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租客, 心計頗深,經常設套,不服從管理, 對房子保養不利,想要他走,他又不想走。近來有兩個問題出現,想用其驅趕, 但又擔心是否有付效應,特懇請版主及諸位老兄不吝賜教:
其一,本人租房要求single family, 此租客求租時,是以準夫婦(保證一星期內結婚)來的,另一方工資較高,信用可以,我收了他;可是一星期後根本不結婚, 半年後更要求另一方退出,隻剩下此租客。我要求一起退租,他一再要求,我又隻好答應。近來他突然又要求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這次我已完明白其深意,堅不允從。 他又主動承認:事實上,另一方一直住在租房(本人住地離租房較遠),沒有理由不加上。 我已長期不滿他的欺騙。此次我想以Breach Agreement 為由驅趕,可行不可行? 會不會墜入其“既成事實”之套而無法成功或另生枝節?
其二,我用的Agreement 是每年刷新的 month to month。 租客因我不肯加名上述的另一方 而不肯簽2017 年Agreement, 從年前我就一直催促,至今未就。2017年一月, 已付租金,我能否以無Agreement驅趕, 有無不完備之處, 需做那些補救工作?如果付了二月租金呢?
墾請諸位老兄不吝賜教。
萬份感謝!
Gus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