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int tenancy 沒有討論過吧,你詆毀別人的話張口就來。

房子是婚前買的,婚後這房子有用到婚後的錢來保養,交貸款,那麽這個房子不能算是她丈夫的獨立擁有的財產。他們結婚都5,6年了,她現在還在交利息,這房她絕對有份的。每個州的法律不同,????的州,配偶先從財產裏拿10萬,剩下的才來分。

我對這個問題做下研究,是對這種問題感興趣,想知道法律的具體規定,怎麽叫挑事兒?你挑唆她把房子稀裏糊塗賣了的話分錢給別人,又是安的什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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