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20出頭的樣子,和女友分別帶一個baby,兩個孩子都不是和對方一起生的,一個13個月一個16個月。看房後男的就一口氣說這房子他們要了。男的不在我們本市工作,而是在離我們這裏2個小時車程的城市工作,油公司鑽井的,工作24天修24天的假,也就是說這24天都不在租的房子裏住。他自稱收入很好。女的全職看小孩,沒有工作。他給了現房東的電話和雇主的電話。當時我就對他們的情況有些顧慮,但是沒有想太多就答應如果credit check好就可以租給他們。 現在冷靜想想覺得這個人的情況不靠譜,他為什麽不在工作的城市租房?如果他和女友分手不付房租了怎麽辦?明顯這個女的沒有能力付。現在不想租給他了。他今天給我留言了而且短信了雇主的電話,還讓我給他回電話。我現在該怎麽辦?是實話告訴他我不想租給他了,還是幹脆就不接他電話了?如果說不想租給他,找個什麽理由好呢?這樣狀況是不是我根本就不用去查credit?即使credit好也不能租?
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