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樓主原來的工時是35-40/周,那麽減到20顯然就是薪金被“significantly changed”。注意,這是政府自己列出的具體條件,直接Quit應該一點問題也沒有。
當然,若她原來實際就幹那麽20幾小時上下,就理由不足了。
假設樓主原來的工時是35-40/周,那麽減到20顯然就是薪金被“significantly changed”。注意,這是政府自己列出的具體條件,直接Quit應該一點問題也沒有。
當然,若她原來實際就幹那麽20幾小時上下,就理由不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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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說的significantly changed成立,也隻能申請差額。
-我也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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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2011 postreply
09: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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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wage的significantly changed是指原來pay你8美元一小時,現在減到4美元一小時。
-我也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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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2011 postreply
09: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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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思考太偉大了!減時薪是一種,但減工資額也同樣。請研究它的英文表述
-上流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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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2011 postreply
10: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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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俺偉大,是你過於偏激。不可能說的很清楚,解釋權在政府。所以你還是建議樓主去問清楚吧。
-我也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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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2011 postreply
11: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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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很多人因為經濟不好而剪掉了hour,被剪掉的hours是可以申請ei的。不過,
-我也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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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2011 postreply
13:4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