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問題

我在加州,最近有一個房子出租。上個周末有位女士詢問是否可以讓她母親作為cosign,我說可以。因為之前也有過租客cosign,是因為剛畢業,收入不夠。
然後這個女士說她目前還在外州,讓她媽媽來看房子。她媽媽打電話給我,約好了時間。從電話裏麵可以感覺到是個挺好的老太太。周末見麵時,發現她媽媽老態龍鍾,走一層樓梯都氣喘籲籲。但是人看上去非常nice。我就好奇問為什麽需要她cosign,她說她女兒有mental disabilities, depression 和 anxiety.現在隻有ssdi 1100的收入,需要她支付房租。我當時心裏就有些不太願意了。但是這種情況不知如何拒絕,所以說她們可以申請,我會review。然後當天晚上,那位女士給我消息說她很喜歡這個房子,希望我可以租給她。我實事求是說了我有些擔心她目前就業狀態和支付的能力。 但是我會按她們交上來的application 作出決定。然後過來一天,這個女士又給我發了2條信息,一個說她需要他母親幫她支付房租,最近幾年都是這麽做的。它慶幸有個好母親。第二封信說美國法律保護像她那樣的殘疾人士,像她這種情況,我不應該做她信用報告的Screen。然後又給了我2個關於這個法律的 截圖。我心裏覺得租給她不是很comfortable。 主要是她的精神問題,之前從來沒有handle過這樣的租客。如果她傷害鄰居怎麽辦?另外萬一她在出租房自殺怎麽辦。他母親的credit report非常好,每個月退休金,利息,房租加起來有1萬。是房租的5倍。她自己住在老年公寓,應該是比較好的那種,房租是1700。 但是這個老太太已經83歲了,萬一她去世了,我任何保證她女兒可以繼續支付房租?eviction會比較麻煩。謝謝大家閱讀,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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