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律師輸在 業務不精,經驗明顯不足。
來源:
mamamiyaa
於
2015-03-18 12: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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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老貓的話講就是中學聯隊冠軍遇上了職業球手。不是一個水平等級,完全跟著對方的思路走,疲於應付,結果忙乎的結果是間接補充了對方的說法。
律師和醫生一樣,經驗太重要了。
網友吵架,多半是同等水平的在嚷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