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在5天前到法庭, 填寫了申請驅逐文件. 法庭告訴我, sheriff會去送傳票. 但是, 那個大樓門口是有鎖的, 需要鑰匙開門才能進入大樓, 進入大樓後, 還需要有鎖, 才可以進入apartment. 我很擔心sheriff進入不了房間. 而sheriff隻會去送兩次傳票. 請問, 萬一sheriff無法將傳票傳遞到租客手中, 我該怎麽辦:
1. 可以用certificiate mail寄給她嗎? 需要什麽證明材料說她收到
2. 可以我自己麵對麵交給她嗎? 需要有在場的證明人或者錄音錄像嗎?
3. 請第三方交給她可以嗎? 她的室友可以麽? 或者這個 第三方需要什麽資格?
4. 我已經text給她, 並把法庭通知她出庭的文件掃描後, text給她的手機上, 她收到, 並且回複我"法庭見'. 請問這個可以作為證據呈交給給法庭, 說明她收到了通知?
剛當房東, 一切都從頭開始學習。 感謝有這方麵知識的朋友指點一下。感恩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