業辦道人員,敵偽的軍(連長以上)、政(保長以上)、警(警長以上)、憲(憲兵)、特(特務)分子,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但改造得不好的分子,投機倒把分子,和被殺、被關、被管製、外逃的反革命分子的堅持反動立場的家屬,一律不準外出串連,不許改換姓名,偽造曆史,混入革命群眾組織,不準背後操縱煽動,更不準他們自己建立組織。這些分子,如有破壞行為,要依法嚴辦。

(五)凡是利用大民主,或者用其他手段,散布反動言論,一般的,由革命群眾同他們進行鬥爭。嚴重的,公安部門要和革命群眾相結合,及時進行調查,必要時,酌情處理。

(六)黨、政、軍機關和公安機關人員,如果歪曲以上規定,捏造事實,對革命群眾進行鎮壓,要依法查辦。

以上規定,要向廣大群眾宣傳,號召革命群眾協助和監督公安機關執行職務,維護革命秩序,保證公安機關人員能正常執行職務。

這個規定可在城鄉廣泛張貼。

所有跟帖: 

1)我隻知道,涉及文革的正式官方文件,是《516通知》。你為何不拿來佐證?2)即便你所舉的例子,有哪一條違反憲法了呀?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9:06:44

官方一個臨時性規定就把“以言治罪”、思想犯罪製度化、法律化,打擊異己。開出21種人的名單,讓群眾去專政。這一民族奇恥之頁 -十具- 給 十具 發送悄悄話 十具 的博客首頁 (27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9:16:06

請你告訴我:世界上有哪個國家之政黨政治沒有你所謂的““以言治罪”、思想犯罪製度化、法律化,打擊異己”的呀?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9:26:30

好,你認為我指控的毛時代對法治和人權的踐踏,是正常國家都有的政治現象。那麽,請你舉證吧。 -十具- 給 十具 發送悄悄話 十具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9:40:44

請你仔細重溫我每一句遣詞造句!我可從未說過你所謂“你認為我指控的毛時代對法治和人權的踐踏,是正常國家都有的政治現象”的話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9:50:51

謝謝你的澄清。不好意思,我誤會了你。原來,你也不認同毛時代,尤其是文革的政治生態嘛。不說野蠻黑暗,至少是不正常,對吧? -十具- 給 十具 發送悄悄話 十具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9:57:54

我可從來不認同“文革”中違反“文革”政策而違法犯罪的破壞性人和事!但,並非不支持完全依照政策執行的“文革”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20:04:03

《公安六條》不是政策,是法律。它明文界定,反毛主席、林副主席的言論是犯罪。持反動立場是犯罪。對現實不滿是犯罪,這不是笑話 -十具- 給 十具 發送悄悄話 十具 的博客首頁 (228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20:26:16

你這是明顯在故意斷章取義,然後,偷換概念來說得似是而非!知道嗎?你的邏輯漏洞如下: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5459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20:53:08

我請你,在閱讀我的回帖時,看清楚前後文再說話!而非以點代麵、偷換概念!我支持文革!並非等於苟同文革中悖論政策之違法犯罪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20:08:12

任何國家、任何年代都發生違法犯罪式“對法治和人權的踐踏”的亂象!知道嗎?當今後毛時代以來更厲害!然而,你我之間一直在談論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892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9:58:33

你在美國生活,明明美國法律明確規範,不得與任何恐怖主義分子做買賣。你卻為了多掙錢而悄悄幹了。被抓後,還能怪罪政府呀?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20:00:16

不要偷換概念。我說的是毛時代官方明文界定的言論罪、思想罪,立場罪,對現實不滿罪(不唱讚歌罪)。 -十具- 給 十具 發送悄悄話 十具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20:33:52

另提醒你:無論你如何“對現實不滿罪(不唱讚歌罪)”,那也不是你無視憲法而故意無中生有造謠誣蔑的法理借口! 美國也照樣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20:56:04

我上麵舉例,就猶如:明明“文革”的政策明確規範:要文鬥不要武鬥。可你違反法規而武鬥打砸搶了,被抓後,還能怪文革嗎?嗬嗬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20:02:04

試問:難道港台那些政黨沒有在自己的黨章裏嚴厲規範:嚴禁容納共產黨嗎?否則,就立馬開除嗎?那這不就正是“打擊異己”了嘛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9:28:22

試問:假設你們沒有一直在“打擊異己”地對付中共以及中央政府的話,卻為何處處逢共逢中必反,逢街頭反對者必攻擊呀?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9:30:17

試問:你若非照樣“打擊異己”的話,卻為何不好好支持我。卻總是攻擊我呀?那不等於你自己就在你所謂的“民族奇恥之頁”了嘛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9:32:04

我隻想客觀中立、就事論事地提醒你:這個世界上,無論什麽政治:擁共也好,反共也好,通通都無不政治上“打擊異己”!你也一樣!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9:34:03

故,既然所有政黨政治,無論或正或反,都統統照樣如你所謂的“打擊異己”的話,你就最好不要重複廢話這裏話題。而是依法就事論事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9:36:50

即便在西方國家,還照樣時不時出現你所謂的“官方一個臨時性規定”類的規章製度。然,都無不必須嚴格遵循國家憲法之大法範圍內!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9:39:01

從你一連串東拉西扯的舉例中,根本舉例不出毛澤東以及文革之發動有任何涉嫌違法犯罪的政策,就說明了你十分情緒化。而非理智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9:41:10

你刷屏的老毛病又犯了 -欲千北- 給 欲千北 發送悄悄話 欲千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20:41:49

嗬嗬,這就是你這類人獨裁專製的本質,而心虛害怕別人說話之所在了!嗬嗬,試問:說話能不刷屏嗎?邏輯都不在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20:57:53

權且不妨具體舉例你這一舉例之《公安六條》中,你所劃線黃顏色的某段來笑話你之自取其辱如下: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3982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9: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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