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律師輸在 業務不精,經驗明顯不足。

用老貓的話講就是中學聯隊冠軍遇上了職業球手。不是一個水平等級,完全跟著對方的思路走,疲於應付,結果忙乎的結果是間接補充了對方的說法。

律師和醫生一樣,經驗太重要了。

網友吵架,多半是同等水平的在嚷嚷。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