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認定孫維是凶手的網友,還是為孫辯護的網友,似乎有一個共識:沒有關於孫下毒的證據。我基本同意老貓的觀點:“老貓從未認定孫女士是唯一的嫌疑人,老貓的問題是,中國的司法單位在處理這個案件上,特別是證據保存與證物連貫性上有嚴重疏失”。
這裏就有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沒有“beyond reasonable doubt”的證據,認定孫是罪犯的網友到底憑什麽給孫定的罪?司法單位不作為,不能就說孫是下毒犯。
“中國不是法製社會,官官相護”這個說法我同意。但推導不出中國司法單位明知孫是罪犯,因為她的爺爺是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領導人而包庇她。了解中國社會的人都知道,“民主黨派”領導人其實就是個花瓶,根本算不上是什麽官。更何況公安機關調查孫時,她爺爺已經去世差不多兩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