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護殘疾但是不保護窮人。以後要會說話

回答: 租客問題smallth2025-05-27 12:33:55

如果對一個人不看好,就不要麻煩人家媽開車或者坐飛機過來看房,也不要讓對方交申請表。現在對方感情上對你的房子掛上了,說不租人家說不定回去和你鬧。如果決定不租給別人就不要收申請表,不要讓他們花錢查背景,也不要理他們。不要被對方拖的一步步往下走,要堅決說不把對方的非分之想殺在萌芽。這個對房客申請如此,打個比喻,對於死打蠻纏的渣男也是這樣。如果你不看好一個男人,難道你還要和他去約會嗎。嘴上說做朋友,以後理都不要理他。

公平住房法禁止因為種族,國家來源,殘疾,家庭成員組合等等歧視房客,但是公平住房法不禁止歧視窮人,低收入人。

所以你說的理由,不要說擔心他的疾病,擔心他要傷人。就說他收入不夠,他母親住在外州,擔保後討債不方便。按理說,如果她欠債她母親也不付的話,你要去她母親居住的州討債,如果她母親住在本地,你還比較方便,但是現在住在外州,你不可能飛過去討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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