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法庭下令房客離開的最後期限

來源: lachny 2016-05-17 14:21:41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419 bytes)

        我在芝加哥, 上個月上法庭,驅逐房客。經過雙方在庭內協商,我免除了訪客所欠的2個月房租,房客同意5月20日搬出我的房子,法官同意雙方的協商結果,並在"order for possession" 上蓋章, 整個case就 sealed了。

       目前距離20日還有3天,這個房客是一個很有經驗的賴租客。想請教一下各位有法律經驗的朋友,如果這個房客20日還不搬走的話,有如下問題請教:

           1) 我需要留什麽證據,日後呈送法官,證明他20日之後還沒有搬走嗎? 比如roommates的證詞,因為我怕房客抵賴。

           2) 20號之後,我可以換鎖嗎?

           3) 20號之後,我該去法庭申請把案子重新 “unsealed" 嗎, 還是要去sheriff那裏去申請強行驅逐?(sheriff一般要過2個月才會來)。

         我至今沒有找律師,完全自己一個人take care. 對方有律師。 所以,我想請有經驗且好心的朋友給點建議。 謝謝!

所有跟帖: 

“我至今沒有找律師,完全自己一個人take care. 對方有律師。” -檸檬椰子汁- 給 檸檬椰子汁 發送悄悄話 (95 bytes) () 05/17/2016 postreply 14:25:11

這種事別胡來,人權比你那倆破房租值錢。應該是3)去sheriff那裏去申請強行驅逐。有空再去找個好人家問問????? -man50- 給 man50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17/2016 postreply 14:30:51

今天已經打電話問過法庭,如果在法官限定的期限內不離開,我可以把法官的 order of possesion 交給sheriff -lachny- 給 lachny 發送悄悄話 (1921 bytes) () 05/18/2016 postreply 12:27:17

自己經曆了整個驅逐案子,到目前階段每一步都有些許的認識。如果有遇到相同相同問題的朋友, -lachny- 給 lachny 發送悄悄話 (251 bytes) () 05/18/2016 postreply 12:34:58

這是我自己經曆的第二件驅逐案子,但這件和第一件完全不同,因為對方律師的向法庭提出的要求也不同 -lachny- 給 lachny 發送悄悄話 (1289 bytes) () 05/18/2016 postreply 13:01:19

如果您能夠幫忙寫一個詳細的流程 (將兩個案件都寫清楚),老貓可以將這個資料放在菁華帖中永久儲存,謝謝 !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18/2016 postreply 13: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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