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針對你上麵一個貼講的,判決了中斷了就中斷了,要享受不中斷的好處複婚不是容易的,是要有不可抗拒的理由才能撤銷原來的判決。

來源: 愛吃甜食 2015-09-28 19:54:35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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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跟帖: 

嗯,那個懂了。那這個話題是怎麽回事?為什麽複婚在你那裏會那麽複雜?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28/2015 postreply 20:00:32

問題出在撤銷這個定義上,我說的撤銷是認定原判決開始就無效的撤銷,你後來複婚的撤銷是指判決有效但在新結婚時開始無效的撤銷。 -愛吃甜食- 給 愛吃甜食 發送悄悄話 (38 bytes) () 09/28/2015 postreply 20:14:29

其實所有的法律條文都是固定的公式,如同1+1=2。如果每個人的理解不同,說明什麽地方錯了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385 bytes) () 09/28/2015 postreply 20:59:37

我覺得這就是對一類人的稱呼,複婚(原配偶),再婚(結過一次婚),都是指不同的人群,是中國的特色,作為婚姻中計劃生育的分類也可以分 -愛吃甜食- 給 愛吃甜食 發送悄悄話 (161 bytes) () 09/28/2015 postreply 22: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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