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你沒有看嗎? 有不少吧。就樓上貼的兩個而言,第一個簡直不讓人說話。

本帖於 2024-09-19 19:31:39 時間, 由普通用戶 Progressive 編輯

第二個我就拉兩條這裏看看,

 

https://bbs.wenxuecity.com/tzlc/1917704.html

 

說不可撤信托是 不需要stepup。

 

什麽叫不需要stepup? 這不就是為了要建不可撤信托 放棄了stepup in basis這個遺產稅的好處嗎? 

就按貼裏的例子看 2米basis 漲到20米,

18米的capital gains tax算20% stepup也省了3.6米了

而6.1米的estate tax算40% 也就2.5米還不到。

應該沒有傻瓜會放棄stepup in basis  為了省40% 這點遺產稅吧?

 

還不算trust本身建立後每年要付的高稅率了?

不可撤信托的稅率比個人稅率高多了,倒是和遺產稅相差不多。

在不可撤信托裏的20米財產產生的income,capital gains,trust和beneficiary總有一方要付稅的,都比個人稅高,IRS不可能讓你逃掉這個稅。

 

真的看不明白 為什麽會有這麽多的人點讚,agreed,exactly,讚同。。。 難道他們連這點基本的算術都不會嗎?還是忽悠人都去做不可撤信托。說的倒是很有sales的味道。

 

現在常常看到很多奇怪的針對人的點讚而不是內容的點讚,哪怕說的內容是錯的,點讚是必須的,這是在拉幫結派嗎?還是學著國內的坦子了?看不懂。至少以前投坦沒有這種現象。

 

https://bbs.wenxuecity.com/tzlc/1917773.html

 

這裏說不可撤信托和公司一樣。

 

不可撤信托怎麽可能和公司一樣呢?

你放財產20米進公司可以自由拿出放進,財產主人自己可以做CEO管理公司。

 

而你把財產20米放進不可撤信托裏就不屬於你的財產了不可以拿出來 什麽都不可以動了。20米在信托裏的生存你不能掌控。你作為grantor不能管理這個信托,不能做trustee,這個最powerful的位子要讓給管理公司做,還要付1% 費用,20米的1% 就是20萬每年付出。

大概率不可能讓自己親屬管的,別考驗人性了。

把不可撤信托描述的這麽高大上,可其實現實很骨感。

有多少人會相信自己人不在了,這個不可撤信托還能永遠的存活下去。這個trustee太偉大了哈。

 

如果IRS可以隨意對不可撤信托改稅法,如果是真的話,正常情況下應該沒有人會去做不可撤信托了。IRS這次可以改這個,下次可以改另一個。而你一旦定了以後是一點也不可以改的。

 

投坦還這麽多人鼓吹不可撤信托,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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