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提出傳票(subpoena)請求查閱證據。請看內容如下

回答: 請教律師lawnolaw2023-12-26 20:51:54

似乎令您忿忿不平:我要求學校給我看 他們之前的溝通中包含符合在線騷擾定義的“威脅、恐嚇或誹謗”語言的證據。 他們無法提供這樣的證據。 但他們繼續進行驅逐。
 如果相信自己可以做得很好;也覺得暫無需花錢聘請律師:您可以在法律程序上自行提出傳票(subpoena)請求查閱證據。 但請注意,確定您了解和遵循貴州法院的程序,以便讓請求具有效性; 若法院有特定的格式和要求,也請您仔細研讀,使請求順利被處理而不被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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