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新手房東。前屋主找的房客不咋的,所以去年下半年九月底開始請律師幫我驅趕了兩個房客。一個十月中旬出庭,帳單在出庭後收到,賬單比我預計的少多了,付清了;一個十一月中出庭,出庭時有向法官提供的legal fee賬單,律師給法官的,我都沒看上一眼,不知道多少,當時律師還說了沒包括出庭費用。
可是我至今沒收到第二個賬單。中間有兩三次在學校接送小孩時碰到律師,提醒還沒收到賬單,並提醒file Judgement record。也有表示兩個judgement money 都不打算追收,don’t want to take the high way。昨天僅有收到judgement recording 的才一百多塊的賬單,還是沒收到第二個Eviction 的大賬單。
我的問題是:律師有這麽糊塗忘記給我賬單嗎?律師可能把帳單寄給驅逐了的房客嗎?(第二個案子的妻子的工作單位是知道的)。律師是房東協會推薦的好口牌的律師,然後發現在學校還有見麵過。我一方麵不想踐踏了律師的任何好意,另一方麵也怕帳單某天會從collection company寄過來。我已經兩三次提醒他,而且說我原以為去年底就可以收到,把費用算成去年抵稅項目。我現在都不好意思問了。
不好意思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