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事挑事。她和她過世的先生並沒有共同財產,這個joint tenancy 已經被翻來覆去的討論好多遍了

這個joint tenancy 已經被翻來覆去的討論好多遍了,是她和她過世的先生之間沒有的。或許她的繼女原本是個好說話的,讓你這路人給挑唆的最後非打官司不可,非把那點錢都打點給了律師你才高興嗎?老貓檸檬月,如果對這麽多專業人士的話置若罔聞?,也是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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